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

辽宁首家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试运行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如今,发生在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的交通事故,无论是先行调解,还是直接起诉立案,都可以“一站式”解决了。近日,由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与大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组建的全省首家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开始试运行。
  据介绍,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坚持问题导向、数据赋能、机制创新,更广泛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多渠道做好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在互动协作中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有效化解,合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格局。
  中心内设甘井子法院道路交通专业法庭(泉水人民法庭)。法庭由诉讼服务区、审判调解区、内部办公区三部分组成,交通事故当事人无论是申请调委会先行调解,还是直接起诉立案,都将可以在法庭“一站式”解决。
  诉讼服务大厅设有4个服务窗口,按照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我在诉,一窗通办”工作机制要求,诉服窗口全要素覆盖道交纠纷审理和调处的所有内容。当事人涉及到的法律咨询、鉴定、调解、协商保险理赔、立案、保全、交费、查询、档案调阅等各类事项均可以在窗口办理,真正实现“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
  该法庭依托“道交纠纷一体化平台”,组织法官、交警和保险等专业人员进行全流程在线调解;若调解不成,需开庭审理,则法庭可远程视频开庭,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在对较为复杂的事故案件处理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交警、法院和保险三方工作人员共同研讨、会商和裁决。
  今年2月,该法庭创新开展“三审合一”审判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因道路交通管理引发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以及行政诉讼案件进行集中办理。值得一提的是,因同一起事故引发的民事、刑事案件也均由同一审判团队办理,最大限度确保案件办理人员较为全面地了解案件全部情况,并且将刑事谅解与民事调解相结合,努力实现“类案同判、类案同调、类案同赔”。
  按照共建共治共享原则,该法庭进一步打通道交领域各部门数据孤岛,开放“道交纠纷一体化平台”数据接口,实现交警、法院、保险等各部门数据共享,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申请调解,实现多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中心常态化派驻交警、法院和保险工作人员,可根据双方当事人申请,随时开展线下调解。
  同时,各部门积极协同推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工作,扩大电子送达方式的适用,完善涉保司法鉴定工作机制,规范鉴定的委托与受理,建立在线委托鉴定机制。不断拓展理赔计算器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保险理赔中的运用,统一赔偿标准与证据规则,使调解、裁判、保险理赔流程更加标准、高效,进一步减少当事人诉累,促进矛盾纠纷便捷高效公正化解,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能。
  “甘井子法院从2010年成立道路交通专业化审判团队,到2012年在甘井子交管大队设立巡回审判点,2017年正式入驻甘井子交管大队开展审判、调解工作,再到如今成立整合多部门资源的道路交通专业处理平台,不断升级的不仅是硬件设施,更是矛盾化解的司法服务能力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治化水平。”甘井子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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