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振国:扎根红色热土践行法治初心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申东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这片被革命热血浸润的土地上,将台堡以其在中国革命史上的光辉一页而闻名遐迩。1936年10月22日,红军三大主力在此胜利会师,标志着伟大长征的壮丽落幕。
扎根红色沃土,将台堡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于振国以坚定的政治立场、深厚的为民情怀和务实的担当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践行“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充分挖掘红色资源中蕴含的法治基因,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守护平安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不凡篇章,成为新时代基层法治建设的“尖兵”。
基层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面对基层法律资源相对薄弱的实际与辖区法治化建设的高要求,于振国坚持从源头抓起、从基础做起,以系统思维和务实举措,着力构筑平安建设的“四梁八柱”。
他坚持把乡镇综治中心作为基层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主阵地,勇于创新,大胆实践。针对以往基层法治力量分散、各自为战的情况,他积极推动资源整合,因地制宜,有效整合司法所、武装部、禁毒办、退役军人服务站、法庭等法治力量合署办公、一体运行。同时依托各村党群服务中心,全面加强和规范村级治安保卫委员会(以下简称村治保委)阵地建设。通过精心培育“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基层法治力量,实现了镇综治中心和村治保委阵地的全覆盖、规范化运行,持续夯实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阵地建强是基础,机制优化是关键。于振国狠抓健全完善清单式管理制度和登记、受理、研判、分流、反馈等闭环工作机制,并在综治中心规范设置综合受理、涉法涉诉、法律服务等窗口。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调解优先”,先行介入化解;对于涉及多部门、情况复杂的矛盾纠纷,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合力攻坚;对于多次调解无果或不适宜调解的纠纷,则依法导入仲裁、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法治化流程,确保每一起群众诉求都高效办、有人办、依法办,实现了矛盾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作为镇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于振国充分挖掘红色资源蕴含的党建文化、法治资源,绘制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推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高效运行。针对重点信访事项,他逐案梳理并落实“双包联”机制,推动一批信访积案得到妥善化解。
辖区六旬老人姚某的信访积案化解是于振国调解工作的一个生动缩影。姚某曾因家庭矛盾致前妻受伤入狱,法院判决离婚后,其内心积怨深重,扬言要报复社会,并多次与子女因赡养问题发生冲突,个人状态极不稳定。对此,于振国带领工作人员,联合姚某家属,多次上门开展调解,巧妙运用“情理法”融合策略,既讲清法律法规,又引导情感沟通,终于使姚某解开了心结。最终不仅依法明确了子女的赡养责任,还联动司法、民政等部门,为姚某落实了基本生活保障和心理关怀,为亲情裂痕架起修复桥梁,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基层矛盾往往涉及多方利益,需要协同作战。在处置辖区19户农户与企业的水毁纠纷时,于振国第一时间带队深入田间地头,实地勘察灾情。他意识到,若走诉讼程序,耗时耗力,鉴定费用高,可能延误农时。于是,他果断启动协同调解机制,邀请法庭法官、蔬菜行业协会代表共同参与,在现场组织调解。通过现场勘验、责任划分、损失评估等扎实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农户挽回损失15万余元。
过去一年里,于振国累计组织镇、村两级调解组织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60件,调处成功率达98.5%。这不单单是一个数字,更是他辛勤汗水、智慧担当的结晶,是“枫桥经验”在将台堡镇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有力证明。通过这些扎扎实实的工作,“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平安建设目标在将台堡镇从理念变成现实,法治的权威和效能在这片红色热土上得到最生动的彰显。
为有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于振国积极走近群众,倾听民声,汇聚民智,探索出一条共建共治共享的平安建设路子。他坚持把身子沉下去,把心思用下去,定期参加各村的“法治家园”“庄头会”等活动,同群众坐在一起拉家常。在他的不懈努力下,一批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