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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公布
确保基准站建设运行维护纳入法治化轨道

( 2025-11-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讯 记者刘欣 为规范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促进卫星导航定位产业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自然资源部近日公布《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办法》共二十三条,从统筹全链条全环节管理的角度,对基准站的管理原则、监管职责、布局规划、建设条件、备案要求、运行维护、分类服务、数据管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基准站建设、运行维护和相关数据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办法》明确,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以“合理布局、依法备案、资源共享、保障安全”为原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基准站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当对观测环境、地质构造、安全防护等条件进行评估;需要办理用地手续的,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同时,《办法》细化了基准站备案相关规定,要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开工建设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多个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且跨两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的,应当向自然资源部备案。备案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涉密信息管理要求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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