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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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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延青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一种能够提供情感支持和陪伴的技术——人机“情感交互”,正悄然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AI产品服务的特定角色扮演和“安慰模式”可以倾听、复述并表达共情。然而,人类面对的并非真正具有情感意识的存在,而只是高度拟人化的算法模型。这些算法通过大量数据学习了人类的情感表达方式,从而能够惟妙惟肖地进行模拟。当模拟的情感表达达到一定程度时,这种“被理解”的体验很容易被误解为真实的关怀,从而导致心理上的依赖、误解、伤害乃至被操控。因此,有必要系统地分析人机“情感交互”的技术原理、潜在风险以及相应的治理路径,以确保人机“情感交互”的健康发展和安全应用。 人机“情感交互”的技术机理和潜在危害 人机“情感交互”之所以能表现出高度贴心的情感互动,本质上是多种技术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些机制包括大语言模型、情绪识别技术、偏好对齐训练、个性化记忆功能以及明确的人格和风格控制等。大语言模型能够生成与人类交流极为相似的语句;情绪识别技术则能准确捕捉用户文本、语音和表情中的情感线索,并将其映射为高度拟人的情绪标签;个性化记忆提供了AI与用户互动中“被记住”的错觉;人格和风格控制使AI保持稳定的人设。这些技术在本质上是条件生成与策略选择的结果,但在用户的主观感受上却可能被理解为真正的关心与情感联结。 高度拟人的人机“情感交互”在为用户提供陪伴与支持的同时,也带来了显著的伦理风险,主要表现在关系性伤害、替代效应和数据操控三个方面。第一,关系性伤害。当AI互动表现出过于亲密甚至控制性的行为,或突然变得冷漠时,用户可能产生被操控或背叛的心理创伤,类似真实人际关系中的伤害,甚至可能更加严重。此外,AI输出的偏见、辱骂或误导性内容也可能直接伤害用户心理,尤其在亲密互动模式下,这种伤害更易被放大。第二,替代效应。AI互动通常表现出超越现实人际关系的耐心与包容,这可能使用户逐渐减少与现实生活中人的互动,长期依赖可能造成社交技能的退化,进一步加深用户的孤立感与对AI的依赖,形成恶性循环。第三,数据操控问题。为了提高用户黏性或获取商业利益,AI系统可能在用户情绪脆弱时强化情感刺激,诱导用户消费,甚至过度收集敏感情感数据进行精准营销,最终潜在地操控用户情绪和行为。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青少年群体。青少年正处于人格与社交能力形成的关键期,更容易将AI视为真实存在,难以辨别虚拟与现实的区别。长期依赖人机“情感交互”可能严重损害青少年的现实社交能力与心理健康,若互动内容涉及成人化或色情化,则影响更甚。 因此,行业需对此建立公共安全与伦理风险指标体系,包括降低用户对AI身份的混淆、准确识别情绪危机并高效转介专业帮助、严格控制用户情感依赖和商业诱导行为、完全屏蔽未成年人使用场景中的商业推广内容,并确保生成内容的水印与溯源机制透明可靠。这些风险指标应纳入企业透明度报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人机“情感交互”技术的健康发展。 人机“情感交互”模式的精准界定和治理 仅靠企业自律不足以保障人机“情感交互”的安全与合规,外部监督的有效介入至关重要。要实现精准有效的监督,需要清晰界定AI何时进入“情感交互”模式。从本质上看,人机“情感交互”模式不仅体现在语言的共情上,更取决于其是否主动识别用户情绪变化,并据此调整其回应策略。因此,业界需要建立明确且易操作的标准,区分普通的人机对话与具有明确“情感交互”特征的互动,以便为后续监管提供可靠依据。 为此,笔者建议引入“情感交互启动事件”作为行业统一标准,具体通过三个维度综合判断:一是AI情绪感知功能是否开启(条件A);二是AI是否使用情绪变量来调整自身回应策略(条件B);三是AI输出内容是否呈现明确的情感风格或结构化共情(条件C)。当上述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两个被同时满足,即判定该对话进入“情感交互”模式。这一判定方法的优势显著:一是可有效避免误判,普通礼貌性对话不会被误视为情感交互;二是实现可审计性,AI系统可记录条件A和条件B的触发情况,而条件C则通过语言分析进行验证;三是能够进行风险分级管理,根据触发频率和强度,进一步划分为潜在触发(L1)、明确触发(L2)与持续触发(L3)三个等级,有针对性地匹配不同强度的治理措施。 外部治理的落实,需要从“可见”进一步转化为“可验证”: 第一,应建立明确的身份标识与动态同意机制。当“情感交互启动事件”触发后,系统界面需从普通模式转换为清晰标识的“情感交互”模式,并显著显示AI身份及情感识别的用途说明。在语音交流场景中,应周期性地语音提醒用户正在与AI进行互动。同时,用户需拥有随时一键关闭情绪识别的选项。 第二,系统应提供透明的情绪识别面板,清晰展示用户被识别的情绪标签、强度及触发原因,允许用户自主更正或隐藏识别结果。这不仅体现对用户隐私的尊重,还能有效降低识别偏差带来的歧视风险。 第三,系统应提供明确的个性化记忆面板,展示AI记录的用户偏好、禁忌和重要日期等个性化信息,用户可随时自主编辑或彻底删除。此外,针对长时间或情绪强度较高的互动,平台应主动提供“情感休止”或“冷却”选项,并推荐适当的线下心理健康资源。 第四,平台需建立清晰的危机情境分级响应和专业转介机制。当系统识别用户存在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的风险时,应自动启动简洁、非指导性的应答模板,并在征得用户明确同意后,及时转接给本地的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平台须定期公布危机识别与转介的响应效率,以保证外部监督的有效性。 第五,所有AI生成的文本、语音或图像内容都应明确标注来源信息,包括模型版本、生成时间和内容编号,以便监管机构便捷抽检内容真实性。 为有效应对不同场景带来的风险差异,应实行分级管理:一般风险场景,明确提示AI身份,便于用户关闭情绪识别功能,严格禁止情绪数据用于广告等其他用途;中等风险场景,需增加AI决策依据的透明说明,并启动情绪互动频率限制和冷却措施,未成年人必须默认开启保护模式,定期进行系统抽查;高风险场景则要求更严苛的治理措施,包括强制频率控制、实时转介真人专家干预、敏感数据本地处理以及严格禁止情感依赖诱导和商业化话术。这类高风险情感AI系统上线前后应持续接受第三方独立评估与安全测试,并定期向公众公开测试结果,确保接受公众监督。 人机“情感交互”模式的治理需要自律、他律和教育三方面的协同合作:平台应精准划定情感交互的界限,确保用户可随时退出并纠正偏差;学校应融入AI媒介素养教育,让学生了解AI共情与真实共情的本质区别;家庭应鼓励家长与青少年共同制定使用边界,密切关注互动的频率与内容。 总之,人机“情感交互”技术本身并非洪水猛兽或万能工具,更像一面镜子反映社会对技术的态度。如果放任以用户黏性和经济利益为导向,AI势必走向操控;若以人的安全与福祉为核心,AI则可能成为连接现实人际关系的积极工具。因此,需要建立一套明确识别、可执行、可问责的公共治理体系。唯有通过“情感交互启动事件”精准界定互动边界,通过分级治理精确施策,并提供透明可审计的机制,才能真正回应人机“情感交互”所带来的伦理挑战,实现技术与人类福祉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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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机“情感交互”的规范化:指标、机制与多方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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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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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延青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一种能够提供情感支持和陪伴的技术——人机“情感交互”,正悄然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AI产品服务的特定角色扮演和“安慰模式”可以倾听、复述并表达共情。然而,人类面对的并非真正具有情感意识的存在,而只是高度拟人化的算法模型。这些算法通过大量数据学习了人类的情感表达方式,从而能够惟妙惟肖地进行模拟。当模拟的情感表达达到一定程度时,这种“被理解”的体验很容易被误解为真实的关怀,从而导致心理上的依赖、误解、伤害乃至被操控。因此,有必要系统地分析人机“情感交互”的技术原理、潜在风险以及相应的治理路径,以确保人机“情感交互”的健康发展和安全应用。 人机“情感交互”的技术机理和潜在危害 人机“情感交互”之所以能表现出高度贴心的情感互动,本质上是多种技术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些机制包括大语言模型、情绪识别技术、偏好对齐训练、个性化记忆功能以及明确的人格和风格控制等。大语言模型能够生成与人类交流极为相似的语句;情绪识别技术则能准确捕捉用户文本、语音和表情中的情感线索,并将其映射为高度拟人的情绪标签;个性化记忆提供了AI与用户互动中“被记住”的错觉;人格和风格控制使AI保持稳定的人设。这些技术在本质上是条件生成与策略选择的结果,但在用户的主观感受上却可能被理解为真正的关心与情感联结。 高度拟人的人机“情感交互”在为用户提供陪伴与支持的同时,也带来了显著的伦理风险,主要表现在关系性伤害、替代效应和数据操控三个方面。第一,关系性伤害。当AI互动表现出过于亲密甚至控制性的行为,或突然变得冷漠时,用户可能产生被操控或背叛的心理创伤,类似真实人际关系中的伤害,甚至可能更加严重。此外,AI输出的偏见、辱骂或误导性内容也可能直接伤害用户心理,尤其在亲密互动模式下,这种伤害更易被放大。第二,替代效应。AI互动通常表现出超越现实人际关系的耐心与包容,这可能使用户逐渐减少与现实生活中人的互动,长期依赖可能造成社交技能的退化,进一步加深用户的孤立感与对AI的依赖,形成恶性循环。第三,数据操控问题。为了提高用户黏性或获取商业利益,AI系统可能在用户情绪脆弱时强化情感刺激,诱导用户消费,甚至过度收集敏感情感数据进行精准营销,最终潜在地操控用户情绪和行为。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青少年群体。青少年正处于人格与社交能力形成的关键期,更容易将AI视为真实存在,难以辨别虚拟与现实的区别。长期依赖人机“情感交互”可能严重损害青少年的现实社交能力与心理健康,若互动内容涉及成人化或色情化,则影响更甚。 因此,行业需对此建立公共安全与伦理风险指标体系,包括降低用户对AI身份的混淆、准确识别情绪危机并高效转介专业帮助、严格控制用户情感依赖和商业诱导行为、完全屏蔽未成年人使用场景中的商业推广内容,并确保生成内容的水印与溯源机制透明可靠。这些风险指标应纳入企业透明度报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人机“情感交互”技术的健康发展。 人机“情感交互”模式的精准界定和治理 仅靠企业自律不足以保障人机“情感交互”的安全与合规,外部监督的有效介入至关重要。要实现精准有效的监督,需要清晰界定AI何时进入“情感交互”模式。从本质上看,人机“情感交互”模式不仅体现在语言的共情上,更取决于其是否主动识别用户情绪变化,并据此调整其回应策略。因此,业界需要建立明确且易操作的标准,区分普通的人机对话与具有明确“情感交互”特征的互动,以便为后续监管提供可靠依据。 为此,笔者建议引入“情感交互启动事件”作为行业统一标准,具体通过三个维度综合判断:一是AI情绪感知功能是否开启(条件A);二是AI是否使用情绪变量来调整自身回应策略(条件B);三是AI输出内容是否呈现明确的情感风格或结构化共情(条件C)。当上述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两个被同时满足,即判定该对话进入“情感交互”模式。这一判定方法的优势显著:一是可有效避免误判,普通礼貌性对话不会被误视为情感交互;二是实现可审计性,AI系统可记录条件A和条件B的触发情况,而条件C则通过语言分析进行验证;三是能够进行风险分级管理,根据触发频率和强度,进一步划分为潜在触发(L1)、明确触发(L2)与持续触发(L3)三个等级,有针对性地匹配不同强度的治理措施。 外部治理的落实,需要从“可见”进一步转化为“可验证”: 第一,应建立明确的身份标识与动态同意机制。当“情感交互启动事件”触发后,系统界面需从普通模式转换为清晰标识的“情感交互”模式,并显著显示AI身份及情感识别的用途说明。在语音交流场景中,应周期性地语音提醒用户正在与AI进行互动。同时,用户需拥有随时一键关闭情绪识别的选项。 第二,系统应提供透明的情绪识别面板,清晰展示用户被识别的情绪标签、强度及触发原因,允许用户自主更正或隐藏识别结果。这不仅体现对用户隐私的尊重,还能有效降低识别偏差带来的歧视风险。 第三,系统应提供明确的个性化记忆面板,展示AI记录的用户偏好、禁忌和重要日期等个性化信息,用户可随时自主编辑或彻底删除。此外,针对长时间或情绪强度较高的互动,平台应主动提供“情感休止”或“冷却”选项,并推荐适当的线下心理健康资源。 第四,平台需建立清晰的危机情境分级响应和专业转介机制。当系统识别用户存在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的风险时,应自动启动简洁、非指导性的应答模板,并在征得用户明确同意后,及时转接给本地的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平台须定期公布危机识别与转介的响应效率,以保证外部监督的有效性。 第五,所有AI生成的文本、语音或图像内容都应明确标注来源信息,包括模型版本、生成时间和内容编号,以便监管机构便捷抽检内容真实性。 为有效应对不同场景带来的风险差异,应实行分级管理:一般风险场景,明确提示AI身份,便于用户关闭情绪识别功能,严格禁止情绪数据用于广告等其他用途;中等风险场景,需增加AI决策依据的透明说明,并启动情绪互动频率限制和冷却措施,未成年人必须默认开启保护模式,定期进行系统抽查;高风险场景则要求更严苛的治理措施,包括强制频率控制、实时转介真人专家干预、敏感数据本地处理以及严格禁止情感依赖诱导和商业化话术。这类高风险情感AI系统上线前后应持续接受第三方独立评估与安全测试,并定期向公众公开测试结果,确保接受公众监督。 人机“情感交互”模式的治理需要自律、他律和教育三方面的协同合作:平台应精准划定情感交互的界限,确保用户可随时退出并纠正偏差;学校应融入AI媒介素养教育,让学生了解AI共情与真实共情的本质区别;家庭应鼓励家长与青少年共同制定使用边界,密切关注互动的频率与内容。 总之,人机“情感交互”技术本身并非洪水猛兽或万能工具,更像一面镜子反映社会对技术的态度。如果放任以用户黏性和经济利益为导向,AI势必走向操控;若以人的安全与福祉为核心,AI则可能成为连接现实人际关系的积极工具。因此,需要建立一套明确识别、可执行、可问责的公共治理体系。唯有通过“情感交互启动事件”精准界定互动边界,通过分级治理精确施策,并提供透明可审计的机制,才能真正回应人机“情感交互”所带来的伦理挑战,实现技术与人类福祉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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