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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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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歉声明
  本人庞秋生(身份证号:32070619931014****),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在明知是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而进口的药品的情况下进行销售,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本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现通过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道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
致歉人:庞秋生
2025年11月25日
工程结算催告通知
致福建省宏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宏旺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就漳平市工贸新城学村幼儿园综合楼工程项目形成施工合同关系。目前该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核,施工单位已逾十年仍未前来办理项目结算审核工作。
  为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债务项目清零工作,高效解决历史遗留工程项目问题,请福建省宏旺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5日内,委派授权人员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并提供完整结算材料,做好项目验收结算审核工作。逾期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通知单位:漳平市西园镇人民政府
漳平市西园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陈梅华
联系电话:0597-7550252
地址:漳平市西园镇西园村西园路16号
2025年11月25日
工程结算催告通知
致漳平市永福建筑工程公司:漳平市永福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就漳平职业中专学校综合楼工程及附属工程项目形成施工合同关系,目前该项目已结算审核,但施工单位已逾二十年仍未前来办理工程款结清手续。
  为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债务项目清零工作,高效解决历史遗留工程项目问题,请漳平市永福建筑工程公司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5日内,委派授权人员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提供完整结算材料,并开具法定工程款发票,及时前来漳平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处完成项目结算。逾期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通知单位:福建省漳平职业中专学校
漳平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联系人:黄开拯
联系电话:13860230198
地址:漳平市解放路100号
2025年11月25日
工程结算催告通知
致福建省龙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龙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就漳平市工贸新城学村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形成施工合同关系。目前该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核,施工单位已逾十年仍未前来办理项目结算审核工作。
  为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债务项目清零工作,高效解决历史遗留工程项目问题,请福建省龙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5日内,委派授权人员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并提供完整结算材料,做好项目验收结算审核工作。逾期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通知单位:漳平市教育局
漳平市西园中心学校
联系人:林紫媚
联系电话:0597-7550053
地址:漳平市西园镇西园村西园路18号
2025年11月25日
工程结算催告通知
  为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债务项目清零工作,高效解决历史遗留工程项目问题,福建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曾与我单位就桂林街道安置房3#-7#楼工程项目建立施工合同关系,目前项目已完工,但贵单位至今仍未前来办理工程尾款结算。
  为尽快完成项目结算,请贵单位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5日内,委派授权人员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并提供完整结算材料,配合做好项目结算审核工作。逾期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通知单位:
漳平市人民政府桂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刘桂玉
联系电话:0597-7832306
地址:漳平市桂林街道和平南路66号
2025年11月25日
工程结算催告通知
  为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债务项目清零工作,高效解决历史遗留工程项目问题,下列施工单位(名单、项目见下文)曾与我单位漳平市城区环境卫生所(原漳平市城区卫生管理处)就公厕项目建立施工合同关系,目前项目已完工验收,但贵单位至今仍未前来办理工程尾款结算。
  为尽快完成项目结算,请下列单位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5日内,委派授权人员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并提供完整结算材料,配合做好项目结算审核工作。逾期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施工单位名单和项目名称:
  1.福建正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体育中心公厕项目;
  2.福建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九龙广场公厕项目。特此公告
主管局:漳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通知单位:漳平市城区环境卫生所
联系人:游晓辉
联系电话:0597-7532782
地址:漳平市和平中路423号
2025年11月25日
工程结算催告通知
  为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债务项目清零工作,高效解决历史遗留工程项目问题,下列施工单位(名单、项目见下文)曾与我单位建立施工关系,目前项目已完工,但贵单位至今仍未前来办理工程验收及结算审计。
  为尽快完成项目结算,请下列单位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5日内,委派授权人员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并提供完整结算材料,配合做好项目验收结算审核工作。逾期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施工单位名单和项目名称:
  1.福建省长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漳平市灵地乡谢地至白泉(新桥界)四级路改造工程;
  2.三明市文物古建筑修缮工程处:漳平市灵地泰安堡维修工程。
通知单位:漳平市灵地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陈浩
联系电话:0597-7630001
地址:漳平市灵地乡灵地街8号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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