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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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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超:本院受理肖祥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云0581民初6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中和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张东刚:本院受理张松山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云0581民初5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中和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胡泽学:本院受理陆国维诉你及云南建投第九建设有限公司、彭枝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诉请:1.依法判决由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8221.85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天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曲石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巴州蓝博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和硕县荣旺商行诉你与杨军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马文婷:本院受理的原告宋艺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2025)青2821民初119号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本案由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包玉梅独任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青海辉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寅:本院受理的原告郝培宣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2024)青2821民初3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王沙力海:本院受理的原告青海乌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2024)青2821民初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刘宝雄:本院受理原告赵彦锁诉被告刘宝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125民初26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11853号 郑宇: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振利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与王新新、蔡莉燕、宋小勇、温州金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1185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郭松岗:本会受理商仲裁字(2025)第11号申请人谢现全与你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裁、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答辩期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10天下午14点0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商丘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商丘仲裁委员会 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定于2025年5月21日10时至2025年5月22日10时止第一次公开拍卖下列财产:漯河市源汇区人民路22号的房产。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咨询电话:0395-3561225,特此公告。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2025)浙0602破33号 本院根据湖州璟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申请,于2025年4月2日裁定受理其申请浙江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中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6月13日前(含13日)向浙江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329号颐高广场1幢17楼;联系人:胡奕枫、茹鹏;联系电话:15925856008、18857505094】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浙江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浙江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5年6月25日上午9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召开方式请电联浙江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如系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肖军:本院受理陈雪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283民初2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刑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一份,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潘会民:原告姜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324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湖法院2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蔡丽娟:原告王设时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340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法庭第3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蔡丽娟:原告颜浙庆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344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法庭第3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陈方平:原告前海瑞博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与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宋微:原告汪翠玉、汪翠平诉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范浩:原告陈子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钱建芬:本院受理万传龙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郑陆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申安玉:本院受理天宁区雕庄亚华陶瓷批发商行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6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赵凯峰:本院受理杜园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91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吴锡芳:本院受理傅一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90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厦门永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尚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7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许龙:本院受理天宁区雕庄锦泽水暖配件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8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魏晓俊:本院受理李雪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三)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刘庭宇:本院受理刘志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三)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行政处理决定书公告 行为人:陕西盛昌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MA6U7ULX9H 法定代表人:刘凤玲 公司代表李建新联系电话:13697580653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倚中路113号宝安紫韵小区3号楼10104室 儋州市那大镇鸿基湖畔项目施工工地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行为人作为该项目的总施工单位,依法对工人工资负有支付责任,经我局责令后,行为人逾期未支付工人工资。我局于2025年2月18日依法通过媒体公告的方式对行为人送达《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儋人社告字〔2025〕A1号),将我局拟作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理内容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了行为人,行为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 现要求行为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书》(儋人社决字〔2025〕A5号),处理决定书内容如下:责令行为人、海南展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立即支付梁海涛等6名工人工资共计肆拾伍万叁仟玖佰壹拾圆整(¥453910.00)。如逾期未领取视为已送达,此《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行为人如对本行政处理不服,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儋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儋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起诉、又不执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刘信浩 联系电话:0898—23320779 王振伟 联系电话:0898—23311212 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西侧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接待室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 仲裁公告 嘉兴莱茵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汪国民:本委受理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与你方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委(2024)嘉仲字第370号裁决书。限你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嘉兴仲裁委员会 步韦杰、王潇潇:本会受理申请人孟俊刚与步韦杰、王潇潇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仲裁庭已做出裁决,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邯仲裁字第0619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 邯郸仲裁委员会 梁亮:本委受理赤峰东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单、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2025年6月5日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和开庭通知书,于2025年6月12日9时在本委开庭审理。2025年6月23日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赤峰仲裁委员会 海南省中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李业玉、蔡小云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5〕第114-115号)定于2025年5月28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司,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西岛红美食美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文明梅(460007******100547):本委已受理腾显能诉海南西岛红美食美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文明梅的劳动争议一案(东劳人仲案字〔2025〕第3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6月11日9时在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7号,人社系统办公大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旗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符修丹诉你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东劳人仲案字〔2025〕第54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6月10日9时在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7号,人社系统办公大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福泉市金悦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福劳(人)仲案字(2025)23号向学怀与你方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福劳(人)仲案字(2025)23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福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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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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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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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超:本院受理肖祥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云0581民初6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中和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张东刚:本院受理张松山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云0581民初5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中和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胡泽学:本院受理陆国维诉你及云南建投第九建设有限公司、彭枝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诉请:1.依法判决由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8221.85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天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曲石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巴州蓝博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和硕县荣旺商行诉你与杨军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马文婷:本院受理的原告宋艺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2025)青2821民初119号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本案由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包玉梅独任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青海辉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寅:本院受理的原告郝培宣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2024)青2821民初3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王沙力海:本院受理的原告青海乌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2024)青2821民初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刘宝雄:本院受理原告赵彦锁诉被告刘宝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125民初26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11853号 郑宇: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振利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与王新新、蔡莉燕、宋小勇、温州金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1185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郭松岗:本会受理商仲裁字(2025)第11号申请人谢现全与你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裁、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答辩期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10天下午14点0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商丘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商丘仲裁委员会 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定于2025年5月21日10时至2025年5月22日10时止第一次公开拍卖下列财产:漯河市源汇区人民路22号的房产。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咨询电话:0395-3561225,特此公告。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2025)浙0602破33号 本院根据湖州璟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申请,于2025年4月2日裁定受理其申请浙江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中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6月13日前(含13日)向浙江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329号颐高广场1幢17楼;联系人:胡奕枫、茹鹏;联系电话:15925856008、18857505094】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浙江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浙江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5年6月25日上午9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召开方式请电联浙江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如系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肖军:本院受理陈雪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283民初2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刑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一份,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潘会民:原告姜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324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湖法院2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蔡丽娟:原告王设时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340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法庭第3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蔡丽娟:原告颜浙庆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344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法庭第3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陈方平:原告前海瑞博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与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宋微:原告汪翠玉、汪翠平诉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范浩:原告陈子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钱建芬:本院受理万传龙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郑陆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申安玉:本院受理天宁区雕庄亚华陶瓷批发商行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6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赵凯峰:本院受理杜园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91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吴锡芳:本院受理傅一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90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厦门永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尚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7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许龙:本院受理天宁区雕庄锦泽水暖配件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8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魏晓俊:本院受理李雪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三)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刘庭宇:本院受理刘志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三)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行政处理决定书公告 行为人:陕西盛昌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MA6U7ULX9H 法定代表人:刘凤玲 公司代表李建新联系电话:13697580653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倚中路113号宝安紫韵小区3号楼10104室 儋州市那大镇鸿基湖畔项目施工工地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行为人作为该项目的总施工单位,依法对工人工资负有支付责任,经我局责令后,行为人逾期未支付工人工资。我局于2025年2月18日依法通过媒体公告的方式对行为人送达《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儋人社告字〔2025〕A1号),将我局拟作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理内容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了行为人,行为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 现要求行为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书》(儋人社决字〔2025〕A5号),处理决定书内容如下:责令行为人、海南展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立即支付梁海涛等6名工人工资共计肆拾伍万叁仟玖佰壹拾圆整(¥453910.00)。如逾期未领取视为已送达,此《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行为人如对本行政处理不服,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儋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儋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起诉、又不执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刘信浩 联系电话:0898—23320779 王振伟 联系电话:0898—23311212 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西侧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接待室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 仲裁公告 嘉兴莱茵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汪国民:本委受理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与你方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委(2024)嘉仲字第370号裁决书。限你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嘉兴仲裁委员会 步韦杰、王潇潇:本会受理申请人孟俊刚与步韦杰、王潇潇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仲裁庭已做出裁决,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邯仲裁字第0619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 邯郸仲裁委员会 梁亮:本委受理赤峰东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单、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2025年6月5日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和开庭通知书,于2025年6月12日9时在本委开庭审理。2025年6月23日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赤峰仲裁委员会 海南省中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李业玉、蔡小云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5〕第114-115号)定于2025年5月28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司,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西岛红美食美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文明梅(460007******100547):本委已受理腾显能诉海南西岛红美食美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文明梅的劳动争议一案(东劳人仲案字〔2025〕第3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6月11日9时在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7号,人社系统办公大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旗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符修丹诉你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东劳人仲案字〔2025〕第54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6月10日9时在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7号,人社系统办公大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福泉市金悦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福劳(人)仲案字(2025)23号向学怀与你方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福劳(人)仲案字(2025)23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福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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