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02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要闻
13 1/13 ****处理标记:[Page]时,数据源为空。 **** 1 2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解纷“终点站” 服务“桥头堡”
· 从“坐等上门”到“主动出击”
· 习近平同印度总统穆尔穆
就中印建交75周年互致贺电
· 履行政治责任 学习好贯彻好新修改的代表法
· “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国际论坛在厦门举办
· 张军会见澳门廉政专员欧阳湘
· 详列清单指导县级综治中心做好五方面规范化
· 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
· 司法部部署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
· 依法纳税的底线不容触碰
· 以创新举措解锁人民群众幸福密码
· 二维码

依法纳税的底线不容触碰

( 2025-04-0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林楠特
  
  4月1日,税务部门公布5起偷逃税款被处罚案件,涉及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网络主播隐匿销售收入等行为,再次向社会传递出依法纳税的严肃性与重要性。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基本义务。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对不同征税对象的纳税行为作出了详尽且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既是底线,也是红线,不容挑战与触碰。然而在现实中,总有一些企业或个人被短期利益蒙蔽双眼,想尽办法钻空子以逃避纳税。
  从此次曝光的案件看,偷税手段可谓五花八门。比如:有公司在厂房转让时制作“阴阳合同”,在纳税申报时隐匿未开票部分收入;有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不开票少计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有网络主播通过虚构业务套取资金并回流的方式,将取得的个人劳务所得转换为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隐匿应税收入偷逃税款……不管是隐匿未开票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还是隐匿收入虚假申报个人所得税,都属于偷税行为,破坏了税收秩序,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
  必须明确,不开票收入绝不是法外收入。企业的经营活动一旦产生应税行为并取得收入,无论是否开具发票,都负有依法纳税申报的义务。
  下转第八版  
  上接第一版
而作为个人,也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如实申报应纳税额。案件中的行为都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税务部门依法对涉事主体进行处罚,彰显了维护税收秩序的决心,也再次提醒全社会:依法纳税没有任何变通空间,企业和个人不应心存侥幸,而应将依法纳税作为经营和生活的基本准则。对企业而言,依法纳税既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更是企业诚信经营、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对个人来说,依法纳税关乎个人信用和事业发展。只有遵守税法,才能赢得社会信任,为自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税收是国家的根基,是民生的保障。依法严惩涉税违法主体,确保依法纳税,是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与税收安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全社会都应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积极践行依法纳税义务,让诚信纳税成为本能的自觉行动,共同为国家发展、民生改善贡献力量。

   
相关文章: