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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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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中缝 (2025)皖1791民初125号 夏冯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 新疆福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黄建国、新疆利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赵亚慧:本院受理原告高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2025)浙0382民初3964号 江西浙高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原告浙江森航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浙高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6月19日09:00在本院第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5)浙0382民初2997号 戚德民、戚晓尼、浙江奕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浙江弘裕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戚德民、戚晓尼、浙江奕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6月19日10:00在本院第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肖龙健:本院受理原告周宗街与被告肖龙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925民初604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5年5月7日10时至2025年5月8日10时止在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第二次公开拍卖位于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老街卫生防疫站1幢4层32号的房产一套。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2024)粤19强清16号之一 本院根据广东汇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0月16日裁定受理东莞市汇康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康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为汇康公司清算组。经查明,清算组以未能接管汇康公司的财务账册、合同等重要资料,接管的财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无法对汇康公司进行全面清算为由,向本院申请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本院于2025年4月18日裁定终结东莞市汇康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特此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5年3月3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3)苏0509执3979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执行被执行人朱爽抢劫罪退赔罚金一案中)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3,924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5年3月3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2)苏0509执3843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与被告李栩丞罚金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264,000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道歉声明 本人因法律意识淡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本人对此行为向公众诚挚道歉。 道歉人:吕辰旦 本人因法律意识淡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本人对此行为向公众诚挚道歉。 道歉人:卢春敏 本人因法律意识淡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本人对此行为向公众诚挚道歉。 道歉人:马丹荣 本人实施的非法狩猎行为对黄河故道片区阜宁县羊寨镇生态环境资源造成损害,侵害了当地的生物多样性。现已认识到错误,特此向社会诚恳道歉! 道歉人:徐猛 公 告 朱晓航、张广银: 朱晓航、张广银与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于2018年4月11日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借款抵押合同》和《补充协议书》,并已经于2018年5月8日经本公证处公证[公证书编号为:(2018)锦证经字第160号]。根据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提供的证明,截止2025年2月20日止,朱晓航、张广银未按期还款,现拖欠贷款本金、欠款利息、罚息、复利合计:人民币41044.81元。根据你们双方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借款抵押合同》和《补充协议书》的规定,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向我处申请办理执行证书公证。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可持本执行证书向锦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将上述情况通知于你,如你对上述欠款情况无异议,又不能在30日内还清借款本息,我处将出具《执行证书》;如对上述欠款情况有异议,请你于30日内将书面异议或相关证据提交给锦州市辽锦公证处(锦州市解放路一段5-15号四楼经济部,联系电话:0416-7119613)。否则,视为你们对上述情况的认可。 特此公告。 锦州市辽锦公证处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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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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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中缝 (2025)皖1791民初125号 夏冯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 新疆福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黄建国、新疆利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赵亚慧:本院受理原告高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2025)浙0382民初3964号 江西浙高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原告浙江森航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浙高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6月19日09:00在本院第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5)浙0382民初2997号 戚德民、戚晓尼、浙江奕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浙江弘裕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戚德民、戚晓尼、浙江奕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6月19日10:00在本院第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肖龙健:本院受理原告周宗街与被告肖龙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925民初604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5年5月7日10时至2025年5月8日10时止在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第二次公开拍卖位于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老街卫生防疫站1幢4层32号的房产一套。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2024)粤19强清16号之一 本院根据广东汇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0月16日裁定受理东莞市汇康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康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为汇康公司清算组。经查明,清算组以未能接管汇康公司的财务账册、合同等重要资料,接管的财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无法对汇康公司进行全面清算为由,向本院申请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本院于2025年4月18日裁定终结东莞市汇康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特此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5年3月3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3)苏0509执3979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执行被执行人朱爽抢劫罪退赔罚金一案中)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3,924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5年3月3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2)苏0509执3843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与被告李栩丞罚金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264,000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道歉声明 本人因法律意识淡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本人对此行为向公众诚挚道歉。 道歉人:吕辰旦 本人因法律意识淡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本人对此行为向公众诚挚道歉。 道歉人:卢春敏 本人因法律意识淡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本人对此行为向公众诚挚道歉。 道歉人:马丹荣 本人实施的非法狩猎行为对黄河故道片区阜宁县羊寨镇生态环境资源造成损害,侵害了当地的生物多样性。现已认识到错误,特此向社会诚恳道歉! 道歉人:徐猛 公 告 朱晓航、张广银: 朱晓航、张广银与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于2018年4月11日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借款抵押合同》和《补充协议书》,并已经于2018年5月8日经本公证处公证[公证书编号为:(2018)锦证经字第160号]。根据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提供的证明,截止2025年2月20日止,朱晓航、张广银未按期还款,现拖欠贷款本金、欠款利息、罚息、复利合计:人民币41044.81元。根据你们双方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借款抵押合同》和《补充协议书》的规定,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向我处申请办理执行证书公证。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可持本执行证书向锦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将上述情况通知于你,如你对上述欠款情况无异议,又不能在30日内还清借款本息,我处将出具《执行证书》;如对上述欠款情况有异议,请你于30日内将书面异议或相关证据提交给锦州市辽锦公证处(锦州市解放路一段5-15号四楼经济部,联系电话:0416-7119613)。否则,视为你们对上述情况的认可。 特此公告。 锦州市辽锦公证处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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