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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陈磊 赵丽      一纸租房合同的背后,押金常作为履约担保,在出租方与租客之间架起信任的桥梁。然而,当租房期满,不少租客却发现,本应顺利返还的押金,却频频遭遇克扣、拖延甚至拒不退还。《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押金难退”已成为租房市场上频繁出现的问题。   在江苏省南京市某大学读书的任刚(化名)就有这样一番不愉快的维权经历。   2024年8月,任刚即将结束在江苏省无锡市的实习,向房东提出了退房要求。每当他向房东询问押金事宜,房东都表示“不着急退”。在接下来的两个多月中,任刚多次给房东发送消息,但一直没有结果。他从中介处拿到了房东的个人信息,向警方寻求帮助。警方建议双方进行调解,仍然没有结果。   任刚又准备材料向法院提起了诉讼。2024年10月中下旬,在法院的协调下,房东终于退回了1700元押金中的1000元,几天后又退回了500元。剩余的200元再无着落。   去年,山东青岛的樊女士在退租时遭遇了“黑中介”。   签约前,中介向她保证不收取“中介费”,但却在合同上以“服务”为理由收取樊女士一天4元的“维修费、打扫费”,而樊女士在居住期间并没有人前来维修、打扫。房屋租赁到期后,樊女士要求退房,中介向她保证“15个工作日后押金自动返还”。   但15个工作日过去后,押金并未自动退还。樊女士向中介提出疑问,对方回复“正在排单中”。又过了一周多,她向中介表示再不退还押金将采取措施进行维权。然而,中介仍拒绝处理她的押金退还业务,回复称“那你去吧”。   维权过程一波三折。樊女士当时用于签订合同的小程序已无法打开,租房合同等信息一概无法查看。好在最终经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帮助,中介最终退回了她的全部押金。   为避免重蹈覆辙,樊女士表示,若接下来有租房需求,“租房渠道是否正规、是否有纸质的正式合同”将是她重点关注的部分,避免再被“黑中介”坑了。   樊女士等人的遭遇,很多租客都遇到过。记者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输入“租房 押金”关键词,有上万条投诉信息。   根据《住房租赁条例》的规定,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   此外,住房租赁经纪机构不得代收、代付住房租金、押金。若有违反,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在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毕文强看来,禁止中介经手资金,将有效防范“租金贷”“卷款跑路”等风险,但需配套相关制度。建立资金存管制度,押金必须存入银行专用账户,退租后3个工作日内解冻。建立履约保险替代制度,鼓励房东购买押金保险替代收取现金,租客违约由保险公司理赔。推动经纪机构从赚差价转向服务收费,提供验房、合同备案等增值服务。   “《住房租赁条例》的落地执行,需要建立‘三位一体’机制,即以全国租赁信息平台为技术底座,以信用惩戒为约束手段,以社会共治为补充力量。这就需要住建、市场监管、银保监等多部门协同,通过《住房租赁条例》实施细则明确操作规范,让纸面条款转化为切实保障。”毕文强说。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京津冀房地产研究院院长、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建议,应该通过加强宣传,让出租人、承租人和中介机构自觉遵守各自的规范义务,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通过示范合同和合同备案管理,明确押金相关规定;通过租赁信息平台,强化承租人的反馈和举报机制,对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建立政府监管账户,实现租金和押金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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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租后“黑中介”各种理由拖扣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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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25-08-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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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陈磊 赵丽      一纸租房合同的背后,押金常作为履约担保,在出租方与租客之间架起信任的桥梁。然而,当租房期满,不少租客却发现,本应顺利返还的押金,却频频遭遇克扣、拖延甚至拒不退还。《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押金难退”已成为租房市场上频繁出现的问题。   在江苏省南京市某大学读书的任刚(化名)就有这样一番不愉快的维权经历。   2024年8月,任刚即将结束在江苏省无锡市的实习,向房东提出了退房要求。每当他向房东询问押金事宜,房东都表示“不着急退”。在接下来的两个多月中,任刚多次给房东发送消息,但一直没有结果。他从中介处拿到了房东的个人信息,向警方寻求帮助。警方建议双方进行调解,仍然没有结果。   任刚又准备材料向法院提起了诉讼。2024年10月中下旬,在法院的协调下,房东终于退回了1700元押金中的1000元,几天后又退回了500元。剩余的200元再无着落。   去年,山东青岛的樊女士在退租时遭遇了“黑中介”。   签约前,中介向她保证不收取“中介费”,但却在合同上以“服务”为理由收取樊女士一天4元的“维修费、打扫费”,而樊女士在居住期间并没有人前来维修、打扫。房屋租赁到期后,樊女士要求退房,中介向她保证“15个工作日后押金自动返还”。   但15个工作日过去后,押金并未自动退还。樊女士向中介提出疑问,对方回复“正在排单中”。又过了一周多,她向中介表示再不退还押金将采取措施进行维权。然而,中介仍拒绝处理她的押金退还业务,回复称“那你去吧”。   维权过程一波三折。樊女士当时用于签订合同的小程序已无法打开,租房合同等信息一概无法查看。好在最终经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帮助,中介最终退回了她的全部押金。   为避免重蹈覆辙,樊女士表示,若接下来有租房需求,“租房渠道是否正规、是否有纸质的正式合同”将是她重点关注的部分,避免再被“黑中介”坑了。   樊女士等人的遭遇,很多租客都遇到过。记者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输入“租房 押金”关键词,有上万条投诉信息。   根据《住房租赁条例》的规定,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   此外,住房租赁经纪机构不得代收、代付住房租金、押金。若有违反,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在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毕文强看来,禁止中介经手资金,将有效防范“租金贷”“卷款跑路”等风险,但需配套相关制度。建立资金存管制度,押金必须存入银行专用账户,退租后3个工作日内解冻。建立履约保险替代制度,鼓励房东购买押金保险替代收取现金,租客违约由保险公司理赔。推动经纪机构从赚差价转向服务收费,提供验房、合同备案等增值服务。   “《住房租赁条例》的落地执行,需要建立‘三位一体’机制,即以全国租赁信息平台为技术底座,以信用惩戒为约束手段,以社会共治为补充力量。这就需要住建、市场监管、银保监等多部门协同,通过《住房租赁条例》实施细则明确操作规范,让纸面条款转化为切实保障。”毕文强说。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京津冀房地产研究院院长、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建议,应该通过加强宣传,让出租人、承租人和中介机构自觉遵守各自的规范义务,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通过示范合同和合同备案管理,明确押金相关规定;通过租赁信息平台,强化承租人的反馈和举报机制,对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建立政府监管账户,实现租金和押金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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