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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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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前释法+判后答疑”提升司法公信力

“事前释法+判后答疑”提升司法公信力

( 2025-05-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 刘超
  
  释法说理是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体现。现代司法理论强调“阳光司法”,要求司法机关不仅公开裁判结果,还需阐明裁判理由。释法说理是司法公开的深化,能够消除有些当事人可能存在的对司法机关“暗箱操作”的疑虑,确保程序正义的实现。
  司法裁判的权威性不仅依赖于国家强制力,更取决于社会公众是否认可。通过释法说理,司法机关能够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展示裁判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减少误解和抵触情绪,增强司法公信力。同时,释法说理要求法官、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充分论证法律适用逻辑,有助于形成可参考的裁判标准,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推动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南安市法检两院的释法说理机制是司法透明的有益实践,不仅向当事人解释法律,更是向社会传递司法价值导向,引导公众形成正确的法律认知,促进社会法治意识的提升。
  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专门规定,明确释法说理的范围、标准和责任,聚焦不捕不诉、信访案件等易引发争议的领域,强化说理要求,从文书制作到口头解释,形成系统化说理标准,做到全流程覆盖,有助于减少因法律理解偏差引发的信访、申诉问题,提升检察决定的接受度,同时通过规范化说理提升检察官的法律论证能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南安市人民法院组建专门答疑团队,确保判后答疑的专业性和连续性,制定详细答疑流程,明确责任主体和操作标准,采用“巡回审判+邻里法庭+法官工作室”等方式,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通过回访、调研等方式评估答疑效果,确保问题真正解决,体现了团队化运作、流程规范化、方式多元化,不仅帮助当事人理解裁判,还通过普法活动扩大司法影响力,使法律解释从个案走向社会,增强司法透明度和社会认同感。
  在司法实践中,检察院的“释法说理”与法院的“判后答疑”形成互补:检察院聚焦决定前的说理,从源头降低争议风险;法院侧重裁判后的解释,通过答疑减少执行阻力。南安市法检两院共同构建了“事前释法+判后答疑”的完整链条,使司法过程更加透明、可预期,从而整体提升司法公信力。
  目前,司法机关在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说理深度不足,部分文书说理格式化,未能针对争议焦点充分论证;基层司法资源紧张,法官、检察官办案压力大,难以保证精细化说理;公众参与度有限,部分群众仍对法律术语理解困难,说理方式需更“接地气”;数字化应用不足,智能答疑、在线释法等功能尚未充分开发。
  未来,司法机关仍需在说理质量、资源保障和公众参与方面进一步优化,如强化说理培训,定期开展法律文书写作与沟通技巧培训,提升司法人员说理能力;优化资源配置,通过繁简分流、辅助人员分担事务性工作,减轻一线办案压力;创新普法形式,运用短视频、漫画等通俗化方式解读法律,增强传播效果,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作者系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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