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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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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以作风建设为切入口,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实干实绩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贡献积极力量。 一、增强思想自觉,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作风建设关系我们党能不能长期执政、履行好执政使命,只有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其关键性和重要性,才能保证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强劲势头。 作风建设决定事业成败。作风反映的是形象和素质,体现的是党性,起决定作用的也是党性。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来看,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始终保持强大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团结带领人民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成就,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坚强作风的保障。我们要贯通历史和现实,认识到过硬作风是事业成功的重要保障,坚持不懈将作风建设进行到底,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不断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作风建设关系人心向背。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党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深入群众鱼得水,脱离群众树断根。我们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履职尽责,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只能紧、不能松,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永远吹冲锋号。我们要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聚焦司法行政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扎牢织密制度“笼子”,铲除“四风”滋生土壤,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 二、增强政治自觉,扎实做好重点问题查改整治 自今年3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来,我们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查摆、边整改,将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 精学细研强党性。认真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理论学习,举办专题读书班,集中交流思想认识和学习体会,释放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的强烈信号。注重学在经常,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学习400余次,推动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悟,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运用厅领导讲授专题党课、深化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建设、探访红色教育基地等方式,组织年轻干部学习交流,帮助其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培训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 触及思想查不足。发扬自我革命精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查摆,综合运用巡视整改、征求意见等方式查找问题。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全面深入查摆,既找共性问题也找个性问题,既查作风问题也查思想问题。充分发挥哈尔滨监狱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组织活动50余次,接受教育7960人次。召开全系统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实际开展剖析,深挖问题根源,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动真碰硬抓整改。对要集中整治的问题,建立专人负责、动态推进、销号管理的整治机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对共性问题深化标本兼治,真正实现以小切口撬动大变化。强化监督问效,建立健全整改通报、跟踪督办等机制,坚决防止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增强行动自觉,突出学用结合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作风建设是为党的工作大局服务的,必须推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前提下狠抓工作落实,让群众的呼声变为掌声。 精准护航经济发展。组织编制省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44部立法项目纳入其中。建立健全涉民营经济政府立法沟通联系机制,充分吸纳企业意见形成制度举措。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建成省级统建、省市县乡四级共用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创新打造“公法伴游·四季无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在全省重点景区设立工作站70余个,提供“地图导览、一键呼出、法条检索”立体服务,解答法律咨询2100余次,调处纠纷866件,有效满足文旅产业的个性化法治需求。 用心回应群众关切。增设涉外公证机构,在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广设便民窗口。制定遗嘱公证信息核查办法,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指导成立“公证+商事调解”中心,融合法律效力与柔性调解优势解决纠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效能显著增强,今年年初以来接听电话32.6万余通,同比增长32.4%,群众满意度达99.9%。整合律师、公证、仲裁、执法监督资源,组建“法治体检”团队167个,为企业解决法律问题数千个,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筑牢安全稳定屏障。扎实开展全省监狱系统“规范化管理推进年”工作,狠抓问题整改整治,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今年以来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4.8万件,调解纠纷12万件。连续九年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聚焦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需求,强化权益保障。 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编制《黑龙江省法治建设白皮书(2024年)》,全面总结和展示全省法治建设举措和成效。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与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开展“与法同行护成长”活动,全省3100余所学校播放法治精品课和短视频共计40.9万余次。在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开展普法活动3173场次、覆盖68.9万余人,提供法律咨询5.4万人次,推动民法典融入群众生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黑龙江司法行政系统将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转作风树新风,以优良作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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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作风建设 助力发展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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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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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洪
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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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以作风建设为切入口,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实干实绩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贡献积极力量。 一、增强思想自觉,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作风建设关系我们党能不能长期执政、履行好执政使命,只有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其关键性和重要性,才能保证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强劲势头。 作风建设决定事业成败。作风反映的是形象和素质,体现的是党性,起决定作用的也是党性。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来看,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始终保持强大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团结带领人民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成就,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坚强作风的保障。我们要贯通历史和现实,认识到过硬作风是事业成功的重要保障,坚持不懈将作风建设进行到底,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不断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作风建设关系人心向背。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党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深入群众鱼得水,脱离群众树断根。我们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履职尽责,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只能紧、不能松,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永远吹冲锋号。我们要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聚焦司法行政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扎牢织密制度“笼子”,铲除“四风”滋生土壤,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 二、增强政治自觉,扎实做好重点问题查改整治 自今年3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来,我们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查摆、边整改,将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 精学细研强党性。认真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理论学习,举办专题读书班,集中交流思想认识和学习体会,释放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的强烈信号。注重学在经常,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学习400余次,推动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悟,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运用厅领导讲授专题党课、深化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建设、探访红色教育基地等方式,组织年轻干部学习交流,帮助其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培训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 触及思想查不足。发扬自我革命精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查摆,综合运用巡视整改、征求意见等方式查找问题。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全面深入查摆,既找共性问题也找个性问题,既查作风问题也查思想问题。充分发挥哈尔滨监狱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组织活动50余次,接受教育7960人次。召开全系统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实际开展剖析,深挖问题根源,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动真碰硬抓整改。对要集中整治的问题,建立专人负责、动态推进、销号管理的整治机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对共性问题深化标本兼治,真正实现以小切口撬动大变化。强化监督问效,建立健全整改通报、跟踪督办等机制,坚决防止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增强行动自觉,突出学用结合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作风建设是为党的工作大局服务的,必须推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前提下狠抓工作落实,让群众的呼声变为掌声。 精准护航经济发展。组织编制省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44部立法项目纳入其中。建立健全涉民营经济政府立法沟通联系机制,充分吸纳企业意见形成制度举措。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建成省级统建、省市县乡四级共用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创新打造“公法伴游·四季无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在全省重点景区设立工作站70余个,提供“地图导览、一键呼出、法条检索”立体服务,解答法律咨询2100余次,调处纠纷866件,有效满足文旅产业的个性化法治需求。 用心回应群众关切。增设涉外公证机构,在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广设便民窗口。制定遗嘱公证信息核查办法,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指导成立“公证+商事调解”中心,融合法律效力与柔性调解优势解决纠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效能显著增强,今年年初以来接听电话32.6万余通,同比增长32.4%,群众满意度达99.9%。整合律师、公证、仲裁、执法监督资源,组建“法治体检”团队167个,为企业解决法律问题数千个,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筑牢安全稳定屏障。扎实开展全省监狱系统“规范化管理推进年”工作,狠抓问题整改整治,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今年以来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4.8万件,调解纠纷12万件。连续九年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聚焦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需求,强化权益保障。 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编制《黑龙江省法治建设白皮书(2024年)》,全面总结和展示全省法治建设举措和成效。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与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开展“与法同行护成长”活动,全省3100余所学校播放法治精品课和短视频共计40.9万余次。在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开展普法活动3173场次、覆盖68.9万余人,提供法律咨询5.4万人次,推动民法典融入群众生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黑龙江司法行政系统将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转作风树新风,以优良作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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