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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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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王虎 在交叉路口逆向行驶、在人行道上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看似图一时便利,实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将自己暴露于危险之中,更可能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而付出代价。这些容易忽视的“骑行误区”,你是否曾在无意中驶入?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针对当前存在的骑行安全隐患,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出了解读,提示骑行者务必遵守法规,安全骑行。 问:人行道上可以骑车吗? 答:不可以。无论是人行道还是交叉路口的人行横道,非机动车都是不可以在上面行驶的。人行道和人行横道都是仅限行人交通使用的道路,非机动车驾驶者需要下车推行通过。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北京实施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五款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人行横道上骑行的,处20元罚款。 问:有些地方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没有区分,是不是意味着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都可以走? 答:不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北京实施办法》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2.2米的范围内行驶,畜力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2.6米的范围内行驶。 此外,我国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1-2021同时规定,非机动车道的路宽不应少于1.5米,因此在靠边1.5米内行驶应当是比较安全的。如遇非机动车道出现障碍(停放机动车等),骑行者可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临时借用机动车道通行,并在障碍消失后立即回到非机动车道上。 问:市面上有些电动车的速度很快,给交通安全带来了一些隐患,法律是否对车的速度有限制要求? 答:有速度限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时速15公里大致相当于每秒钟行驶4.17米,这样的速度在早晚高峰时段的非机动车道上还是非常快的,所以出于安全考虑,需要大家共同遵守这一速度规定。 问:非机动车可以在快速路上行驶吗?如何区分快速路和非机动车道? 答:非机动车不可以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快速路设计初衷是为了实现机动车的高速连续通行,因此严禁低速的非机动车驶上这些道路。根据《北京实施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 区分快速路和非机动车道也很简单,一方面可以根据路面标记确定,例如,我国道路国家标准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5.17.3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与路侧接入口、快速路出入口等交叉路段,非机动车与机动车行驶轨迹重合处,施划有非机动车优先路面标记,表示非机动车享有优先通行权;另一方面可以根据路牌颜色确定,根据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中第9.1.6规定,快速路上的指路标志应采用绿底、白字、白边框、绿色衬边,而非机动车通行标志为蓝底,据此可以判断自己是否在快速路上行驶。 问:可以把牵引绳拴到电动车上遛狗吗? 答:不可以。骑电动车遛狗不仅会造成道路交通秩序混乱,还可能产生自己摔倒、犬只窒息等多种安全隐患,因此不得骑电动车遛狗。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九款明确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通行规定,不得牵引动物。 问:在上个路口逆行刚被处罚过,下个路口逆行是不是就可以不被处罚了? 答:继续违法仍然会被处罚。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该规定明确的“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同一个违法行为,而非“一天不再罚”。上个路口的逆行行为和接受处罚后在下个路口的继续逆行行为是两个行为,不影响再次被“开罚单”。 问:不想交罚款,可以“脚底抹油”吗? 答:绝对不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法律赋予了执法人员对非机动车的扣留权,也是为了督促违法责任人主动承担责任。即便一走了之,执法人员也会采取相关强制方式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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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易忽视的“骑行误区”,你是否曾无意中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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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律服务·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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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王虎 在交叉路口逆向行驶、在人行道上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看似图一时便利,实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将自己暴露于危险之中,更可能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而付出代价。这些容易忽视的“骑行误区”,你是否曾在无意中驶入?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针对当前存在的骑行安全隐患,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出了解读,提示骑行者务必遵守法规,安全骑行。 问:人行道上可以骑车吗? 答:不可以。无论是人行道还是交叉路口的人行横道,非机动车都是不可以在上面行驶的。人行道和人行横道都是仅限行人交通使用的道路,非机动车驾驶者需要下车推行通过。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北京实施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五款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人行横道上骑行的,处20元罚款。 问:有些地方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没有区分,是不是意味着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都可以走? 答:不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北京实施办法》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2.2米的范围内行驶,畜力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2.6米的范围内行驶。 此外,我国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1-2021同时规定,非机动车道的路宽不应少于1.5米,因此在靠边1.5米内行驶应当是比较安全的。如遇非机动车道出现障碍(停放机动车等),骑行者可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临时借用机动车道通行,并在障碍消失后立即回到非机动车道上。 问:市面上有些电动车的速度很快,给交通安全带来了一些隐患,法律是否对车的速度有限制要求? 答:有速度限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时速15公里大致相当于每秒钟行驶4.17米,这样的速度在早晚高峰时段的非机动车道上还是非常快的,所以出于安全考虑,需要大家共同遵守这一速度规定。 问:非机动车可以在快速路上行驶吗?如何区分快速路和非机动车道? 答:非机动车不可以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快速路设计初衷是为了实现机动车的高速连续通行,因此严禁低速的非机动车驶上这些道路。根据《北京实施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 区分快速路和非机动车道也很简单,一方面可以根据路面标记确定,例如,我国道路国家标准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5.17.3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与路侧接入口、快速路出入口等交叉路段,非机动车与机动车行驶轨迹重合处,施划有非机动车优先路面标记,表示非机动车享有优先通行权;另一方面可以根据路牌颜色确定,根据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中第9.1.6规定,快速路上的指路标志应采用绿底、白字、白边框、绿色衬边,而非机动车通行标志为蓝底,据此可以判断自己是否在快速路上行驶。 问:可以把牵引绳拴到电动车上遛狗吗? 答:不可以。骑电动车遛狗不仅会造成道路交通秩序混乱,还可能产生自己摔倒、犬只窒息等多种安全隐患,因此不得骑电动车遛狗。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九款明确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通行规定,不得牵引动物。 问:在上个路口逆行刚被处罚过,下个路口逆行是不是就可以不被处罚了? 答:继续违法仍然会被处罚。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该规定明确的“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同一个违法行为,而非“一天不再罚”。上个路口的逆行行为和接受处罚后在下个路口的继续逆行行为是两个行为,不影响再次被“开罚单”。 问:不想交罚款,可以“脚底抹油”吗? 答:绝对不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法律赋予了执法人员对非机动车的扣留权,也是为了督促违法责任人主动承担责任。即便一走了之,执法人员也会采取相关强制方式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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