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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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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山东冠鲁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冠鲁公司’与张秀彬于2025年7月5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将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北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债务人)简称‘北苑居委会’欠的工程款债权、欠款利息、融资利息等债权转让给张秀彬,冠鲁公司已将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张秀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北苑居委会直接向张秀彬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受让人(张秀彬):13605492785,转让人(冠鲁公司)。特此公告。
冠鲁公司、张秀彬
遗失声明
  阜宁县阜城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李建飞(身份证号:3209231962****001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执业证号:31012151100085、流水号No.0042186)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寻回后不再使用。
声明人:李建飞
公开赔礼道歉书
  本人因生产、销售含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胶囊,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扰乱了食品市场监督秩序,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生命健康权,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司法机关教育,现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此刊登就我本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今后我将认真学习法律,争做守法公民。同时告诫食品生产销售行业的从业者,要守法经营,诚信经商,切勿触犯法律法规,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
公开赔礼道歉人:黄婷婷
公告
中通建设(镇江)有限公司:谢路平于2023年8月24日向我局提出你单位谢路平的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规定,请你单位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我部门提交有关证据。如未按规定期限提交举证材料,我部门将依据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结论。
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
廖璇:本会受理的周可凡与你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0209号],由仲裁员陆伟光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8月18日13时30分在本会园区第一仲裁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开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更正公告
  2025年3月19日刊登在法治日报的公告中“本企业投资人北京京冶世达经贸有限公司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北京京冶世达经贸有限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更正为:本企业投资人李凤萍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李凤萍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特此更正。
北京京冶世达经贸有限公司
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20)第1347-1号
杜英伟、杜敬伟、北京索辰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深圳博盛恒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前海中融国际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与你方关于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仲裁庭组成前,申请人撤回对杜英伟的仲裁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本会予以准许,决定本案申请人对杜英伟的仲裁程序终结。
  上述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本会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座荣柏财富中心2层
  邮编:266061
  联系人:于秘书
  联系电话:(0532)88915691
青岛仲裁委员会
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20)第1348-1号
杜英伟、杜敬伟、北京索辰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深圳博盛恒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前海中融国际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与你方关于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仲裁庭组成前,申请人撤回对杜英伟的仲裁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本会予以准许,决定本案申请人对杜英伟的仲裁程序终结。
  上述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本会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座荣柏财富中心2层
  邮编:266061
  联系人:于秘书
  联系电话:(0532)88915691
青岛仲裁委员会
关于张智博办理接受遗赠公证的
公 告

  兹有当事人张智博于2025年7月8日向我处申请办理接受遗赠公证。被继承人张立泰(男,1943年10月20日出生)于2025年5月28日死亡,张立泰去世后遗有位于太原市桃园北路东干渠3幢一单元1层1号房产一套,并留有公证遗嘱一份【公证书编号:(2025)晋并南证民字第6994号】,该遗嘱中张立泰愿意将上述房产中本人拥有合法处分权的部分遗赠给张智博个人所有。本处已受理上述公证申请,具体核实程序本处现已开展。如有相关人员对张智博依据上述公证《遗嘱》在本处办理接受遗赠公证有异议(包括但不限于被继承人张立泰存在其他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或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请在公告期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向本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交充足、有效证据证明主张的,本处将应当事人张智博的申请,按照上述遗嘱办理接受遗赠公证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亲贤北街宏安国际17层太原市城南公证处1713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7187933,联系人:张捷平。
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证处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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