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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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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着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 筑牢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屏障
· 用司法之力点燃新质生产力发展引擎
·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筑牢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屏障

( 2025-09-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孙浩 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文物和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人民法院如何通过履职守护文化根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近年来,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红山文化、三燕文化等地域特色,努力以司法之力筑牢文化遗产保护屏障,为传承中华文明提供有益的法治实践。
  一、深刻认识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重大意义
  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关乎国家文化安全、民族精神传承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打击盗掘、盗窃、倒卖、走私文物等犯罪行为,防范化解历史文化遗产受破坏风险,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安全的必然要求,是守护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必然要求。除了打击犯罪,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还体现在通过明晰产权、规范交易、化解纠纷,为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文旅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实现保护与发展的良性互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此外,依法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保障子孙后代能够共享这些珍贵资源。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手段守护文化遗产,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更高期待,是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
  二、准确把握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职责定位
  人民法院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必须找准定位、精准发力,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做文化遗产的坚定守护者。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戒、震慑和预防功能,依法严惩各类破坏文化遗产的犯罪行为。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罚当其罪,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做文化遗产法律关系的有力调节者。要依法审理涉及文化遗产的物权、合同、侵权、知识产权等民事纠纷,以及涉及文物保护、规划建设、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行政案件。通过明晰权利义务边界,规范相关民事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平衡好文化遗产保护、经济发展、群众利益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做文化遗产保护治理的积极推动者。司法不能止于个案裁判。要善于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及时向有关部门指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中的漏洞和风险,促进行业监管和源头治理。要加大公益诉讼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应用,对于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人民法院要依法审理和支持。要加强法治宣传,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巡回审判等方式,提升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保护格局。
  三、不断提升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能力水平
  朝阳市中院直面当前文化遗产保护短板与挑战,探索建立“牛河梁遗址司法保护基地”和“传统村落司法保护基地”,发布辽宁省首份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破题攻坚,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聚焦主责主业,以严格司法捍卫文化遗产安全。我们始终坚持最严尺度、最高标准,严厉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倒卖文物,以及在生产建设、商业开发中故意损毁文物古迹等犯罪行为。在审理中,注重厘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精准适用法律,确保罚当其罪,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惩罚与预防功能。同时,依法审理涉文化遗产民事行政案件,妥善化解文化遗产管理、利用、授权开发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和文物保护观念。
  创新裁判理念,以恢复性司法促进文化遗产“重生”。传统的刑罚手段虽能惩处犯罪,但难以弥补文化遗产遭受的实质性损害。为此,我们积极探索、创新适用恢复性司法理念,力求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文物、教育一方群众”。在刑事案件审理中,将被告人对受损文化遗产的修复行为作为重要的量刑情节,激励行为人主动弥补过错。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积极探索责任人承担专项修复费用、建立保护设施等责任承担方式,并建立跟踪回访机制,确保修复责任落实到位,最大限度恢复文化遗产的历史风貌与文化价值。
  借力现代科技,以数字赋能破解保护难题。我们注重以科技赋能司法保护,运用新技术手段提升办案效率。针对地下交易网络化、隐蔽化的特点,加强与公安、网信、通信管理部门的协作,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追踪文物非法交易线索,锁定犯罪嫌疑人。在取证环节,引入无人机航拍、三维激光扫描、高清遥感测绘等技术进行现场勘查和证据固定,生成高精度数字模型,为案件审理提供证据支持。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对电子证据进行存证,确保其真实性与完整性,有效解决网络犯罪取证难题。
  夯实人才根基,以专业队伍建设提升司法保护能力。文化遗产案件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对司法队伍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极高要求。我们着力打造一支既精通法律又熟悉文化遗产知识的复合型审判队伍,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实地调研,加强与文物考古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提升法官对文化遗产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的认知水平与判断能力。探索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咨询库,聘请考古、历史、建筑、规划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案件咨询、辅助审判,为疑难复杂案件提供智力支持,确保司法裁判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强化协同共治,以多元联动凝聚保护合力。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构建多元共治的大保护格局。我们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加强与检察、公安、文物、住建、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审判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促进源头治理。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依法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形成司法机关依法履职、行政机关依法监管、社会公众依法参与的强大保护合力。
  守护文化遗产,就是守护中华民族的文明根脉与精神家园。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完善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加强相关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努力打造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特色品牌,以高质量司法护航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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