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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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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赃款转换为“×币”后打赏“洗钱”

( 2025-08-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案件
  本报讯 记者周孝清 通讯员孙长清 近年来,网络直播打赏风靡全网,某短视频平台推出的“×币”作为虚拟货币,成为用户支持主播的重要工具。然而,这一看似寻常的消费行为,却被不法分子盯上,沦为电信诈骗犯罪洗钱的“新通道”。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币”交易案,揭开“×币”交易背后黑色产业链。
  本案中,被告人张三(化名)明知所购“×币”系诈骗赃款,仍以低价进行收购,转售给他人用于网络直播打赏,被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缓刑。然而,在缓刑考验期内,境外犯罪分子以高额利润为诱饵,联系张三协助销售14万余个“×币”(价值人民币1.4万余元)。张三心存侥幸再次作案,最终被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撤销缓刑,作出判决后与前罪实行数罪并罚,依法予以严惩。
  法院经审理认为,此案暴露出电诈犯罪的“升级套路”:犯罪分子利用×币“匿名充值、即时到账”等特点,将诈骗赃款转换为“×币”,再通过打赏主播、平台提现等方式“洗白”资金。表面上是普通用户打赏主播,实则暗藏犯罪资金转移的“灰色通道”。这种手段隐蔽性强、追踪难度大,严重威胁公众财产安全。
  上饶中院二审审理期间,主审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通过教育感化,耐心释法析理,向张三释明其行为对受害者、社会秩序的危害,以及法律后果的严重性。张三真诚悔过,主动撤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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