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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陈玉琴:本院受理王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12335号 蔡云波、杭州澳创电商有限公司、章杭涛:本院对原告桐乡市金点创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诉被告蔡云波、杭州澳创电商有限公司、章杭涛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浙0108民初12335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曹兴:本院受理原告朱效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2025)苏0925民316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8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谷海领:原告智誊工业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苏0925民初17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潘伟:本院受理原告刘江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1621民初3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王亚坤: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0109民初21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5年7月25日10时至2025年7月26日10时止在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第二次公开拍卖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107国道西月湾湖(纬四路)南“长申玉”一期5#楼3202号的房产一套。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5年7月25日10时至2025年7月26日10时止在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第二次公开拍卖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波普e墅家4#楼4幢1410号的房产一套。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5年7月25日10时至2025年7月26日10时止在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第二次公开拍卖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波普e墅家1#楼1幢503号的房产一套。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本院定于2025年8月9日10时至2025年8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95/02)进行公开拍卖位于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白云山路西侧,月湾湖东路南侧长申玉小区东区二期13#楼806号的房产。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竞买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本院定于2025年8月9日10时至2025年8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95/02)进行公开拍卖位于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白山路以西、淞江路以北蓝光雍锦湾21#楼1904号的房产。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竞买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刘红霞: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犁洋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刘红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及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0104民初849号、(2025)豫01民终522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0103执430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执行裁定书(含拍卖裁定)和选取评估机构通知。限你于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你逾期未自动履行义务,本院定于逾期之日起3日内到本院执行局 202室选取评估机构、议价或网络询价,本院决定对河南龙都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以物抵债到你名下位于二七区二七路26号8层0818号、9层0902号、0906号、13层1302号、1328号、1330号、23层2320号房产进行委托评估,逾期不到则视为放弃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和对评估结果放弃异议的权利,评估报告我院不再另行公告,并对上述房产依法进行拍卖。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许志平:本院受理原告细河区大力调料行与被告阜新市阜勤(集团)西山宾馆有限公司海州区西悦酒店分公司、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辽0902民初6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更正:本院分别于2025年5月21日刊登的案号为“(2024)辽0902民初440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中案号更正为“(2025)辽0902民初440号”;于2025年5月22日刊登的案号为“(2024)辽0902民初188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中案号更正为“(2025)辽0902民初188号”,特此更正。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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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芬: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 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1)苏0509执6740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2,283,477.71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你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5年6月18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3)苏0509执3364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黄家松诈骗罪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6277.56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无主财物认领公告
  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焦溪派出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部分财物的当事人未依法接受处理或认领,现公安机关对该类财物依法进行公告。一、涉案中国建设银行卡,卡号:6215340300417098457,姓名:李宗健,于2024年4月19日转账人民币5000元至韦凡等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中;二、2024年5月9日下午,民警在镇江市丹阳市吕城镇师导弄6号出租屋外抓捕嫌疑人时,于师导弄6号出租屋外嫌疑人不远处的水泥地上,发现一枚带有“福”字字样的金戒指。请相关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及合法证明材料,到办案单位依法接受处理或认领。当事人死亡的,可由其近亲属领取;有特殊情况不能本人领取的,可由亲属持委托书领取。逾期未处理、认领的财物,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
  联系电话:0519-88901110,联系人:吴警官。
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焦溪派出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黄春萍(身份证号码:422326********5227):
  你单位(泉州市洛江区河市卓越涂料商行)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现场存储危险化学品72桶,因行政处罚主体(泉州市洛江区河市卓越涂料商行)已注销,本局于2025年3月4日变更行政处罚主体,于2025年6月11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泉洛]应急罚〔2024〕27号),决定对你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限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我局开具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和委托送达的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区政府大院一楼
  联系人:李思思
  联系电话:0595-22632007
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
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执行告知单位: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东渚派出所
告知人:姚圆苑,曹春峰
被告知人:吴能洲,性别:男性,出生日期:1992年1月25日,证件种类号码:身份证号码,530602199201253611,户籍地: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炎山镇小田村民委员会十三组6号。
告知内容:
处罚前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2025年3月26日晚上18时许,在苏州市高新区东渚龙景花苑六区14幢401室,你与张鲲林因琐事发生争执,后你殴打其头部,致其受伤,后被查获。
  以上事实有你的陈述与辩解、证人证言、书证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根据上述规定,拟对你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是否提出陈述和申辩?(对被告知人的陈述和申辩可附页记录,被告知人提供书面陈述、申辩材料的,应当附上,并在本告知笔录中注明)
  答:
  对你提出的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将进行复核。
  被告知人
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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