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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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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获刑并处罚金

仿售假冒品牌服装
定罪获刑并处罚金

( 2025-09-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律服务·说法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陈培 吴哲珺
  
  某公司是国内知名国潮运动鞋服品牌,致力于篮球运动鞋服产品的原创设计、研发和制造。随着品牌知名度迅速扩大,市场上出现了大量仿冒伪劣产品,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与品牌声誉。
  经查,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某服装网店经营者张某从该公司官网购买正版服装后,向经营服装辅料的林某购买了假冒的注册商标标识,后又让加工商李某仿制,最后再通过其网店进行销售,共计售出仿冒服装近3万件。案发后,在张某的作坊还查获仿冒服装1万余件。2023年9月,公安机关以张某、李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林某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移送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发现,涉案仿冒服装共涉及某公司注册的4个商标,其中两个商标已被宣告无效,无效商标无法作为法律保护对象。由于张某销售的近3万件仿冒服装涉及400余种不同款式,并混杂使用了无效和有效商标,且为提升商品曝光率,张某还经常调整商品名称,商品名称与服装款式、商标无法完全对应,侵权商品销售金额难以确定。
  检察机关调查后发现,商品在网店上架时会生成商品序列号与商品款式绑定,可以以商品序列号为索引构建全案销售数据链,遂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同时该院还逐一清点未出售的仿冒服装,最终认定张某、李某的犯罪金额为420万余元。2024年4月,经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5万元;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同年7月,法院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承办检察官表示,随着国潮文化蓬勃发展和民族品牌价值不断提升,国货已经成为年轻消费群体的时尚标识。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对国潮品牌的喜爱,通过假冒注册商标等手段制售假冒商品,不仅严重侵害企业知识产权,更损害国潮企业品牌形象。检察机关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国潮品牌商品时,请选择官方授权门店或正规电商渠道,注意查验产品包装、防伪码等细节;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促销商品”保持警惕,发现可疑线索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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