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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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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崇祺
“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我宣誓……”军人宣誓,是军人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与保证,承载着军人的血性胆魄、忠诚信仰。开展军人宣誓,能够深化军人对职责使命的认识和理解,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自觉,强化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激发敢打必胜的精神、向死而生的勇气。 我军历来重视军人宣誓仪式实践和制度规范。1951年2月,新中国成立后首次颁发的内务条令规定,军人应忠诚、严肃、坚决地遵守军人宣誓,并在附录中明确了军人誓词内容。这是我军内务条令首次对军人宣誓作出规范。此后,1953年、1984年两代内务条令分别在附录中规范军人誓词。1990年的内务条令专设“军人宣誓”一章,对军人宣誓的基本内涵、军人誓词内容、宣誓的要求和程序等进行了规范。这不仅是内务条令首次将“军人宣誓”设为专章,而且其紧接第一章“总则”的设置方式,为此后的内务条令所沿用,凸显军人宣誓在我军内务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今年2月发布的新内务条令,在继承上一代条令军人誓词的同时,根据部队管理和遂行任务的新特点新变化,进一步完善军人宣誓仪式。 一是加强系统性。依据国防法、兵役法等法律相关规定,新增退役宣誓、服预备役宣誓规范,充实部队(分队)执行任务(授装)宣誓规范,明确相应的誓词内容、宣誓要求和程序,构建起涵盖军人“入役——服役——退役”全过程的宣誓规范体系。 二是提升操作性。结合部队的意见建议,本着庄重简洁、提气鼓劲、注重实效的原则,简化宣誓程序,新增统一规范。如明确“宣誓名册由军委训练管理部统一式样和监制”,以减少基层负担、方便部队执行。 三是注重教育性。新增“宣誓地点通常选择具有教育意义的场所”“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置于显著位置,没有授予军旗的,可以使用军徽”等要求,旨在更好发挥符号系统、空间情境等因素在宣誓中的影响力,强化教育激励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退役宣誓是新内务条令的一个亮点。近年来,部队普遍反映,组织军人退役仪式时简单重温军人誓词的做法针对性不强。为解决这个问题,新内务条令新增军人退役宣誓规范,明确退役誓词内容。这一规范受到社会普遍关注,特别是退役誓词中“若有战,召必回!”的庄严承诺,引起强烈反响,道出广大退役军人的共同心声。正如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吴谦大校在例行记者会上所言:“舞台虽不同,本色永不改。无论戎装是否在身,为国为民军魂常在!” 宣誓不是写在纸面上的程序,而是落在行动上的规定。各级应当高度重视军人宣誓、精心组织军人宣誓。要重视前置教育,组织官兵认真学习领会宣誓规范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对宣誓人进行人民军队性质、宗旨和使命任务的专题教育,确保宣誓人理解誓词的深刻内涵和宣誓的初衷目的,避免空洞化形式化;要依法组织、精准实施,针对入役、战前动员、参加重大演训任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授装以及退役宣誓的不同情境需要,结合部队传统和实际,选好场所地点,用好符号配置,强化宣誓效果。 誓言虽短,一诺千金。新内务条令以砥砺敢打必胜的精神力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实完善军人宣誓相关规范,必将进一步激发官兵练兵备战内生动力,对弘扬我军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塑造人民军队良好形象,增强军队凝聚力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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铿锵誓言 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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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军事广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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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崇祺
“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我宣誓……”军人宣誓,是军人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与保证,承载着军人的血性胆魄、忠诚信仰。开展军人宣誓,能够深化军人对职责使命的认识和理解,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自觉,强化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激发敢打必胜的精神、向死而生的勇气。 我军历来重视军人宣誓仪式实践和制度规范。1951年2月,新中国成立后首次颁发的内务条令规定,军人应忠诚、严肃、坚决地遵守军人宣誓,并在附录中明确了军人誓词内容。这是我军内务条令首次对军人宣誓作出规范。此后,1953年、1984年两代内务条令分别在附录中规范军人誓词。1990年的内务条令专设“军人宣誓”一章,对军人宣誓的基本内涵、军人誓词内容、宣誓的要求和程序等进行了规范。这不仅是内务条令首次将“军人宣誓”设为专章,而且其紧接第一章“总则”的设置方式,为此后的内务条令所沿用,凸显军人宣誓在我军内务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今年2月发布的新内务条令,在继承上一代条令军人誓词的同时,根据部队管理和遂行任务的新特点新变化,进一步完善军人宣誓仪式。 一是加强系统性。依据国防法、兵役法等法律相关规定,新增退役宣誓、服预备役宣誓规范,充实部队(分队)执行任务(授装)宣誓规范,明确相应的誓词内容、宣誓要求和程序,构建起涵盖军人“入役——服役——退役”全过程的宣誓规范体系。 二是提升操作性。结合部队的意见建议,本着庄重简洁、提气鼓劲、注重实效的原则,简化宣誓程序,新增统一规范。如明确“宣誓名册由军委训练管理部统一式样和监制”,以减少基层负担、方便部队执行。 三是注重教育性。新增“宣誓地点通常选择具有教育意义的场所”“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置于显著位置,没有授予军旗的,可以使用军徽”等要求,旨在更好发挥符号系统、空间情境等因素在宣誓中的影响力,强化教育激励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退役宣誓是新内务条令的一个亮点。近年来,部队普遍反映,组织军人退役仪式时简单重温军人誓词的做法针对性不强。为解决这个问题,新内务条令新增军人退役宣誓规范,明确退役誓词内容。这一规范受到社会普遍关注,特别是退役誓词中“若有战,召必回!”的庄严承诺,引起强烈反响,道出广大退役军人的共同心声。正如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吴谦大校在例行记者会上所言:“舞台虽不同,本色永不改。无论戎装是否在身,为国为民军魂常在!” 宣誓不是写在纸面上的程序,而是落在行动上的规定。各级应当高度重视军人宣誓、精心组织军人宣誓。要重视前置教育,组织官兵认真学习领会宣誓规范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对宣誓人进行人民军队性质、宗旨和使命任务的专题教育,确保宣誓人理解誓词的深刻内涵和宣誓的初衷目的,避免空洞化形式化;要依法组织、精准实施,针对入役、战前动员、参加重大演训任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授装以及退役宣誓的不同情境需要,结合部队传统和实际,选好场所地点,用好符号配置,强化宣誓效果。 誓言虽短,一诺千金。新内务条令以砥砺敢打必胜的精神力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实完善军人宣誓相关规范,必将进一步激发官兵练兵备战内生动力,对弘扬我军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塑造人民军队良好形象,增强军队凝聚力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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