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公告
5 5/5 4 5 ****处理标记:[Page]时,数据源为空。 ****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公告专栏
· 公告专栏

公告专栏

( 2025-10-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1/4中缝
  苏薇:本院受理乔治钟诉你人格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2025年12月5日)10时在本院双忠庙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才登巴勒、其米克才仁:本院受理马忠礼诉你们牧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5)浙0108民初4215号 财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栗生海:本院受理原告张高诉被告财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栗生海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5年12月5日10时整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5)浙0108民初4795号 河南鼎呈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盈驰恒翼(杭州)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鼎呈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5年12月5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5)浙0108民初2903号 马辉:本院受理原告王曙光诉被告马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5年12月8日10时整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9337号 田杭建:本院对原告吴观建诉被告田杭建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浙0108民初9337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张国徽:本院受理的原告胡小信、张鹏诉你合同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陕0902民初4771号民事判决书及(2025)陕0902民初5593号民事判决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东方百佳汇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受理王秋文诉你公司及东方佳佳福商贸有限公司、东方万客隆商业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东劳人仲案字〔2025〕第175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12月9日9时在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7号,人社系统办公大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航空货运公司注销公告
尊敬的各位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及社会各界朋友:
  我司因发展战略调整等原因,经上级管理单位决议,决定对北京航空货运公司依法进行注销登记。为确保各方权益,现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报纸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航空货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101154439U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顺畅大道1号B—0319室
  法定代表人:王立刚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报关;承办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棋牌、文艺演出除外);技术推广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注销原因
  1.发展战略调整: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决定将业务重心转移至其他领域。
  2.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需在符合条件时进行注销。
  三、注销程序
  1.上级单位决议:经上级单位决议,同意注销公司。
  2.组建清算组:成立清算组,负责公司清算事宜。
  3.债权人申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将依法对债权人进行核实。
  4.清算: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确保公司资产合法、合规处置。
  5.注销登记:清算完成后,将向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四、债权债务处理
  1.债权人申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应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
  2.债权核实:清算组将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核实,核实债权是否真实、合法。
  3.债权清偿:在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将公司资产优先用于清偿债务,确保债权人权益得到保障。
  4.剩余资产分配:在清偿债务后,如有剩余资产,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分配。
  五、公告事项
  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应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2.清算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春革、沙洲。
  联系电话:13910892638、15101058818。
  电子邮箱:ac_ace@263.net。
  3.如有疑问,请与清算组联系。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内容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实际为准。
  2.本公告解释权归清算组所有。
  七、声明
  1.本公告旨在告知社会各界,我司已启动清算程序,敬请各方予以关注。
  2.我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清算,请各债权人(如有)及时进行债权申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3.本公告发布后,如有未尽事宜,我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广大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及社会各界朋友予以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货运公司
2025年10月18日
《罚款催缴通知书》送达公告
黄春萍(身份证号码:42232619790415****):
  本机关于2025年6月11日发出(泉洛)应急罚〔2024〕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于2025年8月23日前依据我局开具的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将罚款缴至我局(收款人: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因你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催告你履行以上决定,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该《罚款催缴通知书》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政府后楼一楼
  联系人:李思思
  联系电话:0595-22632007
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