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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宁检察强化“三联动”做实司法救助

( 2025-10-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近年来,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上下贯通联动、内部一体联动、外部协作联动“三联动”工作机制,通过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举措,扎实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撑起“法治晴空”。
  洛宁县检察院依托“党委领导、政法委统筹、检察机关负责、各单位协同”机制,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政法工作大局,建立纵向到底的司法救助责任链条,有效解决司法救助工作中存在的资金保障不稳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该院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将司法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在资金管理方面坚持“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全程监督”。同时,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组建党员先锋队,推行“领导包案、党员领办”工作模式,深入一线开展“带案下访”工作,努力将司法救助送到群众“家门口”。
  针对线索发现难、移送不及时等问题,洛宁县检察院打破部门壁垒,建立“部门联动、一体履职、线索移送”机制,将司法救助深度嵌入检察办案各环节。其中,刑事检察部门紧盯人身伤害案件中的困境被害人,民事检察部门聚焦“执行不能”案件,行政检察部门关注生活困难的行政相对人,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延伸至生态破坏、食药安全等领域受损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四部门每月召开月度联席会议,对救助线索进行动态跟踪、联合研判,实现从“分散发现”向“集成共享”转变。同时,建立救助前置机制,在审查逮捕、起诉阶段启动救助评估工作,及时解决涉案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为破解司法救助“单打独斗”的困境,洛宁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共青团洛宁县委员会,建立“1+N”多元救助体系,制定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困难群体协作联动机制和司法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困难群体权益保护检察工作站,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某刑事案件时,检察干警通过协作平台发现被害人父母符合低保条件却无法得到低保补贴,立即协调县民政局启动审核程序,通过“司法救助金+低保”组合帮扶模式,为受害家庭提供长效保障。
  “我们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帮扶’原则,为不同对象定制个性化‘救助包’,联合相关部门提供低保、教育、医疗、就业等全方位支持,通过多元化救助方式,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洛宁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据统计,2023年以来,该院依托“三联动”工作机制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1万余元,覆盖农民工讨薪、军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民生领域,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干警荣获6项省级荣誉,12309检察服务中心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雷志帆 杜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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