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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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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矿区安全生产领域安全文化建设规范性文件提出
到二○三○年矿山安全文化培育建设工作实现全覆盖

( 2025-06-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经济法治
  □ 本报记者 刘欣
  
  为加强新时代矿山安全文化建设,实现矿山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矿山安全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出台一批符合各地实际和行业特点的矿山安全文化建设指南或者标准,推广一批矿山安全文化优秀案例,推出一批矿山安全文化精品载体,培育一批矿山安全文化建设和传播队伍,通过宣传培训和典型引领,矿山企业员工安全文化素养明显提升,基本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员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到2030年,矿山安全文化培育和建设工作实现全覆盖,初步建成与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相适应的矿山安全文化体系。
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
  “当前,矿山企业对安全文化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建设模式方法很丰富、很多样,既有过去的实践经验,也有新形势、新要求下的积极探索,安全文化的感染力、渗透力、凝聚力日渐彰显,但矿山领域安全文化整体建设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建设标准不统一、针对性不强、实操性不高、效果检验还不够理想,亟须顶层设计和系统性部署。”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指导意见》要求科学构建以安全理念文化为引领、安全制度文化为保障、安全环境文化为支撑、安全行为文化为展现的“四位一体”矿山安全文化体系,对于提升矿山企业安全发展质量和水平、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用高质量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有着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基本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在具体实践中,将如何确保这一理念真正穿透到矿山企业决策层、管理层和一线员工等各个层级,并转化为日常的安全决策和行为准则,如何避免“统筹发展和安全”沦为口号?
  对此,该负责人介绍说,《指导意见》中明确,矿山企业要始终将安全作为发展的先决条件,系统总结提炼、积极创造创新一套符合矿山企业自身实际、有文化底蕴支撑、全体员工认同、便于理解记忆和宣传的核心安全理念,用以统领指导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并将核心安全理念作为开展一切生产经营行为的安全前提和基础条件。要紧紧围绕核心安全理念确立具有新时代特点的企业安全价值观、安全愿景、安全目标、安全使命等,便于员工对核心安全理念的理解和执行。
  矿山党政工团各管理和技术部门以及各岗位要紧密围绕核心安全理念建立各自的专项安全理念,紧密结合部门工作内容、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科学系统建立完善专项安全理念,致力建设一个多角度、多层次、全覆盖的安全理念体系,系统性、针对性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企业全体员工不仅要充分理解、积极认同企业核心安全理念,还应根据核心安全理念创造或选择适配个人岗位职责和安全思想的安全格言、警句、口号、座右铭等,并公开作出安全承诺,互相提醒监督,确保人人承诺于心、践诺于行。
健全和优化安全制度体系
  安全制度是协调企业安全生产各类关系、规范企业员工安全生产行为的准则,是企业所有人应共同遵守的思维习惯和行为习惯,是安全理念文化转化为安全行为文化的内在保障。矿山安全文化建设离不开制度保障,《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和优化安全制度体系、明晰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制度的执行力。
  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健全和优化安全制度体系方面,矿山企业应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规章和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简明扼要、清晰具体的安全制度体系,保证安全生产的各方面有章可循、衔接配套。
  在明晰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方面,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尤其是实际控制人,应率先垂范,认真对标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系统学习、整体思考、全面谋划,严格到现场履职,准确掌握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加大安全投入,推动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
  在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方面,矿山企业应积极构建涵盖各层级、全岗位人员的责任体系,明确具体职责,切实把责任措施压实到基层末梢、场景环节、人员岗位,保证矿山企业从业人员都有一个清晰的岗位安全操作指南,用以指导员工在自身岗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活动。
  矿山企业如何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在基层矿山作业中得到有效落实?据该负责人介绍,要通过制度化管理和监督考核来确保安全制度真正落地,提高员工遵守安全规定的自觉性,并强化安全管理体系的约束力。
  具体包括:严格执行安全制度,确保安全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而非流于形式。制定明确具体的考核标准和奖惩机制,确保安全制度执行到位。矿山企业各级负责人带头履责,通过加强警示教育和正向激励树立安全制度的权威性,让员工从“被动遵守”变为“主动遵守”,最终实现员工主动遵守制度,养成自觉的安全行为习惯。
强化组织实施和总结推广
  记者了解到,《指导意见》在撰写过程中非常注重落地实施环节。《指导意见》对监管监察机构、矿山企业和安全文化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
  《指导意见》提出,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矿山安全文化建设争取政策和财政支持,将矿山安全文化建设纳入监督检查内容。
  矿山企业要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企业文化顶层设计,注重岗位、班组和车间的基层团队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党建与安全文化建设的有机融合,培育安全文化建设和传播人才队伍,塑造具有“一矿一特色”的矿山安全文化优秀品牌,引领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有关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机构要加强对矿山安全文化建设成果的提炼、总结、交流、培训和推广等工作,用先进典型引领矿山安全文化建设,不断促进矿山安全领域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是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正式印发的第一个关于安全文化建设的规范指导性文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编写有关政策解读。对照《指导意见》逐条进行解读,讲清楚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确保理解不走偏、贯彻不打折、落实不走样。并强化组织实施和总结推广。各级监管监察部门要做好《指导意见》落实与实施的监督、指导和塑培,每年核实、提炼一批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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