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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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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月民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形形色色的网络直播已经深深融入我们日常生活和娱乐消费中,令人欲罢不能。针对“大胃王”吃播行为的批评声音近年来引起了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对舌尖上的流量狂欢亟须从社会治理层面展开理性反思,“大胃王”吃播行为需要全社会依法共治。 在众多的直播行业类型中,吃播之所以具有独特魅力,原因在于其中隐藏着“饮食男女”的欲望密码。观看吃播过程,不但可以解馋解压,而且可以从中获得一些意想不到的美食信息,解决“今天吃什么”这个消费者选择难题。从法律上看,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正因为如此,每天吃什么、吃多少、怎么吃完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自由。但需要明确的是,对吃播行业而言,法律上的这种自由并不是一种完全绝对的自由。 我国宪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我国民法典第八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大胃王”吃播之所以被诟病,原因在于其吃播行为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各种假吃、催吐乃至猎奇式的暴饮暴食,不仅伤害了当事人自己的身体,也伤害了社会公众朴素的饮食心理、饮食习惯以及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 吃播行业在传播良好饮食文化、进行消费者教育方面应发挥重要作用,着力培养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拒绝食品浪费。长期以来,国家一直积极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2021年颁布实施的反食品浪费法是该领域专门立法的一例典型,在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该法第三条强调,国家坚持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科学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防止和减少食品浪费。 当前,依法共治应当成为对吃播行业实施有效治理的重要原则。这里的“依法”,并不局限于前述宪法、民法典和反食品浪费法,实践中,还应包括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其他法律。这里的“共治”,重点突出的是治理主体的多元性,从吃播博主到短视频平台,从监管部门到社会公众,从新闻媒体到餐饮企业、工厂、学校等也都应包含在内。 整体而言,“大胃王”吃播的不良信息传播迅速,社会危害巨大。依法共治“大胃王”吃播行为,需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对吃播博主及其背后MCN机构的职业培训。无论是短视频平台、MCN机构、餐饮行业协会的日常管理,还是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都需要把有针对性地职业培训作为自身工作重点之一,严格制定和执行年度培训计划及其实施方案。在培训中,要把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真正纳入培训内容,不断增强从业人员反食品浪费意识,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划线相结合,既要引导其养成文明、健康、合理饮食的吃播习惯,爱惜身体,注重科学营养配餐和饮食结构平衡,又应要求其及时主动对消费者进行拒绝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守法合规,不能诱导、误导消费者暴饮暴食,从而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氛围。 二是强化市场监管部门的严格公正执法。在对吃播行业进行反食品浪费执法过程中,需要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做好在线取证和数字化监管,正确区分与认定其中所涉及的违法广告以及虚假宣传等行为,对“大胃王”主播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严加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尤其对那些故弄玄虚、哗众取宠、弄虚作假、先吃后吐、边吃边吐等造成明显食品浪费的吃播行为,依照我国反食品浪费法以及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进行处罚,严格追究吃播平台及其从业者的法律责任,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不断巩固和提升消费者教育效果,谨防不同吃播平台出现花样翻新的假吃、催吐、猎奇式暴饮暴食等不良行为。 三是织密反食品浪费社会监督网。反食品浪费是全体社会成员的一项共同义务。因此,新闻媒体、餐饮企业、工厂、学校等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需要积极行动起来,旗帜鲜明地反对食品浪费行为,做好反食品浪费公益宣传,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在各地美食节、美食街以及美食直播活动中共同织密社会监督网络,遏制餐盘里的肆意浪费。在构建社会监督体系方面,把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举报制度落到实处至关重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吃播行业存在食品浪费行为,有权向国家有关部门和机关进行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在这一方面,相关部门应积极鼓励和保护实名举报,确保举报热线等举报渠道畅通,不断完善相应的奖惩机制。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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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流量狂欢亟须全社会依法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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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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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月民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形形色色的网络直播已经深深融入我们日常生活和娱乐消费中,令人欲罢不能。针对“大胃王”吃播行为的批评声音近年来引起了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对舌尖上的流量狂欢亟须从社会治理层面展开理性反思,“大胃王”吃播行为需要全社会依法共治。 在众多的直播行业类型中,吃播之所以具有独特魅力,原因在于其中隐藏着“饮食男女”的欲望密码。观看吃播过程,不但可以解馋解压,而且可以从中获得一些意想不到的美食信息,解决“今天吃什么”这个消费者选择难题。从法律上看,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正因为如此,每天吃什么、吃多少、怎么吃完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自由。但需要明确的是,对吃播行业而言,法律上的这种自由并不是一种完全绝对的自由。 我国宪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我国民法典第八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大胃王”吃播之所以被诟病,原因在于其吃播行为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各种假吃、催吐乃至猎奇式的暴饮暴食,不仅伤害了当事人自己的身体,也伤害了社会公众朴素的饮食心理、饮食习惯以及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 吃播行业在传播良好饮食文化、进行消费者教育方面应发挥重要作用,着力培养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拒绝食品浪费。长期以来,国家一直积极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2021年颁布实施的反食品浪费法是该领域专门立法的一例典型,在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该法第三条强调,国家坚持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科学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防止和减少食品浪费。 当前,依法共治应当成为对吃播行业实施有效治理的重要原则。这里的“依法”,并不局限于前述宪法、民法典和反食品浪费法,实践中,还应包括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其他法律。这里的“共治”,重点突出的是治理主体的多元性,从吃播博主到短视频平台,从监管部门到社会公众,从新闻媒体到餐饮企业、工厂、学校等也都应包含在内。 整体而言,“大胃王”吃播的不良信息传播迅速,社会危害巨大。依法共治“大胃王”吃播行为,需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对吃播博主及其背后MCN机构的职业培训。无论是短视频平台、MCN机构、餐饮行业协会的日常管理,还是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都需要把有针对性地职业培训作为自身工作重点之一,严格制定和执行年度培训计划及其实施方案。在培训中,要把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真正纳入培训内容,不断增强从业人员反食品浪费意识,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划线相结合,既要引导其养成文明、健康、合理饮食的吃播习惯,爱惜身体,注重科学营养配餐和饮食结构平衡,又应要求其及时主动对消费者进行拒绝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守法合规,不能诱导、误导消费者暴饮暴食,从而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氛围。 二是强化市场监管部门的严格公正执法。在对吃播行业进行反食品浪费执法过程中,需要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做好在线取证和数字化监管,正确区分与认定其中所涉及的违法广告以及虚假宣传等行为,对“大胃王”主播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严加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尤其对那些故弄玄虚、哗众取宠、弄虚作假、先吃后吐、边吃边吐等造成明显食品浪费的吃播行为,依照我国反食品浪费法以及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进行处罚,严格追究吃播平台及其从业者的法律责任,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不断巩固和提升消费者教育效果,谨防不同吃播平台出现花样翻新的假吃、催吐、猎奇式暴饮暴食等不良行为。 三是织密反食品浪费社会监督网。反食品浪费是全体社会成员的一项共同义务。因此,新闻媒体、餐饮企业、工厂、学校等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需要积极行动起来,旗帜鲜明地反对食品浪费行为,做好反食品浪费公益宣传,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在各地美食节、美食街以及美食直播活动中共同织密社会监督网络,遏制餐盘里的肆意浪费。在构建社会监督体系方面,把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举报制度落到实处至关重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吃播行业存在食品浪费行为,有权向国家有关部门和机关进行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在这一方面,相关部门应积极鼓励和保护实名举报,确保举报热线等举报渠道畅通,不断完善相应的奖惩机制。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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