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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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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春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今年全国两会上,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被大家热议。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意见后,浙江第一时间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部署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确保“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扛起经济大省挑大梁使命 4月1日,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综合执法办主任戴纪在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是浙江持续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企业的“烦心事”当成自己的“心头事”。出台《实施意见》,主要目的就是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检查频次过高、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突出问题,通过合理设置频度、科学把握力度、着力提升精准度,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进一步优化让企业放心干事、安心发展的营商环境。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是浙江扛起“经济大省挑大梁”使命担当的必然要求。 戴纪说,对浙江而言,“挑大梁”不仅要在“量的合理增长”上走在前列,更要在“质的有效提升”上示范引领,聚力科技创新、改革开放、共同富裕、文化建设等领域闯出一条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出台《实施意见》,有利于一体推进法护创新、法助共富、法促开放、法润文化、法育青蓝、法安民企、法惠民生,助力浙江为全国大局多作贡献。 近年来,浙江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重点就是解决多头重复低效检查、运动式检查、任性检查等问题,持续推动这些目标真正实现。《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改革的延续和深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确保企业更有获得感。 谋划五大务实有效新举措 《实施意见》除了不折不扣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任务外,还结合浙江实际谋划了一些务实有效的新举措。 一是“清单查”,做到依法依规。在前期全面梳理涉企检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逐项明确检查的对象、内容和方式,并纳入线上统一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 二是“统筹查”,做到减量控频。执法机关每年初都会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浙江将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最大程度整合归并内部不同科室之间、不同部门之间的检查计划,努力让企业不再经历“今天你来查、明天他来查”的烦恼。 三是“分类查”,做到科学精准。浙江将推动建立分级分类的检查制度,综合风险程度、信用评价等情况,对企业画出肖像,实施差异化检查。总的原则就是逐步实现好的企业少查或不查。当然对于食品药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行业,还是会依法依规开展检查,确保消除隐患、守住底线。同时,还将大力推广远程监管等非现场检查方式,让企业更无感,检查更精准。 四是“综合查”,做到协同高效。“综合查一次”是浙江首创,浙江将进一步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全面推行多部门“一张表单通查”、跨部门简单事项“委托查”等举措,严控入企检查频次、时间和人数,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五是“亮码查”,做到全程管控。把“亮证执法、亮码检查,无码不查、无码无效”作为执法人员入企检查的标准程序和规范要求,每一个码对应一次入企检查,全程上线、全面留痕,企业通过扫码就可以清楚知道谁来查、查什么、结果怎么样,并且对检查过程进行评价。监督部门通过对码的追踪,就可以开展实时监督。 强化科技赋能促落地见效 2024年5月,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涉企“行政检查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集成改革实施意见》)。 浙江省公安厅党委专职副书记、一级警务专员王建介绍,浙江公安自去年开始在全省推行公安涉企“行政检查一件事”集成改革,可用三句话概括: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无事不扰、有呼必应”;法有授权不乱为,做到“上一次门、查多项事”;科技赋能有所为,做到“服务有感、监管无感”。 《集成改革实施意见》按照同一警种检查事项合并、不同警种检查事项合成等原则,全面梳理、科学归并,将公安机关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从535项归并为144项,从源头上精简行政检查事项,解决随意检查乱象,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 据统计,改革推行以来,浙江公安涉企上门检查次数同比减少三成,涉企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同比下降近六成。 数字赋能强监督,让涉企检查“更快更具体”闭环落实。 浙江构建统一执法监督平台,实现执法在线上、行为能留痕、过程可追溯,执法人员通过平台开展的每一次检查,查了什么、检查情况怎么样,都可以实时监测。 目前,全省有42个执法条线,数万名执法人员在使用平台。平台累计生产和归集各类执法数据104.3亿条,有130多个监督模型,累计处置问题线索3.1万条,并通过案例发布、执法通报、制发监督通知书等手段,纠正一批执法不规范问题。 2024年,浙江省司法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涉企检查多、过罚不当等问题的专项监督,针对突出问题,构建完善统筹检查计划、“综合查一次”、亮码检查、首违不罚等一系列制度,取得初步成效,年度检查总量同比下降47.4%,行政处罚立案数同比下降7.1%。 今年2月,省政府修订《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为破解“小过重罚”等问题提供制度依据。 浙江省司法厅立足新形势新要求,强化政府治理和企业自治的良性互动,推动执法部门和企业协商共治,从单向监管、被动守法转变为社会参与、主动合规,实现管理导向向治理导向转变。前移执法工作重心,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把违法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为企业和群众防风险、增收益,实现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转变。 戴纪表示,下一步,浙江将深化互动治理理念,积极延伸拓展行政执法职能,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进一步擦亮执法服务并重模式成色,推动政府更有为、企业更有感、社会更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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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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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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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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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春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今年全国两会上,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被大家热议。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意见后,浙江第一时间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部署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确保“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扛起经济大省挑大梁使命 4月1日,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综合执法办主任戴纪在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是浙江持续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企业的“烦心事”当成自己的“心头事”。出台《实施意见》,主要目的就是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检查频次过高、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突出问题,通过合理设置频度、科学把握力度、着力提升精准度,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进一步优化让企业放心干事、安心发展的营商环境。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是浙江扛起“经济大省挑大梁”使命担当的必然要求。 戴纪说,对浙江而言,“挑大梁”不仅要在“量的合理增长”上走在前列,更要在“质的有效提升”上示范引领,聚力科技创新、改革开放、共同富裕、文化建设等领域闯出一条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出台《实施意见》,有利于一体推进法护创新、法助共富、法促开放、法润文化、法育青蓝、法安民企、法惠民生,助力浙江为全国大局多作贡献。 近年来,浙江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重点就是解决多头重复低效检查、运动式检查、任性检查等问题,持续推动这些目标真正实现。《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改革的延续和深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确保企业更有获得感。 谋划五大务实有效新举措 《实施意见》除了不折不扣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任务外,还结合浙江实际谋划了一些务实有效的新举措。 一是“清单查”,做到依法依规。在前期全面梳理涉企检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逐项明确检查的对象、内容和方式,并纳入线上统一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 二是“统筹查”,做到减量控频。执法机关每年初都会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浙江将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最大程度整合归并内部不同科室之间、不同部门之间的检查计划,努力让企业不再经历“今天你来查、明天他来查”的烦恼。 三是“分类查”,做到科学精准。浙江将推动建立分级分类的检查制度,综合风险程度、信用评价等情况,对企业画出肖像,实施差异化检查。总的原则就是逐步实现好的企业少查或不查。当然对于食品药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行业,还是会依法依规开展检查,确保消除隐患、守住底线。同时,还将大力推广远程监管等非现场检查方式,让企业更无感,检查更精准。 四是“综合查”,做到协同高效。“综合查一次”是浙江首创,浙江将进一步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全面推行多部门“一张表单通查”、跨部门简单事项“委托查”等举措,严控入企检查频次、时间和人数,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五是“亮码查”,做到全程管控。把“亮证执法、亮码检查,无码不查、无码无效”作为执法人员入企检查的标准程序和规范要求,每一个码对应一次入企检查,全程上线、全面留痕,企业通过扫码就可以清楚知道谁来查、查什么、结果怎么样,并且对检查过程进行评价。监督部门通过对码的追踪,就可以开展实时监督。 强化科技赋能促落地见效 2024年5月,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涉企“行政检查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集成改革实施意见》)。 浙江省公安厅党委专职副书记、一级警务专员王建介绍,浙江公安自去年开始在全省推行公安涉企“行政检查一件事”集成改革,可用三句话概括: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无事不扰、有呼必应”;法有授权不乱为,做到“上一次门、查多项事”;科技赋能有所为,做到“服务有感、监管无感”。 《集成改革实施意见》按照同一警种检查事项合并、不同警种检查事项合成等原则,全面梳理、科学归并,将公安机关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从535项归并为144项,从源头上精简行政检查事项,解决随意检查乱象,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 据统计,改革推行以来,浙江公安涉企上门检查次数同比减少三成,涉企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同比下降近六成。 数字赋能强监督,让涉企检查“更快更具体”闭环落实。 浙江构建统一执法监督平台,实现执法在线上、行为能留痕、过程可追溯,执法人员通过平台开展的每一次检查,查了什么、检查情况怎么样,都可以实时监测。 目前,全省有42个执法条线,数万名执法人员在使用平台。平台累计生产和归集各类执法数据104.3亿条,有130多个监督模型,累计处置问题线索3.1万条,并通过案例发布、执法通报、制发监督通知书等手段,纠正一批执法不规范问题。 2024年,浙江省司法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涉企检查多、过罚不当等问题的专项监督,针对突出问题,构建完善统筹检查计划、“综合查一次”、亮码检查、首违不罚等一系列制度,取得初步成效,年度检查总量同比下降47.4%,行政处罚立案数同比下降7.1%。 今年2月,省政府修订《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为破解“小过重罚”等问题提供制度依据。 浙江省司法厅立足新形势新要求,强化政府治理和企业自治的良性互动,推动执法部门和企业协商共治,从单向监管、被动守法转变为社会参与、主动合规,实现管理导向向治理导向转变。前移执法工作重心,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把违法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为企业和群众防风险、增收益,实现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转变。 戴纪表示,下一步,浙江将深化互动治理理念,积极延伸拓展行政执法职能,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进一步擦亮执法服务并重模式成色,推动政府更有为、企业更有感、社会更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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