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法院答好全流程实质解纷“最优解”
□ 本报记者 申东
□ 本报通讯员 陈兆培
“前三季度,法院上诉率达6.10%,同比下降3.88个百分点,排名全区法院第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人民法院第三季度审判质效分析会上,这组“硬核”数据让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海文感触颇深。
海文清楚记得,一年前,彭阳县法院各庭室的案件上诉情况并不乐观,结案数占全院近三分之一的综合审判庭,上诉率更是高达23.75%,在全院排名垫底。然而一年时间过去,彭阳县法院服判息诉率“直线上升”,综合审判庭也从“全院倒数”逆转成“名列前茅”,上诉率大幅降至8.21%。
这一转变的背后,与彭阳县法院思维求变、主动作为的实践创新密不可分。彭阳县法院锚定“类案治理、答疑前置、审执联动”三大方向协同发力,力促全流程实质解纷,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
分层分类施策 做实定分止争
“为公司干了几年工程,结账的时候老板却消失了。我们39个人辛辛苦苦这么久,到头来拿不到钱,怎么给家里人交代?”2025年年初,彭阳县法院一次性收到39起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原告虽为39名不同劳动者,但被告均指向同一公司。
考虑到这39起案件诉讼请求和事实基本相同,承办法官认为针对个案作出示范性判决是本系列案的最优解。随着示范案件被“庖丁解牛”,一份逻辑严密、说理充分的“精品”判决交到了当事人手中。尽管该案原告最初选择上诉,但二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
示范判决的法律效力与指导价值迅速凸显,其余38件案件集中按照上述裁判思路作出判决,当事人全部表示服判息诉,真正做到了以个案带动类案,实现了“判一案、结一片”的良好效果。
近年来,彭阳县法院立足工作实际,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积极践行示范判决机制,将批量案件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拓展。与此同时,彭阳县法院还牢固树立层级管理思维,压实司法责任,通过做实司法数据研判会商、案件质量评查反馈整改、人民法院案例库随案查询、法答网即时解答等工作机制,不断引导法官杜绝“结案了事”现象,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
答疑前置发力 践行“如我在诉”
“法官,我不是非要上诉,只是对判决结果有些想不通……”一起离婚纠纷案中,被告李某道出了心里话。而这样的话语,在法院日常工作中并不少见。
如何让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权威,又体会到司法温度?彭阳县法院始终将全流程释法说理作为连接司法裁判与群众认可的桥梁,使释法说理的过程成为矛盾不断消解、纠纷不断解决的过程。
“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因父母离婚或协议而免除。”面对李某的疑惑,承办法官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采取面对面的沟通方式,换位思考,先从情感上表示理解其情绪,再针对判决书存疑问题一一解释。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李某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表示服从判决结果,并对法官的工作态度以及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表示肯定。
强化释法解疑现如今成了彭阳县法院每一位法官的必修课。彭阳县法院坚持答疑前置,明确每位法官作为矛盾化解的“最后”把关人,将说理工作延伸至立案、庭审、文书制作、判后答疑等全流程各环节,以“如我在诉”的共情视角,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易接受的方式,讲清法律适用依据,有效降低当事人“情绪性上诉”和“试探性上诉”。
审执联动破局 实现程序“瘦身”
“履行期限不能久,必须趁热打铁,路现在就要修,质量还得靠得住!”在某村委会调解现场,承办法官与执行干警表示。
王某与张某系同村村民,张某扩建牛棚时,侵占了部分公共道路,导致王某下地耕种时无路可走,2025年9月,王某以相邻通行纠纷为由将张某诉至彭阳县法院。承办法官经过多轮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张某按照规划路线重新修筑一条道路,修路费用由张某承担。
然而,新道路能否满足王某的需求?案件所经历的诉讼程序越多,当事人付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投入的司法资源也就越多,若道路潦草完工,该案必将再次进入执行程序,徒增当事人诉累。
承办法官深谙“程序空转”弊端,随即启动“审执联动+多方协作”机制,组织联系乡政府、村委会和执行法官前往施工现场,共同敲定施工路线、材料标准、完工时限等关键细节。最终,在多方合力督促下,张某仅用7天便高质量完成道路修筑,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如今,通过立审执协调联动、一保两促、督促履行、“法院+综治”等系列措施,彭阳县法院实现从“被动执行”向“主动督促”的转变。今年以来,彭阳县法院在新收诉讼案件同比上升35.84%的压力下,执行案件数量却同比下降6.77%,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定分不易,止争尤难。我们将以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作为指引,进一步践行‘如我在诉’的理念,体现‘诉止于我’的担当,久久为功做实定分止争工作,努力实现既解‘法结’又化‘心结’良好效果。”彭阳县法院院长孙有平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