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27日
高级检索
12
版:公告
[
上一版
]
[
下一版
]
内容导航
公告专栏
限期办理工程结算的公告
返回目录
A+
A-
上一篇
下一篇
关于通知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限期办理工程结算的公告
请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派专人携带完整的郴州市中小河流治理郴江河治理工程结算资料至我公司办理结算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公司将依据合同约定视为贵公司自动放弃结算权利,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责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贵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地址:郴州市城投大厦10楼1047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975744708
郴州芳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法治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