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0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治社会
12 7/12 6 7 8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探访第四次文物普查“成都模式”
· 福建古田:“共和国法治摇篮”光芒万丈
· 深化依法治教保障学生合法休息权益
· 未成年人岂能成为不当牟利的工具

福建古田:“共和国法治摇篮”光芒万丈

( 2025-05-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社会
  位于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古田镇的古田会议旧址。
  □ 本报记者  王莹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追随红军当年的足迹,来到红色革命圣地——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古田镇。
  穿过层峦叠嶂,一座黛瓦灰墙、古朴肃穆的院落出现在青山环抱间。1929年12月下旬,120多名红四军代表、地方干部代表等聚集在此,召开了彪炳史册的古田会议,确立了我党思想建党、政治建军的原则。从此,古田会议精神成为人们心中一座红色丰碑,永放光芒。
  坐拥古田会议旧址、才溪乡调查旧址、福建省苏维埃政府旧址等红色地标,龙岩市不仅承载着闽西革命老区的光辉历史,还开创了红色民主法治宣传的先河,设立了最早的红色法治机构,建立了最早的红色法律体系,构建了最早的红色司法程序,铸就了党领导法治建设的红色法魂,被誉为“共和国法治摇篮”。
近百部苏区法律法规
  20世纪20年代,在邓子恢、张鼎丞等闽西先进知识分子的引领下,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浪潮很快传播到闽西。1926年夏,闽西第一个党组织、福建省第一个农村党支部在永定县万源楼诞生。
  “大革命”失败后,闽西党组织领导了震撼八闽的“四大暴动”,拉开了土地革命和创建苏维埃的序幕。
  1928年8月,福建省第一个红色政权——永定县溪南区苏维埃政府成立,通过并颁布了土地法、劳动法、肃反条例和婚姻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标志着早期共产党人在闽西苏区开始用法律制度规范和引领社会生活。
  “溪南区土地法和后来南阳会议通过的《富农问题》决议案创造性地确定了‘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土地分配原则,既解决了效率和公平的问题,也解决了数量和质量的问题,实现让耕者有其田,为后来各红色政权的土地法律制定提供了样板。”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解说员、上杭县人民法院古田人民法庭庭长吴胜佳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为了巩固红色政权成果,闽西苏区先后颁布了近百部法律法规,如苏维埃组织法、工会组织法、商人条例、婚姻法等。后来中央苏区颁布的120多部法律法规以及新中国成立后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有许多可以溯源到闽西苏区。
第一个红色审判机构
  永定暴动后,1928年7月10日,中共福建临时省委发出“西字第一号”文件,指示闽西特委马上成立暴动委员会,同时成立裁判处。
  永定县溪南区苏维埃政府成立后,内设军事委员会、裁判处、财政委员会等,张德茂为裁判处——肃反委员会主席。这就是我党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红色审判机构,也是当代人民法院的前身。
  1930年3月,闽西苏区设立了裁判部和肃反委员会,履行审判、检控职能,并逐步演化成裁判部门、政治保卫部门、工农检察部门分立的格局。
  1932年3月,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长汀召开,成立了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下设裁判部,这也成为中央苏区成立最早、所辖区域最大、人口最多的省级审判机构。
  经过大量而有效的司法实践,闽西苏区建立了以打击反革命、惩治犯罪为主要内容的司法制度,健全了公开审判、陪审合议、巡回法庭等司法程序,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实行了教育、感化、改造相结合,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一整套司法制度。
  “长征后,闽西苏区法治工作经验传播到陕北,并在后来的陕甘宁边区、各抗日根据地、各解放区不断传承、发扬光大。”吴胜佳说。
最早的红色法制报
  与古田会议旧址隔河相望,矗立着一座占地1900平方米的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上千件红色法治文物被珍藏在此,记载着这片红土地对法治的探索与实践。
  “红色法魂是党领导下闽西苏区法治建设中形成的宝贵财富,如何展示这一段峥嵘岁月的光辉历史,如何让这些优良法治传统得以传承?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应运而生。”曾参与展览馆升级改造工作的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马传科告诉记者。
  据了解,许多重要文物史料是由年近百岁的老红军提供的,还有一些珍贵法治文物是在一些濒临倒塌的民居中发现的。
  在一次对闽西苏维埃政府旧址群进行的文物考察中,考古工作人员发现了一张糊墙的旧报纸,为玉扣纸单面黑墨竖式石印。抹去上面的灰尘,“法庭日刊”几个大字赫然映入眼帘,仔细确认这张报纸的刊发日期为1931年。
  经省、市文物专家鉴定,这张《法庭日刊》第四期由闽西裁判兼肃反委员会创办,是全国现存最早的红色法制报。
  “作为闽西苏区当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形式和阵地,《法庭日刊》以宣传法制、提高群众法律知识为主要任务,记载了当时闽西各县、区、乡苏维埃政权开展审判、调研、普法宣传工作以及各项法治建设情况,内容十分丰富。”吴胜佳介绍说。
  除了镇馆之宝《法庭日刊》,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还珍藏着以第一份成立裁判处机构的文件、闽西苏维埃土地法等为代表的珍贵文物近百件。
用好红色法治“传家宝”
  2024年4月8日,2024年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启动会在上杭县古田镇举行。作为主办方代表,时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韩强介绍了征集活动在此启动的原因。
  “这里有非常深厚的红色法治底蕴,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有紧密联系和许多相通之处。例如‘依靠群众’,这一点既是闽西红土地上的早期司法实践探索的经验,也是枫桥经验始终不变的根本方法。”韩强表示。
  “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近年来,上杭县司法局传承弘扬才溪乡调查精神,用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因地制宜打造培育出“红色枫桥”调解新机制,建立健全联系群众、信访接待、现场办公三项机制,把好排查、调解、防控、疏导四道关口,不仅让革命传统代代相传,也让纠纷化解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形成了“苏区干部好作风,联系群众样样通,矛盾纠纷多元调,疑难杂症件件清”的平安和谐景象。
  “我们高度重视红色基因的传承,全市上下不断从丰富的红色资源中汲取养分,并将其转化为‘法治为民服务、护航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龙岩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江勋善表示。
  龙岩市司法局深入挖掘整合闽西苏区法治探索与实践资源,拍摄《红色法魂在闽西》专题纪录片,获评司法部“图·视·文”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二等奖;设立闽西苏区红色法治文化专业研究会,6件闽西法治事件入选中央依法治国办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编写出版《红色法治》等书籍,开设《红色法魂·党性教育——闽西苏区的法治建设及经验启示》专题党课,形成了《闽西苏区的立法实践开创了人民民主法制的先河》研究成果,为社会治理与法治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和内涵。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推进红色法治文化的挖掘、保护、传承,打好革命老区牌,不断推进法治龙岩建设,让法治成为护航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磅礴力量。”江勋善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