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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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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5年7月31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17)苏0509执2841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谭明千诈骗罪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84,200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雷锋志、王玉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5)苏0509执3864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7,910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你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公告
行为人:海南南中晨月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E964UN3W
法定代表人:潘本荣
联系电话:1668717****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心大道宋福城1楼138号
  王云成等12名劳动者被行为人拖欠工资共计伍万壹仟捌佰肆拾柒元伍角贰分玖厘(¥51847.529)。我局多次电话、短信联系行为人,要求其限期前来配合调查及提供相关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其均逾期未前来我局配合调查及提供相关劳动用工书面材料。
  现要求行为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儋人社监令字〔2025〕A119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指令内容如下:行为人在工资分配等方面违反劳动法律法规,限行为人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支付王云成等12名员工工资共计:伍万壹仟捌佰肆拾柒元伍角贰分玖厘(¥51847.529)。如逾期未领取《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即视为已送达,此《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如行为人于限期内未到我局领取该《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处理。
  地址:儋州市中兴大道西侧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接待室
  联系人:唐俊业电话:0898-23320779
    王振伟电话:0898-23311212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9日
仲裁公告
海南宏基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本委已受理林芳与你司劳动争议一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5〕第375号)定于2025年10月20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至你司,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晋江横街30号一楼,0898-65336290)领取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等材料,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普华融禾(海南)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张瑜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758号),并定于2025年10月17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应诉通知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乐莎莎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华口腔门诊部: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陈汉凤、方渝棉、姜美玉、王普梅、叶荷杏、邝小葵、谭勇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815-817、864、900、1052、1117号),并定于2025年10月21日9时、2025年10月22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应诉通知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乐莎莎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周丽玲、陈汉凤、方渝棉、姜美玉、陈翠娥、郑秋澜、李星、王普梅、林云燕、叶荷杏、邝小葵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767、815-817、841-843、864、899、900、1052号),并定于2025年10月20日9时、2025年10月21日9时、2025年10月22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应诉通知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赫视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郑海生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754号),并定于2025年10月20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应诉通知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心予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冷加华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721号),并定于2025年10月21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应诉通知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龙华恒基喜喜港式茶餐厅: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陈晓芳、许庭霞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643、644号),并定于2025年10月22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应诉通知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西阿里家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黄冠民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703号),并定于2025年10月22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应诉通知书及其他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遗失声明
  户名:江苏省司法厅,账号:4301011429100211477,核准号:Z3010000454401,开户许可证因遗失,声明作废。
江苏省司法厅
道歉声明
  本人因法律意识淡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本人对此行为向公众诚挚道歉。
道歉人:龚仁权、杨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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