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检察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加强精准监督
“检察蓝”倾力守护“沂蒙红”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陶钦钦 袁飞
“人人那个都说哎,沂蒙山好……”这首诞生于抗战烽火中的《沂蒙山小调》,是沂蒙精神的鲜活载体。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费县结合当地实际,将红色资源与自然资源优化整合,打造红色旅游品牌。2016年,费县县委、县政府在《沂蒙山小调》诞生地新建了沂蒙山小调生态博物馆,该馆不仅成为银座天蒙旅游区独特的红色名片,也是弘扬沂蒙精神、展示沂蒙文化的重要基地。
今年8月,费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文旅部门会签文件,将红色资源保护和红色文化传承作为工作重点,两部门协同发力,推动银座天蒙旅游区在重要节点向社会免费开放。
推动红色文化展馆规范开放,是临沂市检察机关以“检察蓝”倾力守护“沂蒙红”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临沂市检察机关立足红色资源丰富实际,以检察公益诉讼为有力抓手,通过完善办案机制、加强精准监督、凝聚保护合力,为红色资源保护注入强劲‘检察力量’。”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孟宪伟说。
实践中,临沂市检察机关持续完善办案机制,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组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以及提起诉讼等方式,有力督促行政机关和相关民事主体依法全面整改,强化系统治理,持续跟进监督,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到实处,推动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效果。
精准监督是临沂市检察机关守护红色资源的“关键一招”。临沂市检察机关以专项工作为抓手,围绕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保护,以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文物保护等重点领域,找准监督点位,全面摸排线索,高质效办理了一批案件。其中,2024年7月,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弘扬沂蒙精神 传承红色基因”检察公益诉讼护航红色资源专项行动,更加注重做好区域特色文章。
2021年以来,临沂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英雄烈士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9件,发出检察建议67件,督促保护英烈故居、烈士墓葬等纪念设施1940处。今年以来,全市新办理专项案件17件。
明德英作为“沂蒙红嫂”的典型代表,也是小说《红嫂》、舞剧《沂蒙颂》中主人公的原型,是沂蒙精神的典型代表和杰出践行者,其故居是山东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24年11月,临沂市政协常委、沂蒙精神传承促进会会长、“益心为公”志愿者于爱梅向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提供了明德英故居需要修缮的线索。承办检察官主动邀请志愿者参与实地调查走访、与行政机关座谈会商、整改效果评估等检察办案环节。
经沂南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县文旅部门积极制定完善修缮方案,向上级部门争取专项资金,通过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启动故居修缮工作。今年6月,沂南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及县宣传部门、党史研究中心等多个单位代表到现场开展整改效果评估,各方一致认为故居原貌已得到有效恢复。
“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红色资源,是传承沂蒙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的生动实践。”于爱梅说。
保护红色资源,并非检察机关的“单打独斗”,而是多部门协同合作的系统工程。为此,临沂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作用,统筹做好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产以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大文章”。
目前,临沂市检察机关先后在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沂水县院东头镇西墙峪村等地设红色资源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暨党性教育基地6处,确保红色资源“守得住”“用得好”,切实以法治力量助力沂蒙革命老区英烈保护工作在新征程上焕发时代光芒。
“要让法律变成保护红色资源的‘硬手段’。临沂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与各方携手共进,让更多红色资源在法治的守护下熠熠生辉,让沂蒙精神代代相传。”孟宪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