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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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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佳木斯中院为“青苗”浇灌法治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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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中院为“青苗”浇灌法治雨露

( 2025-04-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青少年与法
□ 本报记者   张冲
□ 本报通讯员 刘涛 李慧敏
  
  “每一个孩子就如同一株小树苗,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我们打造‘佳法·青苗’品牌,就是想通过法治的‘阳光雨露’,帮助他们成长为栋梁之树。”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旭青表示。
  近年来,佳木斯中院以未成年人审判为核心,依法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打造“佳法·青苗”特色少年审判品牌,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取得新成效,相关庭室先后被授予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称号。
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法官,谢谢你,这回好了,孩子爸爸同意按月出抚养费,还保证不会拖欠,我就不用再打执行官司,可以安心工作、照顾女儿了。”
  “你们不仅化解了我的案件,更帮助我们修复了亲情!”
  这是发生在佳木斯中院“青苗”疏导室内的一幕,父女相拥,曾经的夫妻解开因案件产生的心结。
  未成年人小静在父母离异后随母亲生活,后因升学花销增大及父母未约定抚养费等原因起诉至法院,要求其父亲承担抚养费。二审庭审中,小静爸爸认为自己仅是未以抚养费名义给付女儿花销,不满小静与自己对簿公堂,小静妈妈则指责其未尽父亲责任,双方各执一词,气氛剑拔弩张。佳木斯中院少年庭庭长李海艳分析认为,双方当事人互有芥蒂,心结没解开,即使依法判决,执行也不会顺利,甚至可能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本着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无执行”理念,李海艳组织了这次特殊的调解,邀请执行法官列席调解,从家事与执行角度为双方答疑解惑,不仅要解决抚养费争端,更要修复亲情、实质解纷。最终双方在审执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就抚养费数额达成一致,双方心结也随之打开。结案后,李海艳向小静父母制发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家庭、亲子关系,改进教养方法。
  佳木斯中院探索建立“少审法官+N”特色少年审判模式,形成了“一体化审理”、心理疏导、跟踪回访、“令书册语”家庭教育指导等审判机制,全国首创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延伸至婚姻登记环节,真正实现少年审判司法功能和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近3年,佳木斯中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847件,以调解、撤诉方式帮助563个家庭修复关系、弥合情感。
惩戒帮教结合助成长
  “法官妈妈,我想先去打工,赚了钱再学门技术,这样可以减轻家里负担,我也能养活自己。您觉得怎么样?”来电话的小亮刚刚刑满释放,他相信法官妈妈可以一如既往地帮他解决困惑。
  小亮是一起纠集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的被告人。小亮等人因在歌厅与另一方发生言语冲突,双方互殴导致多人不同程度受伤。佳木斯中院依托建立的未成年人刑事社会调查与心理疏导制度,第一时间对小亮进行详尽、系统的社会调查,发现小亮的父母离异,亲子关系疏离,成长过程缺乏有效家庭教育。鉴于上述情况,少审法官联合家庭教育指导师、社会调查员,为其“量身定制”了心理疏导与法庭教育方案。开庭时,母亲的泪水、法官的谆谆教导都让小亮深受触动,真诚悔罪。为弥合小亮与父母的亲子关系,法官向小亮母亲送达《法官寄语》及《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在小亮刑满释放后,定期对其开展回访帮教,并邀请其母子参加“青苗亲子课堂”,亲子关系明显改善。
  佳木斯中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建立庭前开展社会调查、庭审注重法庭教育、庭后开展回访帮教等制度,形成全流程教育矫治制度,依法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6件,审结涉少刑事犯罪152件232人,回访考察48次。
织密校园保护网
  “法官,孩子受伤我们肯定也是有责任的,但是事情发生在学校,学校没能及时发现孩子受伤,没有及时送医,学校也是有责任的。”
  2023年,佳木斯中院在办理两起学生在校意外受伤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件时发现,学校未能及时发现受伤学生,延误就医时间,也未能提供清晰监控视频还原案件情况,在管理方面存在疏漏,于是向案涉学校和相关部门制发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4份。
  “同学给我起外号我该怎么办”“我想了解校园欺凌相关法律知识”……这些信息是“青苗”解忧树洞信箱里的小纸条内容。2024年,佳木斯中院在校园内试点设立“青苗”解忧树洞实体信箱,并依托新媒体配置解忧树洞线上信箱,打造集线索收集、反馈问题与心理疏导功能于一体的平台,搭建起法官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桥梁。
  为构建“法、家、校”三位一体协同保护模式,佳木斯中院首创打造“佳法·青苗”校园工作室,推动法治副校长市域范围全覆盖,开展普法及心理疏导451次。与佳木斯市第二十中学教育集团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2023年该教育基地获评第二批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以点扩面,指导辖区前进法院与第六小学共建“红领巾法治教育基地”、向阳法院成立“向阳区法治教育研学实践基地”。
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放学以后我要和妈妈通话,告诉她我度过了一个最难忘、最有意义的儿童节。”留守儿童小玲拿到法官送的六一节日礼包开心极了。
  在莲江口中学的会议室,“青苗”宣讲团带着34名留守儿童“云”参观法院,一个个普法趣味游戏、一次次互动谈心让留守儿童感受到节日的温暖。
  近年来,佳木斯中院持续创新活动形式,打造以法治副校长、业务骨干、律师、心理咨询师、志愿者、教师等为主体的“青苗”宣讲团队,依托开展“导师制”模拟法庭、创办趣味法治运动会、上线法治品牌课等形成“青苗”特色宣讲模式,推动法治宣传变为法治互动。“青苗宣讲团”累计授课80余次,受众3.6万余人次。
  “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仅依靠司法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李海艳感慨道。
  佳木斯中院以构建“1+3+N”(法治+心理+志愿服务)工作模式为牵引,凝聚更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目前,市青协、市律协、心理咨询团队、院团委等组织已入驻“青苗”,累计开展活动73次。为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与覆盖面,佳木斯中院以“佳法·青苗”为主品牌,在全市基层法院培塑“青苗郊阳”“青苗冰凌花”“青苗同心”等10个子品牌,同步融入红色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等元素,以打造特色品牌推动少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少年司法是一项‘未来工程’,佳木斯法院着力打造‘佳法·青苗’少审品牌,这既是服务全市振兴发展大局的务实举措,也是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有力抓手。”佳木斯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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