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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修好后,老李的心也顺了
赣州章贡区法院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 2025-04-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黄  辉
□ 本报通讯员 刘家昱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在老李家的果园内,满树的脐橙花尽情绽放,果园旁一条宽敞平坦的道路直通山脚,果农们陆续运送着肥料、农具,忙碌有序地给脐橙施肥、剪枝……看着眼前生机勃勃的景象,老李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真得感谢法院,感谢桃江乡政府,这么快就帮我修好了路,没有影响去年冬天脐橙的采摘和运输。”老李近日开心地向《法治日报》记者说。
  老李的果园位于江西省赣州市某村,他在这里经营果园近20年,日复一日辛勤浇灌,山上绿了又黄,脐橙树就是他的“摇钱树”,托举了他的家庭,承载了他对生活的美好向往。
  2024年4月,因大广高速南康至龙南段扩容项目建设需要,老李的部分果园及房屋所在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其果园道路被新修的高速公路分割阻拦无法通行,无奈只能求助其他果农借道通行。
  “别人借道给我通行主要是凭私人感情,只能在短期内通行,而且借的这条道路狭小,较大的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仍无法通过。”借道而行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筹莫展的老李遂将高速公路项目征收实施单位桃江乡政府诉至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要求解决道路通行问题。
  “乡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已经支付征收补偿费用,老李可以拿这笔钱自行开辟新的上山道路。”桃江乡政府出庭应诉负责人赖某解释说,“我们和老李进行多次协调,事实上老李提起本案诉讼是想让乡政府对其果园进行全域征收。”
  “他们支付的钱是针对已经纳入征收范围的部分果园和房屋,但我的道路是上半部分纳入了征收范围,通往山脚的下半部分并未纳入征收范围,被高速公路切断的就是下半部分道路。”老李显然并不认同乡政府的说法。
  “乡政府补偿的是老李纳入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但关键是在已征收地块上的施工行为影响了未征收部分的道路通行,乡政府有义务为老李解决果园通行的问题。”庭审结束后,章贡区法院行政庭法官周荣耐心对赖某释法说理。
  “如果认为乡政府存在过错,可以判决我们出钱,老李可以用这笔钱去重新修一条路。”随着协调过程的推进,桃江乡政府的态度有所缓和。
  承办法官意识到,如果单纯作出由乡政府出钱的判决并不能及时有效解决老李的问题,遂再次拨通了赖某的电话:“老李的诉请是恢复通行,你们聘请的施工方也还没有撤场,刚好也不用另外找施工方,我建议你们直接给他重新修建一条道路,这才是解决矛盾的最佳方式。”
  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乡政府与老李最终确定了通行路线,并安排施工人员进场修建道路。最终,赶在年底脐橙丰收开园采摘前,道路修缮完毕,保障了脐橙的正常采摘与运输,堵在老李心头的石头总算落地,迎来属于他的“大丰收”。
  于是,老李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自愿撤回对乡政府的起诉。
  案件结案后,承办法官在工作笔记上写下这么一段话:“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应当聚焦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目标,综合运用判决、调解、协调和解等方式,从法律框架内寻求群众满意、乡政府也支持的最佳方案,以更加便捷高效的方式化解矛盾,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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