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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路通”守护“平安之路”
新疆伊宁市法院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化解

( 2025-06-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张  婷

  “今天的调解我非常满意,不仅是对结果很满意,而且对这个调解的过程也很满意。”近日,当事人王某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伊路通”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中心由衷地赞叹道。
  2024年11月,出租车司机张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与正在人行横道上推行自行车的王某发生碰撞。伊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张某为全责。此次事故导致王某身体多处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经鉴定,属于十级伤残。王某与保险公司就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之后,保险行业协会调解员王燕萍将王某约至道交纠纷调处中心协商理赔事宜。
  “除了误工费,我认为应该再给我赔偿5000元精神损失。”王某说。
  “您并没有产生误工费,您提供的工资证明上也并没有显示工资减少了。”某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向王某解释道。
  “我买的是你们的保险,而且还是全险,这个事儿不应该是你们解决吗?”司机张某也表达着自己的不满。
  三方你一句我一句情绪越来越激动,吵得不可开交。
  “诉讼解决纠纷成本高、时间长,大家都先别着急,约你们来,就是为了找个最佳的解决方案。”王燕萍安抚说。
  在全面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后,为尽快解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王燕萍便联系中心调解指导员、伊宁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卢建雯前来指导调解。
  卢建雯耐心地对这起纠纷进行了析法说理。最终,在法官和行业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署调解同意书,至此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的逐年攀升,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数量也呈逐年上升趋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往往因多样化、调解难度大、理赔流程复杂等问题,给纠纷化解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
  今年初,为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伊宁市人民法院深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以做实定分止争为目标,联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司法局成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家道交纠纷调处中心,构建“法院+行业”联调模式,将保险行业协会、交警大队退休干部、法院退休法官、实习律师等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联合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该调处中心设在伊宁市交警大队内。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后,进行责任认定,群众往往因为赔付问题产生纠纷,需要到法院进行调解或者是诉讼。过去,当事人往往面临在法院与交管部门之间来回奔波的困境,不仅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使得纠纷解决进程缓慢。调处中心的设立,有效地提升了纠纷解决效率,群众满意度也得到了大幅提升。”伊宁市公安局副局长乾龙说。
  “中心坚持调解前置,调解员队伍在诉前对交通事故纠纷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伊宁市人民法院道交巡回法庭就地开庭审理。同时,我们选派法官担任调解指导员,加强对调解组织、调解员的专业指导,定期对保险行业协会调解员及保险公司代表进行培训,确保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卢建雯说。
  “伊路通”道交纠纷调处中心自今年成立以来,通过多元联动、专业调解、巡回审判,三方发力,实现了“一门受理”“并联处理”,在矛盾纠纷萌芽状态提前介入,就地解纷,将交通事故处理从“多头跑”变为“一站结”,以法治力量守护群众的“平安之路”,彰显司法温情。截至目前,诉前多元化解交通事故纠纷257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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