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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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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假冒警察招摇撞骗获刑

( 2025-10-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案件
  本报讯 记者刘中全 通讯员姜卓群 一女子分饰“派出所副所长”“民警”“街道工作人员”多角,靠虚构身份编织骗局,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案,被告人王某(女)因犯招摇撞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责令退赔被害人潘某经济损失1.97万元。
  此前王某就读某学校期间,便通过注册多个社交账号,伪装成校长、学姐等身份,以“学校收取各类费用”为由诈骗同学钱财,最终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刑罚。
  2024年末,刑满释放不久的王某在被害人潘某经营的宾馆住宿时,再次动起歪心思。入住后,她谎称自己在某派出所实习,得知潘某在某法院有案件待处理,便决定以“公职人员”身份实施诈骗。
  为让骗局逼真,王某精心搭建“角色矩阵”:先是注册社交账号冒充某派出所副所长,以“能帮忙沟通案件”为由添加潘某好友,还不定期分享网上下载的图片及编造的派出所工作日常;随后又注册多个账号,分别扮演“副所长妻子”“派出所民警”等角色,逐渐让潘某对其“副所长”的身份深信不疑。
  取得信任后,王某以“办理案件需要打点”“代缴诉讼费”等名义,多次向潘某索要钱财,累计骗取1.97万元。潘某向该派出所核实,发现根本没有此人,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很快落网。
  宽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冒充人民警察行骗,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综合王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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