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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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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这片红树林量身定制司法保护令

( 2025-06-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吴凰汇

  广西防城港珍珠湾内,在广袤的碧海蓝天间,红树林宛如大自然编织的绿色绸带,绵延在海岸线上,被誉为“海岸卫士”“海上森林”。被告人钟某等人多次组织渔民在该红树林生长海域非法捕捞、耙螺,对海洋渔业资源造成系统性破坏。
  防城区人民法院从严惩处此类“涸泽而渔”行径。不仅追究其刑事责任,还责令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以法律的威严向破坏者敲响了警钟。
  地处祖国南疆沿海的防城港市,拥有国内最大、最典型的海湾红树林,是我国唯一的边境红树林。近年来,防城港市两级法院以“边海守蓝护绿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品牌为引领,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红树林生态环境,切实筑牢南疆国门生态安全屏障。
  防城港法院紧扣地域特色,创建“边海守蓝护绿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品牌,推行“2456”工作法,保护“绿碳”和“蓝碳”两大资源,深耕“绿色港口”“蓝色海洋”“美丽森林”“生物多样性”四项司法保护工作,围绕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变化应对、生态环境治理与服务五大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实现有团队、有机制、有数据库、有典型案例、有转化成效、有宣传阵地“六有”目标,为红树林生态保护构建了全方位的司法保障体系。
  审判实践中,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组建跨部门专业法官团队、办案团队及辅助工作团队,推行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四合一”办案模式,通过研讨疑难案件、健全案例研究机制、打造办案数据库、借助专家“外脑”等方式,高效审理涉红树林案件,助力海湾、岛屿和河口红树林生态系统修复。
  此前,许某等人填放弃土致港口区潭油村13.15亩红树林被毁。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证据材料和专家意见,合理认定修复内容,依法判决其承担责任,受损红树林经修复后重现生机。该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来到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看到,一块彩色的标牌与翠绿的红树林相映成趣。防城港市法检两院联合保护区管理处在这里设立红树林司法保护修复实践基地,彰显司法融入生态保护的创新实践。
  生态保护需要凝聚社会合力,防城港市两级法院积极联合检察、公安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共建保护基地和替代性修复范本,发布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协同开展生态修复活动,不断拓宽红树林司法保护“朋友圈”。
  今年4月15日,广西、广东、福建、海南四省(区)高级人民法院在防城港联合召开红树林司法保护协作会,发布红树林司法保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与会的桂粤闽琼浙五省(区)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订《红树林司法保护防城港宣言》,携手维护国家海洋生态安全。
  “此次多地区联动具有良好示范作用,司法保护与行政管理联动,可推动实现一体化保护。”与会人员围绕红树林司法保护新格局展开研讨,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热带林业研究所研究员廖宝文指出。
  “每份司法判决和协作机制都是守护红树林的坚实保障。”全国人大代表陈家科深有感触地说道。
  2025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正式施行。6月5日,港口区人民法院联合港口区检察院为红树林文化广场的《司法保护令》揭牌。这份为红树林量身定制的保护令,是司法守护生态环境的庄严承诺。
  红树林保护不仅要注重事后的修复和惩治,更要注重源头的防护。今年以来,防城港市两级法院建立红树林司法保护修复实践基地,探索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经常性开展集中宣判、模拟法庭、普法宣传活动,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增殖放流、补种红树林、清理鱼藤等活动,实现犯罪惩治、生态修复与法治教育的有机统一。
  同时,防城港市两级法院坚持“治罪+治理”双轮驱动,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支持配合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为红树林保护条例修改和立法调研提供建议。
  从铁腕惩治到协同共治、从生态修复到源头预防,防城港市两级法院以“边海守蓝护绿行”为载体,在祖国南疆筑起坚不可摧的生态防线。碧海蓝天之下,红树林摇曳生姿,司法守护下的边海红树林,正焕发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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