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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就压实会计工作责任公开征求意见

( 2025-07-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本报讯 记者万静 近日,财政部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从单位组织架构,会计机构、岗位及权限设置,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等方面,全力支持并保证总会计师、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示、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违规办理会计事项,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单位负责人应保证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在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会计工作涉及主体众多、利益关系复杂。《征求意见稿》主要是将目前分散在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财务制度等文件中的会计工作责任,按照责任主体进行梳理、归类、整合,对于基本要求或重要规定进行重申、强调、细化,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明晰责任要求,推动会计法律制度有效实施,推进会计工作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各相关主体强化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此外《征求意见稿》也强化会计服务机构的相关责任。要求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遵守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等,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不得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不得对同一委托单位的同一事项,依据相同的审计证据出具不同结论的审计报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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