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0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综合
9 7/9 6 7 8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上合“朋友圈”越来越大,靠的是什么?
· 确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
· 中外嘉宾共话“弘扬伟大抗战精神 讲好新时代中国与世界故事”
· 暑运期间北京铁警共办理各类案件1813起
· 深圳航城街道开展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活动
· 守护景区安全 温暖游客心田
· 图片新闻
· 屏南检察开展种子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
· 嘉鱼法院多维联动破解涉企案件执行难题
· “最小应急单元”释放大效能
· 伊春伊美区法院护航产业升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公布
确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

( 2025-09-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讯 记者张维 近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布。《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自然资源部法规司、耕地保护监督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贯彻落实“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对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管控、保护、优化调整、质量建设等作出具体规定,依法实行严格保护。同时,将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的管理机制作为重点,在坚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整体稳定,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保护任务不突破的前提下,以整合调整、集中连片、提高质量为目标导向,明确了允许优化调整的情形、程序和规则,兼顾耕地保护的刚性和农业生产的灵活性。
  一是确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办法》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明确了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有关规定,明确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作为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化调整的主要补划来源。二是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机制。《办法》规定了允许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化调整的情形,并明确了基本程序和相关要求。三是完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具体规则。《办法》严格落实土地管理法规定,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和管理实践需求,对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点建设项目范围作出了细化,以保障经济发展的合理需求。四是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纠错机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