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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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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咏杰:本院受理和硕县翎涂电动车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5)苏1283民初4606号
刘峰:本院受理原告仇正洋与被告和刘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5)青2821民初99号
买力亚汗.卡不拉别克:本院受理原告苏余宝诉被告买力亚汗.卡不拉别克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2025)青2821民初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李彦军、范腾飞:原告徐守兰、魏孝帮诉被告李彦军、范腾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青2821民初1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李彦军、范腾飞:原告王顺录诉被告李彦军、范腾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青2821民初12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李彦军、范腾飞:原告李生保诉被告李彦军、范腾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青2821民初12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10695号 王作军:本院对原告杭州城裕普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王作军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浙0108民初10695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5)浙0382民初8237号:姜身德:原告杨占峰与被告姜身德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8月28日09:00在本院第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中农卓桦(河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商仲裁字(2025)第103号案申请人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与你就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裁、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答辩期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10天下午3点0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商丘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商丘仲裁委员会
(2025)苏0925民2297号 汤娟:本院受理原告赵金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8月19日下午3点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潘群军、潘圣陶:本院受理原告朱其秀与被告潘群军、潘圣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苏0925民初31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楼云峰:原告吕春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9875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杨万斌:本院受理常州环通通风管道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郑陆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刘雪峰:本会受理的张瑞芳与你之间租赁合同纠纷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邯仲裁字第0609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室,邮编056107,电话0310-3113605)。
邯郸仲裁委员会
黑龙江三沃药业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苏州浩瀚化工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4)苏仲裁字第0857号],由首席仲裁员黄莘、仲裁员赵胜、仲裁员刘忠文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8月19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变更仲裁请求通知书、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证据材料等。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库尔勒领航商贸有限公司、第三人姓名为“任安文”:本委受理卡哈·色买提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和劳人仲字[2025]第94号),申请人要求与你(单位)库尔勒领航商贸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8月10日10时30分在和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和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四川省宏翔锦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2269695221XF):因你司规划违法行政处罚一案,2025年6月30日,我局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营资源规划案告[2025]13号),现依法公告送达给你司。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的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三十日后视为送达。
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4日
公 告
孙中泉、胡震震: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5)苏0509执2969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4511.24元(其中,孙中泉提存金额1159.12元,胡震震提存金额3352.12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你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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