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2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学院
13 11/13 10 11 12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构建的三项基本原则
· 承包与挂靠用工模式下用工主体责任研究
· 法治可信数据空间构建问题与进路

法治可信数据空间构建问题与进路

( 2025-10-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杨正 翟尚铭

  随着“数字中国”战略的深入推进,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和关键生产要素。2024年,国家数据局发布《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明确提出支持建设重点行业可信数据空间。法治可信数据是指在法治框架下,通过合法合规技术手段采集、处理及共享的政法领域数据,具备可验证性、安全性和司法证据效力。
法治可信数据空间的价值
  法治可信数据空间作为联接政法部门的核心基础设施,对提升司法质效、捍卫司法公正及培育法治科技生态具有重大价值。在司法质效方面,该空间通过构建“侦诉审执”全流程数据闭环,显著提升案件办理效率。例如,在电信诈骗案件中,公安与检察机关数据的实时交互缩短了案件移送周期;民事领域则通过整合审判数据与调解资源,推动家事纠纷诉前化解,缓解“诉讼爆炸”压力。在司法公正方面,该空间依托“区块链存证+隐私计算”技术,确保敏感数据共享时兼具安全性与司法效力。例如,刑事案卷中的证人信息经匿名化处理后,既满足侦查需求,又保护证人权益,为数据共享中的信任难题提供了创新解决方案。此外,法治可信数据空间还成为培育法治科技生态的关键平台,催生了“司法科技”新业态。例如,司法大数据分析系统通过挖掘裁判文书规律,为法官提供量刑参考和同案不同判预警,推动了法律人工智能、司法区块链等新兴产业集群的发展,为法治领域数字经济注入持续动能。
法治可信数据空间构建面临的问题
  安全与效率的平衡困境。法治数据的高敏感性和司法效力对空间技术提出了严苛要求,而现有通用技术难以在安全与效率之间取得平衡。传统数据交换方式(如离线拷贝)及部分通用API直连模式,虽操作简单,但因缺乏适配法治场景的专用数字授权与安全防护机制,存在数据泄露风险,无法满足数据流通的需求。通用隐私计算技术理论上能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但由于政法系统特有的海量案件数据存在多源异构、关联复杂等特点,如侦查系统、案管平台、审判管理系统间的系统、源数据、操作系统、数据存储模式异构等,且复杂业务场景对计算逻辑的精细化要求高,该技术在适配过程中易出现计算链路冗长、资源消耗过大等缺陷,进而面临计算性能低下、响应延迟等问题,难以支撑案情预测、证据链核验等对实时性要求较高的核心业务。
  空间内数据共享面临的制度困境是缺乏清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导致各部门在共享实践中存在顾虑。最突出的问题是分类分级标准的缺失,使得哪些警务或司法数据可以共享、在什么范围内共享缺乏明确依据,实践中易引发安全和合规风险。在权责划分方面,数据提供者、使用者和平台运营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模糊不清。当证据材料错误传递导致错案时,数据提供方与技术平台方的责任划分缺乏法律依据。争议解决和问责机制缺位,会直接导致“部门本位主义”现象。对此,现有的监管框架更侧重于静态管控,对数据流通过程中的动态风险缺乏有效应对,难以实现全流程可追溯和事后追责。
  法治数据共享困难的直接原因在于以技术驱动为主的管理应用与法治工作业务需求结合不够紧密,缺乏有效的价值激励机制。当前数据共享模式投入和产出明显失衡:数据供给方需要承担数据脱敏、标注等治理成本,由此带来的效率提升和决策优化等收益往往由使用方或整个系统获得,导致个体部门缺乏共享动力。更关键的是,目前缺乏科学的数据价值贡献评估模型,无法按照“谁贡献、谁受益”的原则设计公平合理的收益分配规则。例如,检察业务数据是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量化体现,空间内共享可能削弱其在绩效考核中的“数据优势”。此外,法治数据共享可能带来的人身、财产安全风险和司法问责压力缺乏相应的补偿或豁免机制,形成了“用数担责,控数无利”的消极心态。
法治可信数据空间构建的方向路径
  构建法治可信数据空间,绝非单纯的技术工程,而是一场涉及技术革新、制度重构与利益调整的深层变革,其成功关键在于实现“技术可信”“制度可靠”与“价值可期”的有机统一。
  首先,技术筑基,攻克适配性核心技术。构建法治可信数据空间的首要任务是研发适配法治场景的专用技术体系。在隐私计算领域,需要重点突破轻量级多方安全计算协议和高效联邦学习框架的研发,针对案情分析、证据链验证等高并发场景优化算法性能,确保在保障“数据不出域”的前提下实现及时响应。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应聚焦司法存证需求,基于Hyperledger Fabric等联盟链平台构建跨机构电子证据存验系统,通过智能合约自动执行数据访问规则,实现操作全程上链、不可篡改。为解决系统异构难题,需建立统一的法治数据资源目录和标准化API接口规范,引入知识图谱技术实现多源数据的语义互联和智能关联,同时结合数据中台架构,实现数据的抽取、转换、加载等处理,形成统一的数据服务层,彻底打破“信息烟囱”。
  其次,制度护航,构建规范化治理框架。完善制度规范是法治可信数据空间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首要工作是制定科学合理的法治数据分类分级标准,依据数据涉密程度、隐私敏感性和司法效力等维度,将数据划分为核心(如涉密案卷)、重要(如当事人生物信息)、一般三级,实施差异化的共享策略。在权责界定方面,需通过地方性法规明确数据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建立包括数据提供方、使用方、平台运营方在内的多方责任体系,配套完善的争议仲裁机制。安全监管制度要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构建包含事前风险评估、事中动态监控、事后审计追溯的闭环管理体系。
  最后,价值驱动,设计激励相容生态。激发各部门参与积极性需要构建互利共赢的价值分配机制。其核心是建立基于贡献度的量化评估模型,综合考虑数据质量、使用频次、应用成效等维度,设计包含财政补贴、算力资源、服务优先权等多元化的收益分配方案。在应用场景选择上,应优先聚焦刑事案件协同、民事纠纷调解等领域,通过实际成效示范带动整体参与。空间运营模式创新方面,可探索“政府监管+专业运营”的混合模式,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引入市场主体参与空间体系建设和运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