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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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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吉兵:本院受理张长伟诉你与涂泽兴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5)冀0107执125号
韦军、贾晓菲、河北铭聚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裕华中路支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的定向询价复函(润丰盛世家园)计税基准价为9500元/平方米)、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查封相应价值财产、拍卖抵押物)、腾房公告等执行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若有异议,请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节假日顺延),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对查封财产予以拍卖、变卖,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2025)浙0382民初5551号 吕柱弟:本院审理原告郭莲花诉被告吕柱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2民初5551号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传票(2025年6月4日9时第八法庭)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有关当事人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5日内,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9312号 杭州华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飞视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华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5年6月9日11点1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5414号 徐均民:本院对原告宣柯锋诉被告徐均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浙0108民初5414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李秋忙:本院受理奥联物业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桂0703民初866号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小额诉讼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提交。并定于2025年6月10日16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黄琨雄:本院受理涂厚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桂0703民初1144号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小额诉讼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提交。并定于2025年6月10日16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公告
河南朗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声翠(身份证号:略)于2024年11月19日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4年12月3日依法受理。经调查核实,武声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已于2025年3月30日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工伤认定决定书编号:新工伤认字:65050220240093105)。我局曾尝试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但均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而被退回。为确保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内容如下:送达文书名称及编号:《认定工伤决定书》(新工伤认字:65050220240093105),送达对象:河南朗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0日视为送达。法律后果:如你单位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22号哈密市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四楼407室)。联系电话:0902-2265845。特此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停泊在滨海港的“苏赣渔养05017”“海头养0188”《扣押决定书》送达的公告
  2025年4月14日,盐城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滨海县滨海港港池内查获2艘涉嫌涉渔“三无”船舶(“苏赣渔养05017”“海头养0188”),上述船舶现被本机关依法扣押,扣押地点:射阳县海通镇华强船厂。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受送达人(所有权人、经营人及其他权利人),现依法公告送达对上述违规船舶依法作出的《扣押决定书》【盐农(渔海)扣〔2025〕1、2号】。
  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2025年4月14日至5月13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联系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夏光河
  联系电话:0515-81665817
  地址: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
关于认领涉嫌涉渔“三无”船舶的公告
  2025年4月14日,盐城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联合在滨海县滨海港煤炭码头港池内发现涉嫌涉渔“三无”船舶12艘,因无法联系相关权利人(所有权人、经营人及其他权利人),上述船舶已转移至指定地点停放。请船舶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船舶相关证书原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检验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等)前来认领,并依法接受调查处理。规定期限内未认领的,一律视为无主船舶,相关单位将按涉渔“三无”船舶依法予以处理。
  对非法对抗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公务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认领地点及联系方式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认领地点及联系方式
序号1
刷写船号苏赣渔养05017
认领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瑞鹤路268号
联系电话0515-81665817
序号2
刷写船号海头养0188
认领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瑞鹤路268号
联系电话0515-81665817
序号3
刷写船号浙洞渔运10555
认领地点东台市广场路6号
联系电话0515-85721716
序号4
刷写船号苏赣渔05610
认领地点东台市广场路6号
联系电话0515-85721716
序号5
刷写船号苏赣渔养01399
认领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斗龙港村斗龙渔港3#楼
联系电话0515-83552666
序号6
刷写船号鲁东渔养60016
认领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斗龙港村斗龙渔港3#楼
联系电话0515-83552666
序号7
刷写船号苏赣渔02132
认领地点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路189号
联系电话0515-82216988
序号8
刷写船号连岛养2031
认领地点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路189号
联系电话0515-82216988
序号9
刷写船号苏赣渔02438
认领地点响水县陈家港镇渔政执法基地
联系电话15151019222、18762506111
序号10
刷写船号浙岱渔运09103
认领地点响水县陈家港镇渔政执法基地
联系电话15151019222、18762506111
序号11
刷写船号苏赣渔19277
认领地点响水县陈家港镇渔政执法基地
联系电话15151019222、18762506111
序号12
刷写船号无船名号
认领地点响水县陈家港镇渔政执法基地
联系电话15151019222、18762506111
遗失声明
  本人李红不慎遗失上海市司法局2020年08月25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3101199711293624,证书流水号:11119689,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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