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经济法治
9 7/9 6 7 8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行动继续发力
· 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聚焦五大重点
· 图片新闻
· 南京海关一季度查扣侵权货物790批次
· 《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发布
· 以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支撑农业强国建设

《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发布

( 2025-05-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经济法治
  本报讯 记者刘欣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以下简称《评定办法》)。《评定办法》坚持以更好服务公众出行为导向,紧紧围绕提升服务区服务质量,按照“全面覆盖、合理分级、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通过等级划分,充分发挥评定工作的引领作用,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推动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公众出行。
  据了解,2015年,交通运输部印发《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于2015年、2017年分别开展了全国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有效促进了服务区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为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出行服务新需求,交通运输部组织对其作了修订完善,形成《评定办法》。
  《评定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整等级划分。将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调整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不达标五个等级。停车区服务质量等级仍划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级别。
  明确评定方式。评定工作不增加基层负担,主要依托公路服务区信息统计报送网站汇聚的数据,基于服务区日常运营管理服务工作情况开展。
  优化评定内容。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内容由等级配置类指标和水平评价类指标两部分组成。等级配置类指标包括基础设施、综合服务、运营管理、智慧低碳、安全管理等,主要是对服务区基础设施配置情况的客观评价,如占地面积、停车位数量以及充电站、加油站、车辆维修站、司机之家、母婴室等的设置情况。水平评价类指标包括公共卫生间、公共场区、餐饮服务、零售服务、汽车服务、人性化服务、信息化建设、绿色低碳等,主要是对服务区管理水平、服务品质的评价,如公共卫生间整洁情况,公共场区秩序情况,餐饮、零售服务品质,汽车服务水平等。停车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主要以水平评价类指标为主。
  简化评定流程。进一步简化程序,将评定流程调整为“省级初评、省级核评、部级复核、公示确定”。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初评部门,提出初评意见,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评后进行公示并报部复核。
  此外,《评定办法》还明确了评定周期、日常管理、退出评定等动态管理具体要求。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