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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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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振武、巴州振武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陈增科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5)新0102执恢419号
刘锦升、新疆瀚晟祥贸易有限公司、裴志疆、王瑞龙、包继敏、新疆现代特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五家渠现代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执行的关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汇盈信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刘锦升、新疆瀚晟祥贸易有限公司、裴志疆、王瑞龙、包继敏、新疆现代特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五家渠现代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依法查封了裴志疆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东路287号韦斯特世纪花园小区五期165幢3单元202室房产及王瑞龙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大庆路575号乌石化住宅小区一区5栋1至2层1单元101室住宅房产,并已委托新疆华远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屋进行了司法评估,该公司已作出新华远(估)字2025第00577号及新华远(估)字2025第00576号评估报告各一份。其中,裴志疆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东路287号韦斯特世纪花园小区五期165幢3单元202室房产评估价为664226元。王瑞龙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大庆路575号乌石化住宅小区一区5栋1至2层1单元101室房产评估价为1939039元。现向你方依法送达(2025)新0102执恢419号拍卖裁定书及新华远(估)字2025第00577号及新华远(估)字2025第00576号评估报告各一份,上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罗军:本院受理原告施正晓与被告罗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78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杨礼梅:本院受理原告耿华平与被告赵孔龙、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杨礼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94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家事少年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海口琼山雾枫百货商行:本院受理原告刘成与被告海口琼山雾枫百货商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105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周以学:本院受理原告宿迁市丰汇水产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周以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100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陈玉平:本院受理原告盛兴梅与被告陈玉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100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胡亚洲:本院受理原告毕功书与被告胡亚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苏1323民初10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张敏祥:本院受理申请人张明跃申请宣告张敏祥失踪一案,申请人张明跃称,张敏祥(男,1991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杨庙镇陆郢村前郢组9号,身份证号34032319911212333X)系申请人张明跃儿子,于2014年3月份外出务工,十余年来与家人和亲友失去联系,多次查找无果,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张敏祥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张敏祥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张敏祥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张敏祥情况向本院报告。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高成龙(公民身份号码3412211992****0210):本院执行刘润之与被执行人高成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年6月6日作出的(2025)皖1221执396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高成龙银行存款、网络资金290497元及利息、执行费。二、查封被执行人高成龙所有的位于临泉县教育路北侧鼎建·紫金名门1#住宅楼302室不动产(不动产权号:皖(2020)临泉县不动产权第0019261号);被执行人应于三十日内迁出腾空并交付本院处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6642号 孙强:本院对原告广州联存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孙强、叶茂勇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浙0108民初6642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赵勇:本院受理原告朱彩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韩云生:本院受理杨茂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5)云0581民初2831、2832、2833号三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3案判决。判决:由韩云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杨茂恒欠款2000000元、500000元、450000元及公告费460元,合计2950460元;案件受理费合计39650元,由韩云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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