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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细化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责任义务

( 2025-06-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讯 记者万静 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办法》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办法》明确,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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