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0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公告
9 9/9 8 9 ****处理标记:[Page]时,数据源为空。 ****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公告专栏
· 公告专栏
· 公告专栏

公告专栏

( 2025-05-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2/3中缝
  郑美丽:本院受理巴州绿隆农资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5)冀0107执93号 高玉海:本院在执行温会亭申请高玉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查封相应价值财产)等执行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不停止执行。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12334号 杭州凤梨科技文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焦樊诉被告杭州凤梨科技文化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5年6月24日10点1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9030号 陈璐琪、陈瑛琪:本院对原告杭州星环星露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陈璐琪、陈瑛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浙0108民初9030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9017号 杭州元声象素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浙江火信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元声象素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浙0108民初9017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钱新天、章以宏:本院受理许斌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6月23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张姝:本院受理原告鑫势网络通讯科技(阜新)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辽0902民初2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公告
张盼盼:本局于2025年04月22日作出苏0505职终【2025】4号《职业伤害确认终止通知书》。载明:经审核,申请人撤回职业伤害待遇申请,根据《江苏省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现终止关于张盼盼的职业伤害确认。因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职业伤害确认终止通知书》,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新创大厦四楼工伤科领取《职业伤害确认终止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仲裁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保定微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夏颜(身份证号:13060219750321****)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2024】保裁字第11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补充证据副本,自公告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质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期满后本案将于2025年6月27日9时在本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龙祥国际旅行社(苏州)有限公司,甘肃启顺陇盛源养殖有限公司,陇上浙只羊(陇南)牧业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金国桢与你们公司合同仲裁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2024)苏仲裁字第1107号裁决书,限你们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智管家叉车(苏州)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李春燕与你股权转让合同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2128号],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及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孙聪:本会受理的单文磊与孙聪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两案[(2024)苏仲裁字第1872号、第1891号],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由本会主任指定朱洪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分别定于2025年6月16日13时30分、14时在本会C厅开庭审理两案。现向你公告送达两案的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则依法裁决。
苏州仲裁委员会
雷方芳(公民身份号码42052819830907****):本会于2024年12月19日受理了申请人刘蕊苹与被申请人雷方芳之间的合作经营合同纠纷案,案号为[2024]宜仲案第444号,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员名册》本会《仲裁规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7日内,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7日内,举证期限为首次开庭前。你们若未在规定期限内选定仲裁员,本会将依法指定;未提交仲裁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宜昌仲裁委员会
李刚、王来敏:本会受理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台支行与李刚、王来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与开庭通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陶廷付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和劳人仲字[2025]第57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黑龙江恒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工伤待遇共计234959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6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在和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30即视为送达。
和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劲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受理天劳人仲字〔2024〕第1383号(文俊德)诉你单位关于支付工伤待遇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提存款领取事项的公告
  山东光力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1月5日经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清算,截止2025年4月24日,仍有551位股东未领取退股款,山东光力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已于2025年4月24日将尚未兑付的退股款提存至我处。
  请尚未领取退股款的股东于2030年4月24日之前,持身份证原件到我处办理领取手续。如逾期不来领取,我处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将该提存款上缴国库。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202房间
  邮编:255300   电话:0533-6195880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公证处
2025年5月8日
北京星河亮点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会临时会议通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北京星河亮点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星河亮点科技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请准时参加。
  会议时间:2025年5月23日上午10:00
  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航丰路8号西门,北京九州通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2号楼三号会议室。
  一、会议议题
  1、罢免吴昕担任北京星河亮点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之职务;
  2、提名韩兵作为北京星河亮点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之候选人;
  3、罢免邓钢担任公司监事之职务;
  4、提名龚晓芳作为公司监事之候选人;
  5、修改公司章程。
  二、出席会议的人员
  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权出席会议并充分讨论、表达意见。
  三、相关事宜
  (一)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携带股东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二)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召集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河南云领智慧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主持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由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字。
  会议联系人:陈晖
  电话:13501081528
河南云领智慧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
遗失声明
  湖北中科律师事务所的肖毅律师,因个人原因将湖北省司法厅2023年8月9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遗失,执业证号:14208202310652109。现申明作废。
申明人:肖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