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调研
|
|
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成为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的重要力量。于今年5月20日起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首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首次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实施,既是对“两个毫不动摇”的法治化诠释,也是对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性承诺;既是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现实需要,也是稳定预期、推动民营经济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的长远考量。 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作为司法机关,近年来,陕西省西安市两级法院切实肩负起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立足审判职能,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科技创新为导向,通过体制机制的支撑强化、案件裁判的规则引领、司法实践的多措并举,探析新时代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的优化方向。 一、从“个案正义”到“规则之治”:让平等保护普遍化 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高水平的契约经济、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开放经济,蕴含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价值追求,是现代化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集中体现。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对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西安市两级法院秉持公正司法理念,努力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案件。在某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中,明确合理付款时间,适当调整合同违约责任,对大型国有企业付款义务形成约束,彰显了法院对各类经营主体的平等保护,增强了中小民营企业的安全感和法治信心,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遵守契约精神、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通过示范判决引领、常态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举措,在“个案正义”中彰显“规则之治”,释放平等、有效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鲜明信号,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的信心和安全感,让其能够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 为打造西安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42项制度文件,不断优化全流程诉讼服务。健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妥善审理刑民交叉案件,加强刑事诉讼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衔接协调,严禁采用超权限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善用“活封活扣”,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全力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二、从“创新实践”到“多维发力”:让权益保护全面化 近年来,在党中央方针政策指引下,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领域的重要力量。数据显示,民营企业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科创板上市企业中占比均超90%。人民法院应从公平竞争、产权保护等方面,为民营经济的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近年来西安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涉科创企业案件呈现出侵权类案件占比高、调撤方式结案占比高的特点。针对科创企业“轻资产、重技术”特质,西安中院设立全省首家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建立“法官+技术调查官+专业陪审员”案件审理机制,审结涉“卡脖子”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案件449件,有效发挥民营企业在技术路线选择中的重要作用,让其少一些对“试错成本”的顾虑,多一些去“创新发展”的魄力;审理的邓某等生产销售假冒国际奢侈品注册商标案入选全国“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提名案件”,对国际知名商标权的有力保护,让民营企业对品牌打造更有底气、更有心气。 同时,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专章形式规定了“权益保护”,内容既包括对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经营自主权等的保护,也强调对物权、知识产权、合同债权等的保护。西安市两级法院多维发力,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进行全方位、全流程保护。2024年以来,健全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123项诉讼事项全部在线办理,81.79%的诉讼文书线上送达。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民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同比缩短10天。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陕亮执行”专项活动,让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兑现。 三、从“聚焦主业”到“府院联动”:让协同治理常态化 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有效实施,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回应民营经济在企业融资、产业升级、内部治理等方面的现实需求,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经营者弘扬企业家精神、履行社会责任、实现高质量发展。 西安中院与市政府会签《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构建“法院+”助企共同体,为全方位、广覆盖的府院联动协同治理打好坚实基础。融资授信方面,精准区分“失信”“失能”,强化信用修复力度,让执行工作有节奏、有温度,与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等达成《关于构建地方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协作机制合作框架协议》,指导西安市金融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实质化运行,成功调解金融纠纷9万余件;破产挽救方面,加强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协作,出台《关于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设立西北首家市级企业重整服务中心,引导困境民营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程序“早救”“真救”,持续推进破产配套制度完善,提升市场化重整效益;涉外解纷方面,完善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等创新“融解决”机制,化解日本某株式会社与陕西某公司买卖纠纷等案件,得到外方企业高度肯定,为助力中国企业出海、深化“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多“中国法院方案”。 新时代新征程上,民营经济促进法正承载着时代使命,为广大民营企业的成长发展构筑起坚实法律屏障。今后,西安市两级法院将化良法为善治,全链条优化法治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身社会主义建设提供更全面、更完善的法治保障,助力市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
|
依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
|
|
|
( 2025-07-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
|
|
赵雷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
|
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成为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的重要力量。于今年5月20日起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首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首次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实施,既是对“两个毫不动摇”的法治化诠释,也是对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性承诺;既是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现实需要,也是稳定预期、推动民营经济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的长远考量。 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作为司法机关,近年来,陕西省西安市两级法院切实肩负起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立足审判职能,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科技创新为导向,通过体制机制的支撑强化、案件裁判的规则引领、司法实践的多措并举,探析新时代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的优化方向。 一、从“个案正义”到“规则之治”:让平等保护普遍化 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高水平的契约经济、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开放经济,蕴含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价值追求,是现代化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集中体现。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对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西安市两级法院秉持公正司法理念,努力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案件。在某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中,明确合理付款时间,适当调整合同违约责任,对大型国有企业付款义务形成约束,彰显了法院对各类经营主体的平等保护,增强了中小民营企业的安全感和法治信心,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遵守契约精神、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通过示范判决引领、常态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举措,在“个案正义”中彰显“规则之治”,释放平等、有效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鲜明信号,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的信心和安全感,让其能够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 为打造西安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42项制度文件,不断优化全流程诉讼服务。健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妥善审理刑民交叉案件,加强刑事诉讼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衔接协调,严禁采用超权限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善用“活封活扣”,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全力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二、从“创新实践”到“多维发力”:让权益保护全面化 近年来,在党中央方针政策指引下,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领域的重要力量。数据显示,民营企业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科创板上市企业中占比均超90%。人民法院应从公平竞争、产权保护等方面,为民营经济的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近年来西安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涉科创企业案件呈现出侵权类案件占比高、调撤方式结案占比高的特点。针对科创企业“轻资产、重技术”特质,西安中院设立全省首家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建立“法官+技术调查官+专业陪审员”案件审理机制,审结涉“卡脖子”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案件449件,有效发挥民营企业在技术路线选择中的重要作用,让其少一些对“试错成本”的顾虑,多一些去“创新发展”的魄力;审理的邓某等生产销售假冒国际奢侈品注册商标案入选全国“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提名案件”,对国际知名商标权的有力保护,让民营企业对品牌打造更有底气、更有心气。 同时,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专章形式规定了“权益保护”,内容既包括对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经营自主权等的保护,也强调对物权、知识产权、合同债权等的保护。西安市两级法院多维发力,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进行全方位、全流程保护。2024年以来,健全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123项诉讼事项全部在线办理,81.79%的诉讼文书线上送达。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民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同比缩短10天。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陕亮执行”专项活动,让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兑现。 三、从“聚焦主业”到“府院联动”:让协同治理常态化 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有效实施,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回应民营经济在企业融资、产业升级、内部治理等方面的现实需求,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经营者弘扬企业家精神、履行社会责任、实现高质量发展。 西安中院与市政府会签《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构建“法院+”助企共同体,为全方位、广覆盖的府院联动协同治理打好坚实基础。融资授信方面,精准区分“失信”“失能”,强化信用修复力度,让执行工作有节奏、有温度,与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等达成《关于构建地方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协作机制合作框架协议》,指导西安市金融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实质化运行,成功调解金融纠纷9万余件;破产挽救方面,加强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协作,出台《关于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设立西北首家市级企业重整服务中心,引导困境民营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程序“早救”“真救”,持续推进破产配套制度完善,提升市场化重整效益;涉外解纷方面,完善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等创新“融解决”机制,化解日本某株式会社与陕西某公司买卖纠纷等案件,得到外方企业高度肯定,为助力中国企业出海、深化“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多“中国法院方案”。 新时代新征程上,民营经济促进法正承载着时代使命,为广大民营企业的成长发展构筑起坚实法律屏障。今后,西安市两级法院将化良法为善治,全链条优化法治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身社会主义建设提供更全面、更完善的法治保障,助力市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