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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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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绍兴市稽山中学相关配套设施,推进项目建设,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于2025年5月10日发布征收决定公告,决定对塔山片区33号地块(稽山中学北侧府学弄西北角)房屋进行征收,征收范围为东至财税干校东侧通道西墙处,南至府学弄,西至新建南路,北至财税干校。根据征收工作安排,征收实施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已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组织调查登记,并发布调查结果公告,截止目前,尚有府学弄6号1室房屋未经登记,无法确认产权人。经初步查证,该房屋在1952年绍兴市人民政府税务局房地产税编查表上登记为叶荣生,叶荣生及其子女情况不详,其有5个兄弟姐妹,分别为叶佰荣、叶荣富(福)、叶荣泉、叶藕姑(女)、叶阿二(女)。该房屋现实际居住使用人为朱凤英,系叶藕姑的儿媳。经相关部门认定,该房屋未经登记建筑可认定补偿面积为67.44平方米。请上述房屋的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相关权属证明资料与塔山街道办事处联系办理登记,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征收实施部门将根据勘察记录,调查结果及相关政策实施补偿,与现实际使用权人签订《房屋使用权调换协议》并作出安置补偿,同时,根据要求向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手续。 请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征收实施单位领取该房屋分户评估报告,可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原评估机构提出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2025年8月15日前,相关权利人可到征收实施单位领取府学弄6号1室该房屋的补偿方案,并在15日内提出意见及选择补偿方式;2025年9月30日前,相关权利人到征收实施单位领取该房屋的补偿决定书。上述文书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放弃相应权利。补偿决定作出后,该房屋相关权利人之间的纠纷或权益分割由被征收方依法自行解决。特此公告。 联系人:茹永彪,电话:19957536075。 评估机构联系人:包丹丹,电话:0575-85127609,联系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346号。 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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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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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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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绍兴市稽山中学相关配套设施,推进项目建设,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于2025年5月10日发布征收决定公告,决定对塔山片区33号地块(稽山中学北侧府学弄西北角)房屋进行征收,征收范围为东至财税干校东侧通道西墙处,南至府学弄,西至新建南路,北至财税干校。根据征收工作安排,征收实施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已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组织调查登记,并发布调查结果公告,截止目前,尚有府学弄6号1室房屋未经登记,无法确认产权人。经初步查证,该房屋在1952年绍兴市人民政府税务局房地产税编查表上登记为叶荣生,叶荣生及其子女情况不详,其有5个兄弟姐妹,分别为叶佰荣、叶荣富(福)、叶荣泉、叶藕姑(女)、叶阿二(女)。该房屋现实际居住使用人为朱凤英,系叶藕姑的儿媳。经相关部门认定,该房屋未经登记建筑可认定补偿面积为67.44平方米。请上述房屋的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相关权属证明资料与塔山街道办事处联系办理登记,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征收实施部门将根据勘察记录,调查结果及相关政策实施补偿,与现实际使用权人签订《房屋使用权调换协议》并作出安置补偿,同时,根据要求向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手续。 请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征收实施单位领取该房屋分户评估报告,可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原评估机构提出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2025年8月15日前,相关权利人可到征收实施单位领取府学弄6号1室该房屋的补偿方案,并在15日内提出意见及选择补偿方式;2025年9月30日前,相关权利人到征收实施单位领取该房屋的补偿决定书。上述文书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放弃相应权利。补偿决定作出后,该房屋相关权利人之间的纠纷或权益分割由被征收方依法自行解决。特此公告。 联系人:茹永彪,电话:19957536075。 评估机构联系人:包丹丹,电话:0575-85127609,联系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346号。 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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