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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乐红保:本院受理李小青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183民初7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后白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东营诚汇金纤维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市新生泰化纤装备有限公司诉你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王志文:本院受理谢炯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廉政监督卡、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参加人诚信诉讼须知、风险提示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4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阳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锡山区东港仟那服装厂、刘红英、马志松:本院受理江阴市中汇毛纺织品有限公司诉你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罗光美、王彪:本院受理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独任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赵仁江、韦兴:本院受理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独任审判庭法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肖勇、姜敏、肖锦:本院受理龙彪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独任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梅笑寒:本院受理张立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4)辽0115民初758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朱家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孔德财:我院受理李晓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送达(2024)新2325民初42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148,000元,并以借款本金148,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12月6日起按年利率3.45%承担逾期利息至实际还款之日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720元,由原告负担1,656元,由被告负担3,064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哈密市同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韦继辉与被申请人哈密市同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因确认劳动关系、拖欠工资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伊区劳人仲字[2025]249号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16:00时(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22号二楼西侧,联系电话:0902-2316004)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新疆向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乔茂超与被申请人新疆向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伊区劳人仲字[2025]9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乐金辉(身份证号码:362201199202203052):本委受理的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于2025年3月4日作出了(2024)宜仲裁字第193号裁决书,现将上述裁决书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宜春仲裁委员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山西路28号三楼,电话:0795-3199076)
宜春仲裁委员会
周招莉(身份证号码:362201198903135246)、蔡方柳(身份证号码:362201198209280830):本委依法受理了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宜仲字第273号组庭通知、仲裁员声明与承诺书、出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期限届满后第5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委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山西路28号三楼,电话:0795-3199076)
宜春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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