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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利民 2024年1月1日,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正式施行。一年来,四川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复议为民”为指引,积极落实行政复议法的新规定、新程序、新机制,全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6286件,是2023年的1.97倍,省本级新收复议案件1934件,是2023年的2.76倍,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显现。 推进场所规范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进射洪市行政复议服务中心,窗明几净,暖意融融。场所内设置有刊物架、会商桌、条形椅、茶水间等,墙上张贴着行政复议各项制度以及公示申请条件、受理、审理程序等事项。 “射洪市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按照‘一站式’便民服务要求打造,在160平方米使用面积内,集中设置了立案接待中心、案件审理室等6个办公场所。”射洪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中心还配有电子监控设备、智慧听证设备、投影扫描设备等专用设施设备,实现申请人从复议咨询、申请、受理、案件审理到文书送达的“一站式”服务。2024年以来,中心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3件,受理47件,办结40件。 这是四川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一个缩影。 “相较于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具有宽口径、高效率、低成本的优势。”四川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全省建立了21个规范化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在764个经济开发区、企业园区和310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规范服务内容、流程和标准,开通“掌上复议”App,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2024年,通过互联网、行政复议服务点等渠道接收案件6587件。 为了让更多行政争议能够通过复议渠道得到解决,四川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落实四类案件复议前置规定,办理行政复议前置案件978件。同时,依法将行政赔偿、行政协议、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等新类型案件纳入复议范围,新收案件95件。此外,还积极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导入行政复议渠道,办结该类行政复议案件28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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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复议为民 “我们始终践行‘复议为民’理念,落实新程序、运用新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质化解行政争议。2024年经复议审结后,15977件案件未再进入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89.05%,高于上年9个百分点。”四川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一处负责人说。 行政复议是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法定救济途径和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层级监督制度,在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去年,全省共新收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630件,以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542件,调撤率25.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纠错346件,纠错率16.3%,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涉案金额120亿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亿元。 四川省司法厅制定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涉市场主体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实施方案、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十二项举措,邀请29家商会和企业家代表召开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发布《川渝司法行政区域合作涉企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和三批次15个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此外,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进企业和行政复议开放日、“法治体检”等活动,实施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容缺受理、快速办理,督办办结案件17件,纠正了一批过罚不当的涉企行政处罚案件。 健全体制机制 “去年,以调解、和解、申请人撤回申请等方式办结行政复议案件4432件,调撤结案率为24.7%,较上年增长11.6个百分点。指导市场监管、人社、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加强行政争议化解,1480件行政争议通过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实现实质性化解。”四川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 同时,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制定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繁简分流、案件评查、办案程序等制度规范55项,健全行政争议“3+N”多元化解机制,四川省司法厅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与人社、公安、市场监管、住建、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发布了6期60个典型案例,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行”。 为持续增强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四川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坚持有错必纠,依法客观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去年,全省通过变更、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方式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3860件,纠错率21.51%,较上年增长0.7个百分点,有效规范一批行政不作为、乱罚款、程序违法等突出问题。针对行政执法存在的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255份,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26份。四川省司法厅制定土地征收、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政府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办案指引,提升办案质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普遍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定期分析、定期通报,部分地方将行政复议纠错率、出庭应诉率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对行政复议中发现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移送执法监督线索65件,开展针对性执法监督活动89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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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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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行政争议通过“主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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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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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利民 2024年1月1日,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正式施行。一年来,四川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复议为民”为指引,积极落实行政复议法的新规定、新程序、新机制,全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6286件,是2023年的1.97倍,省本级新收复议案件1934件,是2023年的2.76倍,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显现。 推进场所规范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进射洪市行政复议服务中心,窗明几净,暖意融融。场所内设置有刊物架、会商桌、条形椅、茶水间等,墙上张贴着行政复议各项制度以及公示申请条件、受理、审理程序等事项。 “射洪市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按照‘一站式’便民服务要求打造,在160平方米使用面积内,集中设置了立案接待中心、案件审理室等6个办公场所。”射洪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中心还配有电子监控设备、智慧听证设备、投影扫描设备等专用设施设备,实现申请人从复议咨询、申请、受理、案件审理到文书送达的“一站式”服务。2024年以来,中心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3件,受理47件,办结40件。 这是四川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一个缩影。 “相较于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具有宽口径、高效率、低成本的优势。”四川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全省建立了21个规范化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在764个经济开发区、企业园区和310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规范服务内容、流程和标准,开通“掌上复议”App,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2024年,通过互联网、行政复议服务点等渠道接收案件6587件。 为了让更多行政争议能够通过复议渠道得到解决,四川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落实四类案件复议前置规定,办理行政复议前置案件978件。同时,依法将行政赔偿、行政协议、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等新类型案件纳入复议范围,新收案件95件。此外,还积极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导入行政复议渠道,办结该类行政复议案件28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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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复议为民 “我们始终践行‘复议为民’理念,落实新程序、运用新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质化解行政争议。2024年经复议审结后,15977件案件未再进入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89.05%,高于上年9个百分点。”四川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一处负责人说。 行政复议是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法定救济途径和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层级监督制度,在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去年,全省共新收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630件,以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542件,调撤率25.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纠错346件,纠错率16.3%,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涉案金额120亿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亿元。 四川省司法厅制定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涉市场主体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实施方案、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十二项举措,邀请29家商会和企业家代表召开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发布《川渝司法行政区域合作涉企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和三批次15个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此外,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进企业和行政复议开放日、“法治体检”等活动,实施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容缺受理、快速办理,督办办结案件17件,纠正了一批过罚不当的涉企行政处罚案件。 健全体制机制 “去年,以调解、和解、申请人撤回申请等方式办结行政复议案件4432件,调撤结案率为24.7%,较上年增长11.6个百分点。指导市场监管、人社、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加强行政争议化解,1480件行政争议通过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实现实质性化解。”四川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 同时,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制定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繁简分流、案件评查、办案程序等制度规范55项,健全行政争议“3+N”多元化解机制,四川省司法厅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与人社、公安、市场监管、住建、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发布了6期60个典型案例,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行”。 为持续增强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四川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坚持有错必纠,依法客观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去年,全省通过变更、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方式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3860件,纠错率21.51%,较上年增长0.7个百分点,有效规范一批行政不作为、乱罚款、程序违法等突出问题。针对行政执法存在的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255份,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26份。四川省司法厅制定土地征收、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政府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办案指引,提升办案质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普遍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定期分析、定期通报,部分地方将行政复议纠错率、出庭应诉率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对行政复议中发现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移送执法监督线索65件,开展针对性执法监督活动89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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