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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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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石飞
从事法院工作33年来,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行政审判庭庭长,始终坚守法律底线,兢兢业业,凭借过硬的政治素质、扎实的业务功底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让人民群众在司法的每个细节中体会到公平正义的力量。特别是自2013年从事行政审判工作以来,有效开展行政协调工作,在诉前、诉中协调了大量行政案件,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她就是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吴蔚秋。 “行政争议解决得公正与否,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法治政府建设。为此,我们从关口前移、‘府院联动’、职能外拓3个维度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切实提升行政审判质效,以高质量行政审判助推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近日,吴蔚秋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说。 “吴法官刚打来电话时,我极不耐烦。但是,从开始试着沟通到案结事了,我对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有了全新认识。”昭通某酒店法定代表人江某回忆起不久前吴蔚秋办理自己酒店涉及的一起工伤认定案件时,向记者感慨道。 原来,江某酒店聘请的员工黄某,工作不到一个月就突发疾病猝死,后经死者家人申请,当地人社部门确认黄某为工伤。酒店不服,全权委托代理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人社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一审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案件二审来到吴蔚秋处。她先找到一审法官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随后多次耐心与江某及黄某家属进行电话沟通。 “吴法官分别站在我们双方的角度思考,既充分考虑企业的难处,又保障死者家属的正当权益,真正做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江某说。 “如何采取有力措施规制‘一案结、多案生’现象,是审理行政争议案件的关键所在。”吴蔚秋告诉记者,行政审判工作根本目的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一名法官,能动开展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就是要将“如我在诉”“一次解纷”理念贯彻行政审判工作全过程,防止“一案结、多案生”。 “因为土地置换问题导致公司没法开工建设,3年来投诉无门,最后是吴法官为公司维护了合法权益。”昭通某功能保健品开发公司负责人熊经理把感谢信送至吴蔚秋手上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因棚户区改造,熊经理所在公司与县政府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协议》,可该公司在变更完产权准备施工时,相邻小区业主提出该土地中有部分土地属于他们,并组织人员多次到现场阻止公司施工。3年内,该公司先后8次书面向县政府请求解决都没结果。最终,公司将县政府起诉至昭通中院。 案件进入行政庭后,吴蔚秋多次与办案法官深入一线了解案情,提出实质性化解建议。院领导带领行政审判团队主动找到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邀请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一同召开化解工作协调座谈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以顺利化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如何处理涉企行政争议案件,是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吴蔚秋说,一方面要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开通涉企行政案件“绿色通道”,加速涉企行政案件繁简分流等;另一方面要广泛开展“府院联动”,促进统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标准,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相关行政争议。同时,通过举办同堂培训、庭审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强化一体、联动履职意识,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促进更多案件在复议环节甚至更靠前的执法阶段得以解决。 数据显示,2024年,昭通两级法院受理案件数分别同比下降25.33%、45.9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高达99.75%,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9.2个百分点;发出司法建议20份,19份得到回复和落实。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吴蔚秋说,为更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昭通中院积极提升行政审判“话语权”,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司法审查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通报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未自动履行判决及司法建议回复情况等形式,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记者了解到,为做好行政审判工作,工作之余,吴蔚秋把大量时间投入研读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各类典型案例分析中。凭借着对专业知识的执着追求,在面对复杂疑难案件时,吴蔚秋总能展现出过人之处。因为工作出色,她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历任十二届、十三届云南省政协委员,2023年担任省妇联执委、全国妇女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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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吴蔚秋:坚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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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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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石飞
从事法院工作33年来,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行政审判庭庭长,始终坚守法律底线,兢兢业业,凭借过硬的政治素质、扎实的业务功底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让人民群众在司法的每个细节中体会到公平正义的力量。特别是自2013年从事行政审判工作以来,有效开展行政协调工作,在诉前、诉中协调了大量行政案件,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她就是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吴蔚秋。 “行政争议解决得公正与否,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法治政府建设。为此,我们从关口前移、‘府院联动’、职能外拓3个维度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切实提升行政审判质效,以高质量行政审判助推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近日,吴蔚秋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说。 “吴法官刚打来电话时,我极不耐烦。但是,从开始试着沟通到案结事了,我对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有了全新认识。”昭通某酒店法定代表人江某回忆起不久前吴蔚秋办理自己酒店涉及的一起工伤认定案件时,向记者感慨道。 原来,江某酒店聘请的员工黄某,工作不到一个月就突发疾病猝死,后经死者家人申请,当地人社部门确认黄某为工伤。酒店不服,全权委托代理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人社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一审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案件二审来到吴蔚秋处。她先找到一审法官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随后多次耐心与江某及黄某家属进行电话沟通。 “吴法官分别站在我们双方的角度思考,既充分考虑企业的难处,又保障死者家属的正当权益,真正做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江某说。 “如何采取有力措施规制‘一案结、多案生’现象,是审理行政争议案件的关键所在。”吴蔚秋告诉记者,行政审判工作根本目的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一名法官,能动开展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就是要将“如我在诉”“一次解纷”理念贯彻行政审判工作全过程,防止“一案结、多案生”。 “因为土地置换问题导致公司没法开工建设,3年来投诉无门,最后是吴法官为公司维护了合法权益。”昭通某功能保健品开发公司负责人熊经理把感谢信送至吴蔚秋手上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因棚户区改造,熊经理所在公司与县政府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协议》,可该公司在变更完产权准备施工时,相邻小区业主提出该土地中有部分土地属于他们,并组织人员多次到现场阻止公司施工。3年内,该公司先后8次书面向县政府请求解决都没结果。最终,公司将县政府起诉至昭通中院。 案件进入行政庭后,吴蔚秋多次与办案法官深入一线了解案情,提出实质性化解建议。院领导带领行政审判团队主动找到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邀请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一同召开化解工作协调座谈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以顺利化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如何处理涉企行政争议案件,是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吴蔚秋说,一方面要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开通涉企行政案件“绿色通道”,加速涉企行政案件繁简分流等;另一方面要广泛开展“府院联动”,促进统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标准,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相关行政争议。同时,通过举办同堂培训、庭审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强化一体、联动履职意识,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促进更多案件在复议环节甚至更靠前的执法阶段得以解决。 数据显示,2024年,昭通两级法院受理案件数分别同比下降25.33%、45.9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高达99.75%,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9.2个百分点;发出司法建议20份,19份得到回复和落实。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吴蔚秋说,为更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昭通中院积极提升行政审判“话语权”,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司法审查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通报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未自动履行判决及司法建议回复情况等形式,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记者了解到,为做好行政审判工作,工作之余,吴蔚秋把大量时间投入研读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各类典型案例分析中。凭借着对专业知识的执着追求,在面对复杂疑难案件时,吴蔚秋总能展现出过人之处。因为工作出色,她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历任十二届、十三届云南省政协委员,2023年担任省妇联执委、全国妇女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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