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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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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柯长福:本院受理周渝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云0581民初2549号判决书。判决:1.柯长福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周渝南货款130000元,并支付自2024年1月1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以未付货款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3.1%计算的违约金;2.柯长福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周渝南公告费460元;3.驳回周渝南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250元,柯长福负担2986元,周渝南负担264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胡斌:本院受理张方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8月15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宋静:本院受理张美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8月15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高波、句容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杨丹拉:本院受理范峰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281民初304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阳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徐迪:本院受理原告徐国谨诉被告徐迪、第三人温美债务加入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粤1427民初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限满后15日内。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河南鑫聚园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吴浩宇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1602民初4766号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及(2025)豫1602民初4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朱风良(公民身份号码371481********751X)、张秀军(公民身份号码130221********4628):本院受理原告杨静为诉被告朱风良、被告张秀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归还借款本金30万元;2.支付以30万元为基数,按照LPR4倍自2022年1月29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3.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执行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B70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褚林清:本院受理腾冲县腾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云0581民初2561号民事判决:1.由褚林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租赁费及公告费等合计15860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16元,由褚林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薛庆玉:本院受理王俊秀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云0581民初1911号判决书。判决结果为:薛庆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王俊秀货款230000元。案件受理费4750元,由薛庆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群雁包装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杨晓春诉你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苏0281民初58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李丰:本院受理熊正好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7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句容市宝华镇许富贵汽车维修服务部:本院受理赵海聪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13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5年6月4日刊登的江阴市舞源科技有限公司诉常熟市英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公告中,江阴市舞源科技有限公司应为江阴市犇源科技有限公司,特此更正。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5年6月10日刊登的江阴市永联化工想机械有限公司诉重庆澄阳化工有限公司的公告中,江阴市永联化工想机械有限公司应为江阴市永联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特此更正。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赵瑞平、张斌、赵濮生、郁圆圆、岳天虎、孔翠云、曾宪伟、刘安鹍、周平、尚国财、洪艾华、李金根、李招弟、刘琦、杨丽艳、王秀梅、王言霞、高丽丽、李辉、孙静:申请人幸福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怀来分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本委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提示单、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仲裁答辩状、约定仲裁庭组庭方式、选定仲裁员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10日、10日和30日内。逾期则由本委主任依法为你们确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并指定仲裁员。举证期满后第7日9:00(赵瑞平)、9:30(张斌)、10:00(赵濮生、郁圆圆)、10:30(岳天虎)、11:00(孔翠云)、11:30(曾宪伟)、14:30(刘安鹍、周平)、15:00(尚国财)、15:30(洪艾华)、16:00(李金根)、16:30(李招弟)、17:00(刘琦),举证期满后第8日9:00(杨丽艳)、9:30(王秀梅)、10:00(王言霞)、10:30(高丽丽)、11:00(孙辉、孙静)在张家口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期间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张家口仲裁委员会 张建龙: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0848号,申请人贵州豆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张建龙之间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被申请人于天赐: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申请人安徽仙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合作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庭组庭通知书、仲裁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主任依据《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八十七条之规定,依法指定仲裁员江海清一人成立独任仲裁庭审理。并定于2025年7月24日11时在本会仲裁二庭开庭。 马鞍山仲裁委员会 被申请人王芯怡: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申请人安徽仙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合作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庭组庭通知书、仲裁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主任依据《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八十七条之规定,依法指定仲裁员江海清一人成立独任仲裁庭审理。并定于2025年7月24日10时在本会仲裁二庭开庭。 马鞍山仲裁委员会 被申请人崔志强、迁安市冠方运输有限公司: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申请人统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统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核实立白系列洗涤产品报废处置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仲裁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5年7月25日9时在本会仲裁二庭开庭。 马鞍山仲裁委员会 四川东盛宏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我局受理吴书卷(身份证号:41292919710420****)工伤认定申请并作出琼9002工受﹝2025﹞0048号工伤受理决定书和9002工举﹝2025﹞0004号工伤举证通知书。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受理决定书和工伤举证通知书。请自公告起30日内来我局(地址: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兴业南五横街社保大楼3楼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2926395)领取书面结论书。逾期视为送达。 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孙正:本会受理申请人马迪与被申请人孙正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盘仲裁字[2025]第9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答辩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将于2025年8月7日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8月20日10:30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盘锦仲裁委员会 孙正、孙艳丽:本会受理申请人马迪与被申请人孙正、孙艳丽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盘仲裁字[2025]第8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答辩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将于2025年8月7日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8月20日9:00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盘锦仲裁委员会 孙正: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马迪与被申请人孙正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盘仲裁字[2025]第10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答辩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将于2025年8月7日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8月20日13:30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盘锦仲裁委员会 工伤认定申请举证告知书 鄂0500工伤举证〔2025〕00080号 湖北洪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郑春容(身份证号码:51022119760210****)以其2025年4月12日5时40分左右前往你单位承建的邦普一体化电池材料产业园-邦普宜化配套原料及磷酸铁项目(镍铁标段)上班,行至100号楼南段2号大门处,不慎摔倒受伤为由,于2025年5月9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于2025年5月23日依法受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将单位依法设立或注册登记的文件证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受伤人受伤救治经过的证明材料、对受伤人工伤认定的意见及其相关的有效证据等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提交我局(联系电话0717-6056614)。逾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举证权利,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将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法做出认定结论。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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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6-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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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柯长福:本院受理周渝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云0581民初2549号判决书。判决:1.柯长福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周渝南货款130000元,并支付自2024年1月1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以未付货款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3.1%计算的违约金;2.柯长福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周渝南公告费460元;3.驳回周渝南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250元,柯长福负担2986元,周渝南负担264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胡斌:本院受理张方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8月15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宋静:本院受理张美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8月15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高波、句容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杨丹拉:本院受理范峰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281民初304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阳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徐迪:本院受理原告徐国谨诉被告徐迪、第三人温美债务加入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粤1427民初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限满后15日内。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河南鑫聚园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吴浩宇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1602民初4766号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及(2025)豫1602民初4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朱风良(公民身份号码371481********751X)、张秀军(公民身份号码130221********4628):本院受理原告杨静为诉被告朱风良、被告张秀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归还借款本金30万元;2.支付以30万元为基数,按照LPR4倍自2022年1月29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3.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执行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B70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褚林清:本院受理腾冲县腾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云0581民初2561号民事判决:1.由褚林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租赁费及公告费等合计15860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16元,由褚林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薛庆玉:本院受理王俊秀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云0581民初1911号判决书。判决结果为:薛庆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王俊秀货款230000元。案件受理费4750元,由薛庆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群雁包装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杨晓春诉你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苏0281民初58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李丰:本院受理熊正好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7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句容市宝华镇许富贵汽车维修服务部:本院受理赵海聪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13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5年6月4日刊登的江阴市舞源科技有限公司诉常熟市英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公告中,江阴市舞源科技有限公司应为江阴市犇源科技有限公司,特此更正。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5年6月10日刊登的江阴市永联化工想机械有限公司诉重庆澄阳化工有限公司的公告中,江阴市永联化工想机械有限公司应为江阴市永联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特此更正。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赵瑞平、张斌、赵濮生、郁圆圆、岳天虎、孔翠云、曾宪伟、刘安鹍、周平、尚国财、洪艾华、李金根、李招弟、刘琦、杨丽艳、王秀梅、王言霞、高丽丽、李辉、孙静:申请人幸福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怀来分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本委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提示单、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仲裁答辩状、约定仲裁庭组庭方式、选定仲裁员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10日、10日和30日内。逾期则由本委主任依法为你们确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并指定仲裁员。举证期满后第7日9:00(赵瑞平)、9:30(张斌)、10:00(赵濮生、郁圆圆)、10:30(岳天虎)、11:00(孔翠云)、11:30(曾宪伟)、14:30(刘安鹍、周平)、15:00(尚国财)、15:30(洪艾华)、16:00(李金根)、16:30(李招弟)、17:00(刘琦),举证期满后第8日9:00(杨丽艳)、9:30(王秀梅)、10:00(王言霞)、10:30(高丽丽)、11:00(孙辉、孙静)在张家口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期间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张家口仲裁委员会 张建龙: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0848号,申请人贵州豆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张建龙之间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被申请人于天赐: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申请人安徽仙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合作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庭组庭通知书、仲裁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主任依据《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八十七条之规定,依法指定仲裁员江海清一人成立独任仲裁庭审理。并定于2025年7月24日11时在本会仲裁二庭开庭。 马鞍山仲裁委员会 被申请人王芯怡: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申请人安徽仙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合作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庭组庭通知书、仲裁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主任依据《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八十七条之规定,依法指定仲裁员江海清一人成立独任仲裁庭审理。并定于2025年7月24日10时在本会仲裁二庭开庭。 马鞍山仲裁委员会 被申请人崔志强、迁安市冠方运输有限公司: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申请人统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统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核实立白系列洗涤产品报废处置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仲裁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5年7月25日9时在本会仲裁二庭开庭。 马鞍山仲裁委员会 四川东盛宏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我局受理吴书卷(身份证号:41292919710420****)工伤认定申请并作出琼9002工受﹝2025﹞0048号工伤受理决定书和9002工举﹝2025﹞0004号工伤举证通知书。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受理决定书和工伤举证通知书。请自公告起30日内来我局(地址: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兴业南五横街社保大楼3楼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2926395)领取书面结论书。逾期视为送达。 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孙正:本会受理申请人马迪与被申请人孙正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盘仲裁字[2025]第9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答辩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将于2025年8月7日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8月20日10:30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盘锦仲裁委员会 孙正、孙艳丽:本会受理申请人马迪与被申请人孙正、孙艳丽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盘仲裁字[2025]第8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答辩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将于2025年8月7日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8月20日9:00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盘锦仲裁委员会 孙正: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马迪与被申请人孙正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盘仲裁字[2025]第10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答辩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将于2025年8月7日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8月20日13:30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盘锦仲裁委员会 工伤认定申请举证告知书 鄂0500工伤举证〔2025〕00080号 湖北洪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郑春容(身份证号码:51022119760210****)以其2025年4月12日5时40分左右前往你单位承建的邦普一体化电池材料产业园-邦普宜化配套原料及磷酸铁项目(镍铁标段)上班,行至100号楼南段2号大门处,不慎摔倒受伤为由,于2025年5月9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于2025年5月23日依法受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将单位依法设立或注册登记的文件证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受伤人受伤救治经过的证明材料、对受伤人工伤认定的意见及其相关的有效证据等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提交我局(联系电话0717-6056614)。逾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举证权利,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将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法做出认定结论。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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