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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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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鱼峰检察巧用大数据高效办类案

( 2025-11-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马  艳
□ 本报通讯员 邓铁军 朱秋敏

  “我们利用大数据摸排,推动超市盗窃类案件发生率下降。”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铃说。
  今年初,鱼峰区检察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个管理”(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部署,利用大数据对近年盗窃类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发现其中“超市盗”案件频发。
  “单看这类案件案值较小,但经梳理我们从中发现一些共性问题。”刘铃介绍,“为深入分析此类案件,我们在堆积如山的卷宗里翻阅了上千页案卷,从案卷中找到蛛丝马迹。如今,我们将涉案地点、时间、涉案人员等要素一一提炼出来,再借助大数据手段进行分析。”
  借助大数据生成的热力图上,犯罪迹象化作红点显现眼前,鱼峰区检察院发现“超市盗”实为类案。近年来,超市自助结算应用在提高购物效率、提升购物体验的同时,由于“无人监管”,也发生了不少“超市盗”案件。
  鱼峰区检察院根据大数据分析结果,加强案件研判,并向大型商超制发检察建议。“我们建议超市在自助结算机上张贴警示标签,在自助结算区域完善多种监管形式,并规范事后盘点处置。”刘铃说。
  检察建议被相关单位采纳后,辖区“超市盗”案件明显减少了。“近4个月,辖区内未接到‘超市盗’案件报案。”刘铃告诉《法治日报》记者,通过强化数据分析研判,在办案中开展个案挖掘、类案分析,社会治理效能得到提升。
  在利用最高检有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和人工智能(AI)技术,赋能检察工作,推动“个案”到“类案”高效办理的同时,鱼峰区检察院在当地高校建立实践基地,借助专业知识开展检校共建,推动办案质效提升。
  此外,鱼峰区检察院还细化检察长和检委会委员主体职责,构建责任矩阵,持续优化管理协作效能,进一步推动检察业务管理宏观把控。制定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方案,推动“每案必评”,探索通过与其他城区检察院交叉评案,提高案件评查效率。评查出的优质案件开展案件讲评,促进检察官互相学习好的经验做法。
  今年以来,鱼峰区检察院共对127件案件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对有问题的案件进行整改,问题整改完成率达100%。同时,对649件案件开展常规案件质量评查,与柳州市其他城区检察院交叉评查2024年的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实现“发现问题—分析研判问题—解决、预防问题—反馈跟踪”反向审视监督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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