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戴建峰予以解聘的告知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戴建峰,身份证号码:37098219810328****,地址:山东省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金马居委大街1号。
本单位于2025年5月27日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相关文件精神,针对戴建峰的旷工事实,作出如下决定:解除与戴建峰的聘用关系,取消其编制,终止与其的人事关系和社会保障待遇,并协助其办理人事档案转出手续。
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戴建峰送达该处理决定书,现向戴建峰公告送达本单位的处理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与本单位联系。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0538-7726064。
新泰市国有太平山林场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